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科技大學2012年碩士研究生招生簡章發布
電子科技大學2012年碩士研究生招生簡章
學校概況
電子科技大學是國家“985工程”、“211工程”重點建設的教育部直屬重點大學,坐落于有“天府之國”之稱的西南經濟、文化、交通中心——四川省成都市。
電子科技大學原名成都電訊工程學院,是1956年在周恩來總理的親自部署下,由交通大學(現上海交通大學、西安交通大學)、南京工學院(現東南大學)、華南工學院(現華南理工大學)的電子信息類學科合并創建而成。學校1960年被列為全國重點大學;1997年首批成為國家“211工程”重點建設大學;2001年,教育部、四川省人民政府簽署重點共建電子科技大學的協議,學校進入了國家“985工程”重點建設大學的行列;近年來又先后成為教育部-信息產業部、教育部-國防科工委重點共建高校。經過50多年的建設,電子科技大學形成了從本科到碩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等多層次、多類型的人才培養格局,成為一所完整覆蓋整個電子類學科,以電子信息科學技術為核心,以工為主,理工滲透,理、工、管、文協調發展的多科性研究型大學。
學校占地5000余畝,包括清水河校區、沙河校區、九里堤校區等三個校區。其中,正逐步成為主校區的清水河校區占地4000余畝,總建筑面積約70萬㎡,種植銀杏、楠木、香樟、水杉、桂花等各類喬木2萬多株,基本建成數字化綠色校園。學校擁有館藏圖書220萬冊,數字文獻資源132810GB,建有現代化的運動場、體育館、網球場、游泳池、健身館等體育設施。
學校現有一級學科國家重點學科2個(所包括的6個二級學科均為國家重點學科);國家級重點實驗室5個,部省級重點實驗室36個。學校現有一級學科博士學位授權點8個,二級學科博士學位授權點36個;碩士學位授權點62個,翻譯、新聞與傳播、工程碩士(含13個工程領域)、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等6類專業學位授權點;博士后流動站10個;本科專業44個,其中國家級特色專業建設點10個,省級特色專業19個。
學校大力實施“人才強校”戰略,現有教職工3400余人,其中專任教師2000余人,教授343人。擁有一支包括7位中國科學院、中國工程院院士,13位國家“千人計劃”入選者,21位長江學者,13位國家杰出青年科技基金獲得者,6位國家級教學名師和全國優秀教師等在內高水平師資隊伍,建成1個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委創新群體、3個教育部創新團隊和1個國防科技創新團隊。學校建成一批國家和省部級精品課程、精品教材和品牌專業,擁有國家工科數學教學基地、國家工科電工電子教學基地、電子實驗教學示范中心等10余個國家級教育教學基地,獲得一批國家級教學成果獎。學校以“頂天、立地、樹人”為科研工作定位,努力構建“三足鼎立”(軍事電子科研、以國家各類基金為代表的基礎研究、與企業合作為主體的應用技術研究)的科研架構,2010年度科技經費達到8億元,“十一五”以來科技成果獲國家級獎勵7項、部省級獎勵80余項,發表論文(專著)15000余篇(部),申請專利1000余項。
學校以培養“基礎知識厚、專業能力強、綜合素質高、具有國際視野”的創新人才為根本任務,現有各類全日制在讀學生25000余人,其中博士、碩士研究生9000余人。學生以素質全面、專業知識扎實、能力強、后勁足等鮮明特點受到了社會各界和用人單位的普遍贊譽,學生就業率一直保持在95%以上,錄研率達到45%以上,成電學子遍布海內外IT領域。
學校與世界30多個國家和地區的200余所大學、科研機構、企業保持著密切友好的聯系,每年主辦十余次國際學術會議,選派大批教師赴海外訪學進修、合作研究和參加國際會議。學校同一批國外知名高校簽署了合作培養協議,本科生、碩士生和博士生在校期間都可以申請出國留學,交流學習或聯合培養。英特爾、微軟、TI和IBM等跨國公司也在我校設立了聯合實驗室、研發中心和獎學金項目等,直接參與我校的人才培養。
電子科技大學秉承“求實、求真,大氣、大為”的精神,以人才培養為根本,以服務國家、地方經濟建設和國防建設為己任,開拓進取,銳意創新,努力把學校建設成為以電子信息學科為特色的高水平研究型大學。
一、報考類別
21-全國統考(包括少數民族骨干計劃)
22-推薦免試
23-單獨考試(自主命題)
25-管理類聯考(包括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
27-強軍計劃(自主命題)
為更好地適應國家經濟社會發展對高層次、多類型人才的迫切需要,調整優化研究生教育結構,進一步完善研究生教育培養體系,積極培養應用型、緊缺型人才,增強研究生教育服務經濟社會發展的能力,教育部決定自2009年起,在經國務院學位委員會審批設置專業學位的招生單位招收全日制專業學位碩士生,即“應用型”碩士生,專業代碼第三位為5。
我校碩士生招生類別
性質 | 發證 | 類別 | 授予學位 |
全日制 | 畢業證
學位證 |
學術型 | 學術學位
(經濟學、法學、教育學、文學、理學、工學、軍事學、管理學) |
應用型 | 專業學位
(翻譯、新聞與傳播、工程碩士、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 |
注:工商管理(MBA)、公共管理(MPA)、工程管理可選擇在職或脫產學習。
二、報考條件
(一)21-全國統考
1、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
2、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愿為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服務,品德良好,遵紀守法。
3、報考085239項目管理的考生學歷必須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大學本科畢業后有3年或3年以上工作經驗的人員;
(2)獲得國家承認的高職高專(專科)畢業學歷后,經5年或5年以上;
(3)已獲碩士或博士學位并有2年或2年以上工作經驗的人員。
報考其他專業的考生學歷必須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國家承認學歷的應屆本科畢業生(包括成人應屆本科畢業生,不含自考和網絡“應屆”本科畢業生);
(2)具有國家承認的大學本科畢業學歷的人員;
(3)獲得國家承認的高職高專(專科)畢業學歷后滿2年;
(4)國家承認學歷的本科結業生;
(5)已獲碩士或博士學位的人員(不能報考定向,只能報考委培或自籌)。
4、報考定向的考生年齡一般不超過40周歲,報考委培和自籌的考生年齡不限。
5、身體健康狀況符合《電子科技大學研究生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http://yz.uestc.edu.cn/newsDetails.aspx?newsId=456)相關要求。
注:(1)自考和網絡畢業生須在現場確認前取得國家承認的畢業證。
(2)應屆本科畢業生須在2012年9月1日前取得國家承認的本科畢業證。
(3)有關時限計算從學歷學位證書日期開始至2012年9月1日截止。
(4)在校研究生報考須在報名前征得所在培養單位的書面同意。
(5)少民骨干名額為35人。
(二)22-推薦免試
詳見當年《推薦優秀應屆本科畢業生免試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實施辦法》、《推薦2012年英才實驗學院優秀應屆本科畢業生免試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工作安排》及《推薦2012年優秀應屆本科畢業生免試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工作安排》。
(三)23-單獨考試
1、符合報考條件(一)中第1、2、4、5各項要求。
2、取得國家承認的大學本科學歷后連續工作4年,業務優秀,已經發表過研究論文(技術報告)或者已經成為業務骨干,經考生所在單位同意和兩名具有高級專業技術職稱的專家推薦,為本單位定向或委培的在職人員;獲碩士或博士學位后工作2年,業務優秀,經考生所在單位同意和兩名具有高級專業技術職稱的專家推薦,為本單位委培的在職人員。
注:(1)單獨考試名額為15人。
(2)有關時限計算從學歷學位證書日期開始至2012年9月1日截止。
(四)25-管理類聯考
1、符合(一)中第1、2、4、5各項的要求。
2、大學本科畢業后有3年工作經驗的人員,或獲得國家承認的高職高專(專科)畢業學歷后有5年工作經驗的人員,或已獲碩士或博士學位并有2年工作經驗的人員。
注:(1)錄取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只從參加管理類聯考的考生中選拔,不再為該專業組織統考或單獨考試。
(2)有關時限計算從學歷學位證書日期開始至2012年9月1日截止。
(五)27-強軍計劃
按解放軍總政治部的規定辦理。
注:強軍計劃名額為30人。
三、報名方法
(一)網上報名
時間:2011年10月10日-31日(9:00-22:00)
網址:yz.chsi.com.cn
要求:1、瀏覽報考須知,按教育部、考生所在地省級高校招生辦公室、報考點以及我校的網上公告要求報名,凡不按公告要求報名、網報信息誤填、錯填或填報虛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試或復試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擔。在報名日期內,考生可自行修改網報信息。
2、網上報名填寫報考信息時注意事項:
(1)考生只填報我校的一個專業。待考試結束,我校公布復試分數線后,考生可通過“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調劑服務系統了解招生單位的生源余缺信息并根據自己的成績再填報調劑志愿;
(2)報考類別:報考少數民族骨干計劃、強軍計劃請選擇“定向”,國防生、軍人、有工作單位的在職考生請選擇“委培”,其他考生請選擇“自籌”。我校不設“非定向”,報考“非定向”的考生視為“自籌”考生。
(3)報考導師填寫在“備用信息”欄,如:10001李樂民,也可在我校復試分數線公布后登錄電子科技大學研招網(http://yz.uestc.edu.cn/ssfs)補填,復試科目在打印復試通知單時填寫。
3、報考我校且畢業后在國務院公布的民族區域自治地方就業的少數民族普通高校應屆本科畢業生,或者工作單位在民族區域自治地方范圍的少數民族在職人員考生(在網上報名時須如實填寫少數民族身份,且申請為少數民族地區的定向或委培),方可按規定享受少數民族照顧政策。
4、電子科技大學教職工報考前須向學校人事處提出書面申請(申請表在人事處網站下載),經所在單位(部門)簽字蓋章后,報人事處審核批準。報考前未按規定提交書面申請并經學校批準的,學校不予資助。
5、少數民族骨干計劃以報名時填報的信息為準,不得更改。
6、推免生必須網上報名,選擇推薦學校(本科所在學校)所在報考點,但不得再報名參加統考,否則取消推免生資格,列為統考生。推免生報名信息必須與公示擬錄取信息一致,否則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推免生自負。
7、現役軍人報考我校,應事先認真閱讀了解有關報考規定,遵守保密規定,按照有關規定填報報考信息。不明之處應事先與我校研招辦聯系。
8、單獨考試、強軍計劃考生,網上報名必須選擇“電子科技大學”報考點,考試科目選擇全國統一命題考試科目,現場確認時再統一更改為對應的自主命題考試科目。
說明:國家按照一區、二區確定考生參加復試基本分數要求,一區包括北京、天津、上海、江蘇、浙江、福建、山東、河南、湖北、湖南、廣東、河北、山西、遼寧、吉林、黑龍江、安徽、江西、重慶、四川、陜西等21省(市);二區包括內蒙古、廣西、海南、貴州、云南、西藏、甘肅、青海、寧夏、新疆等10省(區)。少數民族地區僅指國務院有關部門公布的《全國民族區域自治地方簡表》中所列的民族自治區域。考生的少數民族身份應如實填寫,現場確認后不得更改。
(二)現場確認
時間:2011年11月10日-14日
地點:參加全國統考的考生到本人所在地省級教育招生考試管理機構指定的報考點進行確認(必須與網上報名選擇的報考點一致);推免生到推薦學校(本科所在學校)所在報考點進行確認;單獨考試、管理類聯考、強軍計劃考生到電子科技大學沙河校區進行確認。
要求:1、必須由考生本人進行現場確認。
2、提供網上報名編號。
3、往屆畢業生必須提供畢業證原件,應屆本科畢業生必須提供學生證原件,自考和網絡畢業生必須提供畢業證原件。
4、繳納報考費(繳后不退)。
5、照相。
6、確認本人網報信息。
四、資格審查
我校審查考生網上報考信息后,對符合報考條件的考生發放準考證,并在復試時對往屆考生畢業證等報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資格進行審查,對不符合教育部規定者,不予復試。對弄虛作假者(含推免生),不論何時,一經查實,即按有關規定取消報考資格、錄取資格、入學資格或學籍。
五、入學考試
(一)初試
時間:2012年1月7日-8日,考試時間以北京時間為準,上午8:30-11:30,下午2:00-5:00。
地點:參加全國統考的考生到本人所在地省級教育招生考試管理機構公告指定的考場應試;單獨考試、強軍計劃考生到電子科技大學沙河校區(本校應屆本科畢業生到清水河校區)考場應試,詳細地點另行通知。
科目:第一天上午(第一單元) 思想政治理論(滿分100分)
第一天下午(第二單元) 外國語(滿分100分)
第二天上午(第三單元) 業務課一(滿分150分)、、綜合能力(滿分200分)、專業基礎綜合(滿分300分)
第二天下午(第四單元) 業務課二(滿分150分)
說明:1、2011年12月25日-2012年1月9日,考生登錄http://yz.uestc.edu.cn/zkz網上打印準考證。
2、電子科技大學考點考生的考試文具(含簽字筆1支、備用筆芯1支、2B鉛筆1支帶橡皮、直尺、文具袋等)由考點統一提供,考生不再攜帶其他任何考試文具進入考場。每單元考試結束,考生不得將考試文具帶出考場,所有單元考試結束后考試文具由考點統一回收。其他考生按當地考點要求參加考試。
3、以上各科的考試時間均為3小時,考試方式均為筆試。
4、初試交卷出場時間不得早于每科考試結束前30分鐘,交卷出場后不得再進場續考,也不得在考場附近逗留或交談。
5、推薦免試免初試。
6、考試科目詳見“招生專業目錄”、“復試科目”。
7、單獨考試、強軍計劃考生,全國統一命題考試科目改考對應的自主命題考試科目,具體為:
101思想政治理論 改考 111單獨考試政治理論
201英語 改考 288單獨考試英語
301數學一、302數學二、303數學三 改考 688單獨考試高等數學
312心理學專業基礎綜合 改考 614單獨考試心理學綜合
408計算機學科專業基礎綜合 改考 820計算機專業基礎
考綱:1、全國統考的思想政治理論及數學,非外國語言文學專業的英語、心理學專業基礎綜合、計算機學科專業基礎綜合等科目的考試大綱由教育部制訂并由教育部統一命題,其他科目由我校自主命題。
2、單獨考試的初試科目均由我校自主命題。
3、管理類聯考的初試科目命題工作均由教育部委托有關機構承辦(政治理論考試由我校自主命題并在復試中進行),考試大綱由全國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專業教育指導委員會編寫。
(二)復試
時間:2012年3月至4月,具體時間另行通知。
地點:各學院,具體地點另行通知。
科目:1、專業筆試(滿分200分、時間120分鐘),詳見“復試科目”,且不能選擇與初試科目相同或相近的復試科目。
2、外語面試(滿分100分、時間不少于5分鐘),口語50分、聽力50分。
3、綜合面試(滿分200分,時間不少于15分鐘),包括專業素質和能力(大學階段學習情況及成績,對本學科理論知識和應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學理論發現、分析和解決問題的能力,對本學科發展動態的了解以及在本專業領域發展的潛力,創新精神和創新能力)、綜合素質和能力(思想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質等,本學科以外的學習、科研、社會實踐或實際工作表現等,事業心、責任感、紀律性、協作性和心理健康情況,人文素養,舉止、表達和禮儀等)。
要求:1、我校自主劃定復試分數線,詳見http://yz.uestc.edu.cn/newsDetails.aspx?newsId=264。
2、復試由報考學院負責組織考試,復試前將對考生畢業證(結業證)、學生證等報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資格進行審查,對不符合教育部規定者,不予復試或取消成績。發現可疑學歷證書時,將要求考生在規定時間內提供指定機構出具的認證證明。
3、復試總分及單項成績達到滿分的60%才能被錄取。
4、我校一般按1:1.2進行差額復試,但各專業具體復試人數可根據報考情況進行調整,原則上達到我校復試分數線均有機會參加復試。
六、調劑
報考學術型和報考專業學位研究生之間的相互調劑政策,待初試結束后,視第一志愿生源上線情況而定。調劑工作的具體要求和程序待初試結束教育部錄取政策確定后再公布。屆時,考生可通過“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調劑服務系統填寫調劑志愿。
七、體檢
根據《電子科技大學研究生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http://yz.uestc.edu.cn/newsDetails.aspx?newsId=456),考生復試時必須到電子科技大學醫院進行體檢。
八、錄取
根據國家下達的招生計劃、考生入學考試的成績(含初試和復試)并結合其平時學習成績和思想政治表現、業務素質以及身體健康狀況確定錄取。錄取優先順序為:第一志愿、院內調劑、校內調劑、校外調劑,同一優先級按總成績(初試+復試)從高到低依次擇優錄取,新生獎學金評定優先順序與此相同。
現為或原為委培或定向、擬報考委培或定向、尚在履行合同中服務年限內的考生,須征得委培、定向或服務單位的同意,否則因報考問題引起的糾紛而造成不能錄取等后果,責任由考生自負。單獨考試、強軍計劃考生,只能被錄取為回原單位的定向或委培碩士生。
考試誠信狀況作為考生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內容和錄取的重要依據,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錄取。對在報考及考試中有違規行為的考生,有關部門視不同情況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教育部有關規定給予處理。對弄虛作假者(含推免生),不論何時,一經查實,即按有關規定取消報考資格、錄取資格或學籍。對作弊考生的有關情況,將按規定通報其所在學校或單位,并記入考生的誠信檔案和人事檔案,作為其今后升學和就業的重要參考依據。對在當年作弊的考生,下一年度不允許報考;對嚴重作弊的在校生,按有關規定予以處分,直至開除學籍;對作弊的在職考生,有關部門將情況通知考生所在單位,由考生所在單位視情節給予黨紀或政紀處分;對于違法者,移交司法機關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新生錄取通知書由學院研究生科發放,其中錄取類別為自籌的新生由學院研究生科發放調檔函,個人檔案必須在2012年9月1日前調入學院,錄取類別為定向或委培(除強軍計劃、國防生外)的新生必須在2012年9月1日前將委培協議書(http://yz.uestc.edu.cn/DatumDownload.aspx)一式三份交學院研究生科。
按照教育部要求,凡是錄檢錯誤記錄為“非唯一匹配學籍或學歷,請核實”的非應屆本科畢業生,必須出具教育部學歷認證書后(網址:yz.chsi.com.cn,電話:010-82336088-202),我校才能發放錄取通知書。學歷認證書電子版可發送郵件至yzb@uestc.edu.cn,紙質版可發送傳真至028-61830153-115,電子版或紙質版任選一種發送即可。
九、學習年限
3年,可視具體情況適當縮短或延長。
十、學費
軟件工程全過程3.2萬元,公共管理全過程2.8萬元,其他專業(除工商管理外)全過程2.4萬元,分三年繳清,每年9月注冊前各繳納三分之一。工商管理另定。
定向碩士生由國家承擔學費。
自籌碩士生實行培養機制改革,獎學金可全額或部分減免學費。
貧困碩士生可申請國家助學貸款。
十一、說明
考生報名時不再出具所在單位同意報考的證明材料。考生因報考研究生與所在單位產生的問題由考生自行處理。若因上述問題造成考生不能復試、無法被錄取或其他問題,我校不承擔責任。現役軍人報考,按解放軍總政治部的規定辦理。
十二、全國民族區域自治地方簡表
民族區域自治地方 | 所在省區市 |
自治區 | |
內蒙古自治區 | 內蒙古自治區 |
廣西壯族自治區 | 廣西壯族自治區 |
西藏自治區 | 西藏自治區 |
寧夏回族自治區 | 寧夏回族自治區 |
新疆維吾爾自治區 | 新疆維吾爾自治區 |
自治州 | |
延邊朝鮮族自治州 | 吉林省 |
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 | 湖北省 |
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 | 湖南省 |
甘孜藏族自治州 | 四川省 |
涼山彝族自治州 | 四川省 |
阿壩藏族羌族自治州 | 四川省 |
黔東南苗族侗族自治州 | 貴州省 |
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 | 貴州省 |
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 | 貴州省 |
西雙版納傣族自治州 | 云南省 |
德宏傣族景頗族自治州 | 云南省 |
怒江傈僳族自治州 | 云南省 |
大理白族自治州 | 云南省 |
迪慶藏族自治州 | 云南省 |
紅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 | 云南省 |
文山壯族苗族自治州 | 云南省 |
楚雄彝族自治州 | 云南省 |
甘南藏族自治州 | 甘肅省 |
臨夏回族自治州 | 甘肅省 |
玉樹藏族自治州 | 青海省 |
海南藏族自治州 | 青海省 |
黃南藏族自治州 | 青海省 |
海北藏族自治州 | 青海省 |
果洛藏族自治州 | 青海省 |
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 | 青海省 |
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 | 新疆維吾爾自治區 |
博爾塔拉蒙古自治州 | 新疆維吾爾自治區 |
克孜勒蘇柯爾克孜自治州 | 新疆維吾爾自治區 |
昌吉回族自治州 | 新疆維吾爾自治區 |
伊黎哈薩克自治州 | 新疆維吾爾自治區 |
自治縣(自治旗) | |
孟村回族自治縣 | 河北省 |
大廠回族自治縣 | 河北省 |
青龍滿族自治縣 | 河北省 |
豐寧滿族自治縣 | 河北省 |
圍場滿族蒙古族自治縣 | 河北省 |
寬城滿族自治縣 | 河北省 |
鄂倫春自治旗 | 內蒙古自治區 |
鄂溫克族自治旗 | 內蒙古自治區 |
莫力達瓦達斡爾祖自治旗 | 內蒙古自治區 |
喀喇沁左翼蒙古族自治縣 | 遼寧省 |
阜新蒙古族自治縣 | 遼寧省 |
新賓滿族自治縣 | 遼寧省 |
岫巖滿族自治縣 | 遼寧省 |
清原滿族自治縣 | 遼寧省 |
本溪滿族自治縣 | 遼寧省 |
桓仁滿族自治縣 | 遼寧省 |
寬甸滿族自治縣 | 遼寧省 |
前郭爾羅斯蒙古族自治縣 | 吉林省 |
長白朝鮮族自治縣 | 吉林省 |
伊通滿族自治縣 | 吉林省 |
杜爾伯特蒙古族自治縣 | 黑龍江省 |
景寧畬族自治縣 | 浙江省 |
長陽土家族自治縣 | 湖北省 |
五峰土家族自治縣 | 湖北省 |
通道侗族自治縣 | 湖南省 |
江華瑤族自治縣 | 湖南省 |
城步苗族自治縣 | 湖南省 |
新晃侗族自治縣 | 湖南省 |
芷江侗族自治縣 | 湖南省 |
靖州苗族侗族自治縣 | 湖南省 |
麻陽苗族自治縣 | 湖南省 |
連南瑤族自治縣 | 廣東省 |
連山壯族瑤族自治縣 | 廣東省 |
乳源瑤族自治縣 | 廣東省 |
龍勝各族自治縣 | 廣西壯族自治區 |
金秀瑤族自治縣 | 廣西壯族自治區 |
融水苗族自治縣 | 廣西壯族自治區 |
三江侗族自治縣 | 廣西壯族自治區 |
隆林各族自治縣 | 廣西壯族自治區 |
都安瑤族自治縣 | 廣西壯族自治區 |
巴馬瑤族自治縣 | 廣西壯族自治區 |
富川瑤族自治縣 | 廣西壯族自治區 |
羅城仫佬族自治縣 | 廣西壯族自治區 |
環江毛南族自治縣 | 廣西壯族自治區 |
大化瑤族自治縣 | 廣西壯族自治區 |
恭城瑤族自治縣 | 廣西壯族自治區 |
樂東黎族自治縣 | 海南省 |
瓊中黎族苗族自治縣 | 海南省 |
保亭黎族苗族自治縣 | 海南省 |
昌江黎族自治縣 | 海南省 |
白沙黎族自治縣 | 海南省 |
陵水黎族自治縣 | 海南省 |
木里藏族自治縣 | 四川省 |
峨邊彝族自治縣 | 四川省 |
馬邊彝族自治縣 | 四川省 |
北川羌族自治縣 | 四川省 |
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縣 | 重慶市 |
酉陽土家族苗族自治縣 | 重慶市 |
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縣 | 重慶市 |
石柱土家族自治縣 | 重慶市 |
威寧彝族回族苗族自治縣 | 貴州省 |
松桃苗族自治縣 | 貴州省 |
三都水族自治縣 | 貴州省 |
鎮寧布依族苗族自治縣 | 貴州省 |
紫云苗族布依族自治縣 | 貴州省 |
關嶺布依族苗族自治縣 | 貴州省 |
玉屏侗族自治縣 | 貴州省 |
印江土家族苗族自治縣 | 貴州省 |
沿河土家族自治縣 | 貴州省 |
務川仡佬族苗族自治縣 | 貴州省 |
道真仡佬族苗族自治縣 | 貴州省 |
峨山彝族自治縣 | 云南省 |
瀾滄拉祜族自治縣 | 云南省 |
江城哈尼族彝族自治縣 | 云南省 |
孟連傣族拉祜族佤族自治縣 | 云南省 |
耿馬傣族佤族自治縣 | 云南省 |
寧蒗彝族自治縣 | 云南省 |
貢山獨龍族怒族自治縣 | 云南省 |
巍山彝族回族自治縣 | 云南省 |
石林彝族自治縣 | 云南省 |
玉龍納西族自治縣 | 云南省 |
屏邊苗族自治縣 | 云南省 |
河口瑤族自治縣 | 云南省 |
滄源佤族自治縣 | 云南省 |
西盟佤族自治縣 | 云南省 |
南澗彝族自治縣 | 云南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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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里坤哈薩克自治縣 | 新疆維吾爾自治區 |
注:如有變化,以國務院有關部門公布的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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