蘭州大學決定,對在國家相關政策規定范圍內的2008年入學地震災區研究生給予獎助,比較高可獲7.5萬元獎助。
具體獎助標準為,對從地震災區考入蘭大的孤殘全日制非在職研究生,在學期間享受一等研究生學業獎學金(即免交學費),并提供研究生助學金;對從地震災區考入蘭大的非孤殘全日制非在職研究生,第一學年享受一等研究生學業獎學金,并提供研究生助學金,其后兩年研究生學業獎學金按學校相關政策執行;對從地震災區考入蘭大的所有研究生,蘭大將優先為其提供助研崗位,優先辦理國家助學貸款。
據介紹,蘭大從2008年秋季全面推行研究生培養機制改革后,研究生可以獲得4500元-13000元/年不等的學業獎學金,并根據研究生參與導師科研的情況設立2000元-12000元/年的研究生助學金。據此,一名地震災區的孤殘全日制非在職博士生3年在讀期間比較高可享受7.5萬元的獎助,而一名孤殘全日制非在職碩士生比較高可享受4.2萬元的獎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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