推薦免試(保送研究生)的新政策及其招生計劃
通過推薦政策,品學兼優的應屆畢業生可以不必經過統考,直接進入研究生復試。本文整理了推免政策的有關內容供大家參考。這一篇主要介紹推免政策的招生計劃以及推免新政策。
教育部控制總量
1、推薦碩士研究生
下表是教育部規定的推薦研究生比例,但是對國家發展急需的專業適當增加推免生名額。教育部會根據研究生教育改革與發展的形勢,對這些比例做適當調整。學校的具體保研比例要以學校9月前公布的官方文件為準。
高校類型 | 推薦研究生比例 |
教育部批準設立研究生院的高校 | 應屆本科畢業生數的15% |
未設立研究生院的“211工程”建設高校 | 應屆本科畢業生數的5% |
其他高校 | 應屆本科畢業生數的2% |
初次開展推薦工作的高等學校 | 前3年每年按應屆本科畢業生數的1%確定 |
經教育部確定的人才培養基地的高校 | 按教育部批準的基地班招生人數的50%左右 |
2、招收推免碩士生
教育部規定各院校招收推免生總量不得超過其碩士招生總量的50%,對具體專業的招收比例則沒有什么限制。例如央財會計學碩全部招推免,不接受統考,而有的專業則推免人數較少。招生但會在招生簡章和招生專業目錄中公布擬招收推免生人數和統考生人數,考生需要時時留意。
3、招收推免直博生
高校 | 招生學科 | 招生人數 |
2010年前在教育部備案招收直博生的高校 | 基礎學科 | 不超過本校博士生招生規模的10% |
其他高校 | 具有理、工、農、醫學科門類國家重點一級學科的專業 | 不超過本專業博士生招生人數的20% |
直接攻讀博士學位研究生必須從已取得學術型推免生資格且獲得所在高校推免生名額的優秀應屆本科畢業生中遴選。,推免攻讀直博生工作應與一般推免工作同步進行。
各高校確定具體名額
各高校推薦和招收推免生的具體數額由高校確定。推薦名額高校會通知到各學院,學生注意留意就好。招收名額需要在各招生高校的官網上查詢,在每年八九月份時,大家要多注意想報考院校的官網。
推免新政策
根據2014年《教育部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完善推薦優秀應屆本科畢業生免試攻讀研究生工作辦法的通知》,推免新政策有以下四條:
1、內保還是外保可以自由選擇
所有推免生均可自主選擇報考招生單位和專業,所有推免名額(除有特殊政策要求的專項計劃外),均可向其他招生單位推薦。高校不再設置留校限額,也不得自行設置留校限額。
推薦高校要充分尊重并維護考生自主選擇志愿的權利,不得將報考本校作為遴選推免生的條件,也不得以任何其他形式限制推免生自主報考。
2、專碩還是學碩可以自由選擇
教育部下達推免名額時不再區分學術學位和專業學位。推薦高校也不得對本校推免名額限制學術學位與專業學位報考類型。
3、推薦接收相不交叉
推薦、接收工作在時間上分為互不交叉的兩個階段。推薦工作統一于每年的9月25日前結束,推薦工作結束后啟動接收錄取工作,接收錄取工作統一于每年的10月25日前結束。推薦階段招生單位不得進行與考生簽訂接收錄取協議等接收階段工作,接收階段不得開展推薦工作。
4、推免過程要通過“推免系統”
教育部建立“全國推薦優秀應屆本科畢業生免試攻讀研究生信息公開暨管理服務系統”(簡稱“推免服務系統”,網址:http://yz.chsi.com.cn/tm,開通時間由教育部另行公告),作為推免工作統一的信息備案公開平臺和網上報考錄取系統。
推免生(含推免碩士生和直博生)資格審核確認、報考、錄取以及備案公開等相關工作均須通過“推免服務系統”進行。比較終推免生名單以“推免服務系統”備案信息為準,未經推薦高校公示及“推免服務系統”備案的推免生無效。
推免生可通過“推免服務系統”查詢招生單位的招收推免生章程和專業目錄,填寫報考志愿,接收并確認招生單位的復試及待錄取通知。
考生一共比較多可平行報考三個招生單位及專業,填報后48小時以內不得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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