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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北方工業大學考研招生簡章已經公布,請考生及時查看。若本部分內容如與教育部文件不一致,則以教育部文件為準。
根據教育部關于印發《2016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規定》的通知教學[2015]9號文件精神,我校2016年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要求具體說明如下:
一、學費及獎助辦法
詳見北方工業大學2016年碩士招生學費及獎助辦法
二、培養目標
培養熱愛祖國,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擁護社會主義制度,遵紀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務國家服務人民的社會責任感,掌握本學科堅實的基礎理論和系統的專業知識,具有創新精神、創新能力和從事科學研究、教學、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層次學術型專門人才以及具有較強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能夠承擔專業技術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職業素養的高層次應用型專門人才。
三、招生指標與招生學科(專業)
2016年我校面向全國招生,19個碩士一級學科、15個碩士專業學位授權點招生計劃預計為635名,其中專業學位招生指標約為278名,以上招生人數僅供參考,比較終以國家下達的2016年研究生招生規模為準,我校保留根據國家下達的規模以及各學科(專業)上線生源情況對各學科(專業)招生人數進行調整的權力。專業目錄中公布的招生人數包括招收非定向就業及定向就業碩士生兩類。非定向就業的碩士研究生按所在招生單位推薦、本人于用人單位雙向選擇的辦法就業;定向就業的碩士研究生按定向合同就業。
四、報考條件
(一)報名參加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人員,須符合下列條件:
1.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
2.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品德良好,遵紀守法。
3.身體健康狀況符合國家和招生單位規定的體檢要求。
4.考生必須符合下列學歷等條件之一:
(1)國家承認學歷的應屆本科畢業生(錄取當年9月1日前須取得國家承認的本科畢業證書。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舉辦的成人高等學歷教育應屆本科畢業生,及自學考試和網絡教育屆時可畢業本科生)。
(2)具有國家承認的大學本科畢業學歷的人員。
(3)獲得國家承認的高職高專畢業學歷后滿2年(從畢業后到錄取當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達到與大學本科畢業生同等學力,且符合招生單位根據本單位的培養目標對考生提出的具體業務要求的人員。
(4)國家承認學歷的本科結業生,按本科畢業生同等學力身份報考。
(5)已獲碩士、博士學位的人員。
在校研究生報考須在報名前征得所在培養單位同意。
(二)報名參加法律碩士(非法學)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人員,須符合下列條件:
1.符合(一)中的各項要求。
2.之前在高校學習的專業為非法學專業(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目錄法學門類中的法學類專業[代碼為0301]畢業生、專科層次法學類畢業生和自學考試形式的法學類畢業生等不得報考)。
(三)報名參加法律碩士(法學)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人員,須符合下列條件:
1.符合(一)中的各項要求。
2.之前在高校學習的專業為法學專業(僅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目錄法學門類中的法學類專業[代碼為0301]畢業生、專科層次法學類畢業生和自學考試形式的法學類畢業生等可以報考)。
(四)符合下列條件的,可以報考我校工商管理碩士(MBA)專業學位研究生:
1.符合(一)中第1、2、3各項的要求。
2.大學本科畢業后有3年以上工作經驗的人員;或獲得國家承認的高職高專畢業學歷后,有5年以上工作經驗,達到與大學本科畢業生同等學力的人員;或已獲碩士學位或博士學位并有2年以上工作經驗的人員。
(五)報名參加除法律碩士(非法學)、法律碩士(法學)、工商管理碩士外的我校其他專業學位研究生招生考試的人員,須符合(一)中的各項要求。
(六)擬報考我校建筑學學科(081300)、建筑學專業(085100)、法學學科(030100)及馬克思主義理論學科(030500)的考生,須按照我校2016年碩士生招生專業目錄中的備注要求進行報名。
考生報名前仔細核對是否符合報考條件,凡不符合報考條件的考生將不予準考,相關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擔。
五、推免生
經本科畢業學校(具有開展推免工作資格的高校)選拔并確認資格的推免生(包括“研究生支教團”和“農村學校教育碩士師資培養計劃”的推免生),須在國家規定時間內登錄“全國推薦優秀應屆本科畢業生免試攻讀研究生信息公開暨管理服務系統”填報志愿并參加復試。規定截止日期前仍未落實接收單位的推免生不再保留推免資格。已被我校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報名參加全國統考和聯考。
六、網上報名
報名包括網上報名和現場確認兩個階段。所有參加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考生均須進行網上報名,并到報考點現場確認網報信息和采集本人圖像等相關電子信息(推免生除外)。
(一)網上報名日期:2015年10月10日—31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補報,也不得再修改報名信息。
(二)網上報名要求
1.考生應在規定時間登錄“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以下簡稱“研招網”)瀏覽報考須知,并按教育部、省級教育招生考試管理機構、報考點以及報考招生單位的網上公告要求報名。報名期間,考生可自行修改網報信息。逾期不再補報,也不得修改報名信息。
2.考生報名時只填報一個招生單位的一個專業。待考試結束,教育部公布考生進入復試的初試成績基本要求后,考生可通過“研招網”調劑服務系統了解招生單位的生源缺額信息,并按相關規定自主多次平行填報多個調劑志愿。
3. 同等學力的報考人員,應按我校要求如實填寫學習情況和提供真實材料(參見《北方工業大學2016年招收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學科(專業)目錄》)。報考前應與學科所在學院聯系,確認符合報名條件后,再進行網上報名。
4.考生要準確填寫本人所受獎懲情況,特別是要如實填寫在參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學校招生考試、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高等教育自學考試等國家教育考試過程中因違紀、作弊所受處罰情況。對弄虛作假者,將按照《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違規行為處理暫行辦法》嚴肅處理。
5.報名期間將對考生學歷(學籍)信息進行網上校驗,并在考生提交報名信息三天內反饋校驗結果。考生可隨時上網查看學歷(學籍)校驗結果。考生也可在報名前或報名期間自行登錄“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查詢本人學歷(學籍)信息。
未通過學歷(學籍)校驗的考生應及時到學籍學歷權威認證機構進行認證,在現場確認時將認證報告交報考點核驗。
6.按規定享受少數民族照顧政策的考生,在網上報名時須如實填寫少數民族身份,且申請定向就業少數民族地區。
7.報考“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碩士研究生招生計劃”的考生在報名時應選擇填報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計劃,并填報本人入伍批準書編號和退出現役證編號。
8.國防生和現役軍人報考地方或軍隊招生單位,以及地方考生報考軍隊招生單位,應事先認真閱讀了解解放軍及招生單位有關報考要求,遵守保密規定,按照規定填報報考信息。不明之處應事先與招生單位聯系。
9.考生應按要求準確填寫個人網上報名信息并提供真實材料。考生因網報信息填寫錯誤、填報虛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試或錄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擔。
10. 國家按照分區確定考生參加復試基本分數要求,北方工業大學屬于一區。
七、報考點選擇與現場確認
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應在規定時間內到報考點指定地方現場核對并確認其網上報名信息,逾期不再補辦。現場確認時間由各省級教育招生考試管理機構根據國家招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區報考組織情況自行確定和公布。
(一)所有報考我校設計學學科、工業設計工程專業學位的考生及北京地區報考我校其他學科(專業)的考生均須在北方工業大學參加初試,在全國網上報名系統須依次選擇“北京”、“北方工業大學”報考點,選擇其它報考點無效。
其他考生到本人戶口或工作(學習)所在地省級教育招生考試管理機構公告指定的報考點進行確認報名。
(二)考生現場確認應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證、學歷證書(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舉辦的成人高校學歷教育應屆本科畢業生持學生證)和網上報名編號,由報考點工作人員進行核對。報考“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碩士研究生招生計劃”的考生還應提交本人《退出現役證》。
(三)在錄取當年9月1日前可取得國家承認本科畢業證書的自學考試和網絡教育本科生,須憑頒發畢業證書的省級高等教育自學考試辦公室或網絡教育高校出具的相關證明方可辦理網上報名現場確認手續。
(四)未通過網上學歷(學籍)校驗的考生,在現場確認時應提供學歷(學籍)認證報告。
(五)所有考生均應對本人網上報名信息進行認真核對并確認。報名信息經考生確認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寫錯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擔。
(六)考生應按規定繳納報考費。
(七)考生應按報考點規定配合采集本人圖像等相關電子信息。
特別提示:選擇北方工業大學報考點的考生,必須以網上銀行的方式,于2015年10月10日至10月31日網上報名期間進行網上支付報名費,本考點不接收現場交費。考生未按要求,錯選報考點、報考單位、考試方式,或未按規定時間到報考點確認網報信息,報名無效,已支付的報考費不退。此時,考生若要正確報名,須在網上報名截止時間10月31日前,重新報名、繳費,逾期亦不再補報。
八、打印準考證
2015年12月14日至12月28日,考生可憑網報用戶名和密碼登錄“研招網”下載打印《準考證》。《準考證》正反兩面在使用期間不得涂改。考生憑下載打印的《準考證》及居民身份證參加考試。我校不寄發紙制材料。
九、考生資格審查
我校在審查考生資格時,如發現偽造證件將通知公安機關并配合公安機關暫扣相關證件。
未通過網上學歷(學籍)校驗的考生,我校要求其在規定時間內提供權威機構出具的認證報告后,再準予考試。
我校將在復試時對考生居民身份證、學歷證書、學生證等報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資格進行再次審查,對不符合教育部規定者,不予復試。
對弄虛作假者(含推免生),不論何時,一經查實,即按有關規定取消報考資格、錄取資格、入學資格或學籍。
十、考試
(一)入學考試分為初試和復試。
(二)考生憑下載打印的《準考證》及居民身份證參加初試。
(三)初試日期和時間
2015年12月26日至12月27日(超過3小時的考試科目在12月28日進行)。
考試時間以北京時間為準,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超過3小時考試科目,起始時間8:30,截止時間不超過14:30)。
不在規定日期舉行的研究生入學考試,國家一律不予承認。
(四)初試科目
初試方式均為筆試。
12月26日上午 思想政治理論、管理類聯考綜合能力
12月26日下午 外國語
12月27日上午 業務課一
12月27日下午 業務課二
(五)考生須到報考點指定的考場考試。考生入場時須接受考試安全檢查。
(六)報考我校的考生初試成績約2016年2月中下旬在北方工業大學校園網研究生院主頁上可進行查詢并自行下載打印,我校將不再寄發紙版成績單。
(七)復試
1.全部復試工作一般在2016年4月底前完成,請各考生屆時關注我校有關通知。
2.對以同等學力身份(以報名時為準)報考的考生(法律碩士(非法學)、工商管理專業碩士除外),成人教育應屆本科畢業生及復試時尚未取得本科畢業證書的自考和網絡教育考生復試時,加試至少兩門本科主干課程。加試方式為筆試。
3.報考“定向就業”類別的考生及擬保留入學資格的考生,應在復試環節主動與相關學院聯系進行確認。
4.會計碩士、工商管理碩士思想政治理論考試在復試中進行。
5.我校將根據教育部劃定的復試基本分數線,結合我校招生計劃、生源情況及總體初試成績情況,確定考生進入復試的基本分數要求。
6.我校各學科(專業)按照一定比例進行差額復試,差額比例將根據生源情況確定,一般為120%左右。
7.外國語聽力及口語測試在復試中進行,成績計入復試成績。
十一、調劑
報考學術學位和報考專業學位研究生之間的相互調劑政策,待初試結束后,視第一志愿生源上線情況而定。我校將按教育部錄取政策確定并公布調劑工作的具體要求和程序。屆時,考生可通過“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調劑服務系統填寫報考調劑志愿。
十二、體檢
我校參照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聯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教學〔2003〕3號)要求,按照《教育部辦公廳 衛生部辦公廳關于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學生入學身體檢查取消乙肝項目檢測有關問題的通知》(教學廳〔2010〕2號)規定,在復試階段組織考生在二級甲等(含二級甲等)醫院進行體格檢查。具體要求見復試通知。
十三、錄取
按照教育部有關招生錄取政策規定及各省級教育招生考試管理機構的補充規定,根據招生計劃、復試錄取辦法以及考生初試和復試成績、思想政治表現、身體健康狀況等擇優確定擬錄取名單。錄取工作依法保護殘疾考生的合法權益。
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是保證入學新生質量的重要工作環節,我校嚴格遵循實事求是的原則認真做好考核工作,對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主要是考核考生本人的現實表現,內容應包括考生的政治態度、思想表現、道德品質、遵紀守法、誠實守信等方面。
碩士生錄取類別分為非定向就業和定向就業兩種。定向就業的碩士研究生均須在被錄取前與招生單位、用人單位分別簽訂定向就業合同。
考生因報考碩士研究生與所在單位產生的問題由考生自行處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復試或無法錄取,我校不承擔責任。
經考生確認的報考信息在錄取階段一律不作修改,對報考資格不符合規定者不予錄取。
被錄取的新生,經考生本人申請和我校同意后可以保留入學資格,工作1至2年,再入學學習。錄取為保留入學資格的考生納入我校當年的招生計劃。
新生應按時報到。不能按時報到者,須有正當理由和有關證明,并向我校請假。無故逾期2周不報到者,取消入學資格。應屆本科畢業生考生入學時未取得國家承認的本科畢業證書者,取消錄取資格。
新生報到后,我校對其進行思想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質、專業素質、健康狀況等全面復查,發現有不符合標準者按照有關規定進行處理。
十四、畢業生就業
定向就業碩士研究生畢業后回定向單位就業。非定向就業碩士研究生畢業時采取畢業研究生與用人單位“雙向選擇”的方式,落實就業去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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