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做好中山大學環境科學與工程學院2012年推薦免試研究生的復試、錄取工作,提高推薦免試研究生招收的科學性、公正性和有效性,根據《中山大學2013年接受優秀應屆本科畢業生免試攻讀研究生工作的通知》(研院[2012]51號)和《中山大學2011年招收應屆本科畢業生免試攻讀研究生復試辦法》(研院[2010]55號)文件規定,結合我院的實際情況,特制定本辦法。
一、復試工作的組織與管理
1、由主管研究生工作的副院長和相關二級學科、專業的負責人組成學院研究生招收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學院的復試工作。
2、由二級學科、專業成立以導師為主的復試小組。復試小組成員不少于5人,其中研究生導師不少于3人,并設立組長一名,組長對復試的各個環節負責。
3、復試過程中要安排專人作記錄。記錄人員由各專業安排有關教師擔任。
二、各專業接收校內免試生(含直博生)計劃
1、我院2013年接收校內免試生(含直博生)計劃待定。
三、復試名單的確定及要求
1、各專業獲得“內推資格”的學生填寫《中山大學2013年接收本校推薦免試生攻讀碩士、博士學位研究生復試申請表》向院系提交復試申請。(獲得“內推資格”的以教務處公布的學生名單為準)。
2、學院按二級學科,學生申請情況及各專業可接收推薦免試生人數確定直博生復試名單和本校碩士生復試名單。
3、 復試采取差額的方式進行,具體比例由各專業根據生源情況確定。
四、復試時間、內容、方式及評分
1、2013年環境科學與工程學院直博生復試與碩士生復試同時進行。
2、學院在學校規定的復試時間內安排復試,請考生于2012年7月24日前把報名表提交到各系秘書處,同時帶齊身份證、學生證原件與復印件,本科階段成績單、四六級成績單原件與復印件,我院具體復試時間各系自定,但復試、面試具體時間地點會于2012年7月25日放假前發給各個考生,請考生關注。
報到地點如下:
(1)氣象學專業、大氣物理與大氣環境學專業:南校區地環大樓B301大氣科學系辦公室;
(2)環境科學專業、工程碩士(環境規劃與評價方向):南校區地環大樓C601環境科學系辦公室;
(3)環境工程專業、工程碩士(環境工程方向):東校區北學院樓B118環境工程系辦公室。
3、復試重在考察考生的素質和綜合能力。復試內容為綜合素質及能力面試兩部分。復試成績滿分為100分。
(1) 綜合素質及能力面試(100分)
綜合素質及能力面試重點考察考生的知識結構、實踐(實驗)能力、綜合分析和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創新能力、外語應用能力、漢語寫作水平等,以及道德品質和心理素質。內容分為業務能力考核和外語聽力、口語測試及專業外語測試兩部分,滿分為100分,其中外語應用能力考核滿分30分,專業及綜合能力考核滿分70分。
(2)面試辦法
參加面試的教師數目不得少于5人,并根據本辦法第一條第3項的規定安排專人作記錄。每位考生面試時間不得少于20分鐘。考生面試要單獨進行,避免多個考生同場面試。考生人數較多的專業,面試可分組進行。各小組的評分標準要保持一致,分組名單及面試導師姓名不得提前公布。
面試一般采取由考生從試題中隨機抽取題目,由面試教師提問,考生當場回答的方式進行。必要時,面試老師可就相關問題進一步提問。面試情況要認真、詳細記錄。
面試結束后,由面試教師根據考生的表現獨立為考生當場打分,面試教師各自評分的算術平均值為該考生的比較終面試成績。
五、錄取辦法
1、復試成績為綜合素質及能力面試成績。
2、有下列情況之一者,復試成績不合格,不予錄取:
(1)復試成績低于60分者;
(2)政審不合格者;
(3)體檢不合格者。
3、各專業直博生按照復試成績排名。
4、碩士免試生按照復試成績排名。如參加直博生復試的學生未被錄取,則自動進入本校碩士生復試排名。
5、各專業的獎助類指標分配方法待定。
6、學院應對所有參加復試的免試生,在規定的時間內填寫《復試錄取表》。對于建議不予錄取的免試生,必須明確寫出建議不予錄取的理由。
7、錄取原則:優生優培計劃優先于直博,直博優先于普通免試。
六、其它事項
1、復試過程中有異議時,應由復試小組采取少數服從多數的方式投票表決,并做好記錄上交學院研究生招收領導小組處理。
2、學院研究生招收領導小組全面負責本學院研究生的復試、錄取工作。
3、本辦法未盡事項,以研究生院有關文件為準。
中山大學環境科學與工程學院
2013年7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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