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向培養研究生合同管理內容
定向培養研究生一律采取合同制辦法。招生的高等學校與用人單位之間、用人單位與研究生之間必須在錄取前,按照規定要求,分別簽定定向培養合同,并辦理公證。合同未簽定前,培養單位不得向定向培養研究生發出錄取通知書。單位之間合同的內容應包括:招生專業、招生人數、考生姓名、培養要求、研究生學習期間的待遇及管理、合同有效期限、違約責任,以及其他雙方認為必要的內容。
用人單位與研究生之間合同的內容應包括:研究生學習的專業、畢業后的工作安排和比較低服務年限、用人單位提供研究生學習期間的待遇、合同有效期限、違約責任,以及其他雙方認為必要的內容。
報考:♦2013教育部研招簡章♦考研報名入口/指南 ♦如何挑學校及專業
備考:♦2013年考研時間表 ♦2013考研大綱解析 ♦歷年考研真題下載
輔導:♦考研輔導班哪個好 ♦任汝芬政治班 ♦海文 海天 ♦全國網絡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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