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2012年7月2日,推免生報名工作啟動。學校公布2013年推免生辦法"/>
(一)推薦工作
1. 2012年7月2日,推免生報名工作啟動。學校公布2013年推免生辦法(暫定)及學生申請通知,通過網絡易班等平臺對本校學生公布。
2. 9月10日(周一),學校推免生工作領導小組審議2013年推免生工作辦法和名額分配。
3. 9月13日(周四)前,各學院根據2013年學校推免生工作辦法,制定本學院推薦、接收辦法,接收專業、名額分配信息等,并將實施辦法及推免生工作小組名單報研究生部備案。有招生權的學院可以推薦、接收一套辦法公布。
4. 9月14日(周五)前,各學院向2013屆畢業班學生公布本學院推免生工作的具體實施辦法。
5. 9月19日(周三)前,學生自愿申報。申請者根據學校及招生學院公布的推免生工作的具體實施辦法,填寫《上海海洋大學推薦免試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申請審核表》(以下簡稱申請審核表),提交至本人所在學院進行初審。《申請審核表》可在我校研究生招生網下載。
6. 9月20日(周四)前,學院推薦。推薦學院根據推免生申請條件(成績以教務處提供成績績點為基礎)對申請者進行初審,并匯總初審通過的名單報研究生部。
7. 9月21日(周五)前,研究生部匯總各學院推薦名單統一發至教務處、學生處進行成績及獎懲情況審核。
8. 9月26日(周三)前,研究生部反饋教務處、學生處審核結果給學院。
9. 9月28日(周五),初審名單公示。推薦學院對審核無誤的名單,按成績排序,在學院網上進行公示。公示期不得少于5天。并將初審后名單匯總表等情況,報研究生部備案。
10. 10月8日(周一),確定推薦資格,初審名單報備。經過初選、推薦學院公示無異議的學生,由推薦學院將推薦名單蓋章,報送接收學院、研究生部。
注:
(1)10月8日前,校團委將公示后無異議的志愿服務西部、參加推免申請的學生名單,按成績從高到低以2:1的比例(共10名)將推薦的初選名單及材料報研究生部,這些學生具有推薦資格。
(2)西部推免生具體選拔接收工作與申請學院的優秀應屆本科畢業生免試攻讀碩士學位接收工作同時進行,即參加學院相同專業學位的接收考核。
(二) 接收工作
1.10月9日(周二),接收學院復審,通知學生參加復試。接收學院對具有推薦資格的學生材料進行審查和評議(如是否達到申請學院或專業的申請要求等),分專業確定進入復試的名單(按序排列),向申請者發出復試通知。
2.10月10-12日(周三~周五),接收學院組織復試(體檢、外語測試及專業課考核及面試等環節)。
注:外語學院和愛恩學院向外校申請推免者不需參加我校復試,但須于10月14日前取得外校研究生院(處)的接收函,否則視為本人放棄推薦資格。
3.10月15-22日(周一~周日),接收學院根據復試后的綜合成績從高到低排序,結合體檢結果,按照學校正式下達的推免生名額,分專業確定擬接收的推免生名單并公示。接收學院將公示無異議的擬定推免生名單等材料報學校推免生工作領導小組審定。
4.10月23日(暫),學校推免生工作領導小組對學院上報的擬接收推免生名單進行審定,并在校園網等有效途徑張榜公示。
5.10月29日,公示無異議的學生,由學院通知,到指定的地點辦理報名等有關手續,領取《推免生登記表》、網上報名校驗碼等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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