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研究生考試在即,12月11日,教育部發出招生考試執法監督工作的通知,提出將重點檢查各招生單位招生簡章、招生計劃、復試辦法、復試名單、復試成績、錄取辦法等重要信息是否及時、充分、規范地公開,以及擬錄取名單是否及時全面公示,并規定,未經公示的考生一律不得錄取。
根據要求,各招生單位和教育考試管理部門在考前要加強對命題教師管理,嚴禁命題老師參與考研[微博]培訓和個人輔導。加強對數據信息的監管,試卷掃描數據光盤要按紙質試卷同等密級設密,試卷掃描數據光盤、考試成績數據光盤要及時報同級教育監察部門備案保存。加強閱卷全程監督,閱卷現場要全程錄像。
加強復試巡視監督,重點核實復試工作人員是否執行回避政策,確保導師和考官在復試前不與考生單獨接觸,有條件的招生單位應對復試過程進行全程錄像,采取現場抽簽的方式確定復試考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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