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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清華大學法學碩士考研招生簡章已經公布,請考生及時查看。若本部分內容如與教育部文件不一致,則以教育部文件為準。
一、接收推薦免試生
推薦免試招收法律碩士研究生按照《清華大學關于2012級本科生推薦免試研究生的若干規定》(對清華大學應屆本科畢業生)和《清華大學2016年接收外校推薦免試攻讀博士(碩士)學位研究生的有關要求》執行。
二、法律碩士聯考有關要求
(一)報考條件
1.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愿為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和社會主義法治事業服務,品德良好,遵紀守法;
2.考生的學歷必須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國家承認學歷的應屆本科畢業生(必須在研究生入學前取得本科畢業證書);
(2)具有國家承認的大學本科畢業學歷的人員;
(3)已獲碩士學位或博士學位的人員;
3.身體健康狀況符合《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
4.報考法律碩士(非法學)專業學位035101的考生,大學學習的專業不能是法學專業(包括:法學、經濟法、國際法、國際經濟法、勞動改造法、商法、公證、法律事務、行政法、律師、涉外經濟與法律、知識產權法、刑事法)。
(二)報名
1.考生報名前應仔細核對本人是否符合報考條件,報考資格審查將在復試階段進行,凡不符合報考條件的考生將不予錄取,相關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擔。
2.所有報考我校的考生均須在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上報名,報名時間按教育部統一規定。逾期不再補報,也不得再修改報名信息。我校擬錄取的推薦免試研究生必須在規定時間內到教育部推免服務系統完成選擇報考志愿、繳納報名費、接受復試確認、接受待錄取確認等環節。
3.北京地區報考我校法律碩士聯考考生均需在清華大學參加初試,在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上報名時必須選擇“北京”“清華大學”報考點(報考點代碼:1103),選擇其它報考點無效。其他考生按照教育部相關政策選擇報考點參加初試。
4.凡在清華大學參加初試的考生,必須在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報名系統中交納初試報考費,在交費成功24小時后,必須登陸我校網上報名系統上傳電子照片并通過照片審核方可參加初試,上傳照片截止時間2015年11月5日。我校網上報名系統。
5.在外地報名點參加初試的考生在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上報名后,按照當地報名點的要求交初試報考費、照相。
6.下載打印《準考證》按教育部統一規定時間,憑網報用戶名和密碼登錄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進行信息查詢和打印。
7.院系代碼為“066”,專業代碼為“035101”。
(三)初試
參加全國法律碩士專業學位研究生入學全國聯考,時間按國家教育部統一規定進行。考試科目代碼及名稱如下:
①101思想政治理論
②201英語一
③398法碩聯考專業基礎(非法學)
④498法碩聯考綜合(非法學)
以上考試科目設置以教育部正式公布的為準。
(四)復試
復試包括外國語水平測試和綜合復試。綜合復試將采取面試+綜合知識筆試方式。綜合考試覆蓋范圍:政治、經濟、歷史、邏輯、語文、一般科技知識等,以進一步考察學生的專業基礎、邏輯推理、綜合分析能力、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等綜合素質。復試采取差額形式,具體人數根據初試結果確定。復試時綜合知識筆試不提供參考書目。
三、錄取
1.聯考考生復試及格能否錄取,以考生的總成績名次為準。總成績包括兩部分,即初試成績和復試成績。
2.我校在2016年計劃招生100人,學習地點:清華大學。
四、其它說明
1.學生須按學年交納培養費。培養費總額為6.5萬元。第一和第二學年分別交納2.0萬元,第三學年交納2.5萬元。培養費須在新生入學報到及每學年開學注冊時交納,屆時未交納或未足額交納培養費,將不予辦理入學及注冊手續。
2.對于考生申報虛假材料、考試作弊及其它違反考試紀律的行為,我校將按有關規定嚴肅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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