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研必備基本知識
研究生種類
1.按攻讀學位等級劃分
按攻讀學位等級的不同,分為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簡稱“碩士生”)和ザ斂┦墾謊芯可虺啤安┦可保┝郊丁?
2.按學習方式劃分
按學習方式的不同,分為脫產研究生和在職研究生。
(1)脫產研究生
脫產研究生是指在高等學校和科研機構進行全日制學習的研究生。
(2)在職研究生
在職研究生是指在學習期間仍在原工作崗位承擔一定工作任務的研究生。專業課要完成學校規定的學習計劃,并參加考試取得相應的學分。還必須通過國家專門設計的英英語政政治專業全國統考,合格后可以申請學位。學習、考試、答辯均需交納一定費用,一般全部下來在數萬元左右。目前只有經過國家教育部批準的少數重點大學招收學位生,機會不多,而且必須征得工作單位的同意。隨著學位管理的加強,通過這條途徑來獲取學位的難度越來越大了。一般比較終能夠通過答辯、取得學位的比例并不高。
目前,多數研究生招生單位只面向本單位職工招收在職研究生,有的單位面向本地區、本系統的職工招收在職研究生。
3.按在學期間提供經費的渠道劃分
按在學期間提供經費的渠道不同,分為國家計劃研究生、委托培養研究生(簡稱“委托生”)和自費研究生。
(1)國家計劃招收研究生
國家計劃招收研究生又分為非定向研究生和定向研究生(簡稱“定向生”)。
①非定向研究生
國家計劃招收的研究生的培養經費由國家提供,其中非定向研究生畢業時應服從國家就業指導,實行由本人選報志愿、招生單位推薦、用人單位擇優錄用的雙向選擇就業制度。由國家和學校提供全部學費,住宿費需要自己承擔,轉戶口和檔案關系。
②定向研究生
a.定向培養研究生,是指在招生時即通過合同形式明確其畢業后工作單位的研究生,其學習期間的培養費用按規定標準由國家向培養單位提供。
b.凡屬研究生國家招生計劃服務范圍的用人單位,即高等學校,以基礎研究為主的科研機構,國家重點企業(由國家教委會商有關部門確定),由財政撥款的文化、醫藥衛生等公益事業單位,黨和國家機關以及人民解放軍對研究生的需求,均可要求定向培養研究生。除上述范圍外的用人單位對研究生的需求,不得定向培養,只能由用人單位提供培養費用,進行委托培養。培養單位或其主管部門均不得自行擴大定向培養用人單位的范圍。
c.定向生在錄取前,必須簽訂考生工作單位、錄取學校、考生本人三方簽署定向培養協議,檔案、人事、戶口、工資關系仍留在原工作單位,畢業后按合同規定到定向地區或單位工作。
d.定向生的形式:第一,由用人單位推薦為本單位定向培養的在職人員參加研究生入學考試;第二,從參加全國統考的在職人員中選定;第三,從推薦應屆大學本科畢業生為碩士生的人員中選定。采取上述三種形式的定向生,招生工作由招生單位負責,按國家教委規定的標準進行初選,并提出錄取名單,經與用人單位協商(第二、第三種形式的定向生還須征得考生本人同意),簽訂合同后,由招生單位發出錄取通知書。采取第一種形式的在職人員被錄取為研究生后,其學習期間不轉工作關系,享受原工資福利待遇;采用第二、第三種形式被錄取為研究生的待遇與脫產研究生相同,即在學期間享受國家規定的生活補助費。定向生的用人單位還可向定向生提供部分生活補助。
e.定向培養研究生合同管理的內容
定向培養研究生一律采取合同制辦法。招生的高等學校與用人單位之間、用人單位與研究生之間必須在錄取前,按照規定要求,分別簽訂定向培養合同,并辦理公證。合同未簽訂前,培養單位不得向定向培養研究生發出錄取通知書。
單位之間合同的內容應包括:招生專業、招生人數、考生姓名、培養要求、研究生學習期間的待遇及管理、合同有效期限、違約責任,以及其他雙方認為必要的內容。
用人單位與研究生之間合同的內容應包括:研究生學習的專業、畢業后的工作安排和比較低服務年限、用人單位提供研究生學習期間的待遇、合同有效期限、違約責任,以及其他雙方認為必要的內容。
(2)委托培養研究生
①委托培養研究生的概念及其與國家計劃招收的研究生的區別
a.高等學校招收委托培養研究生是我國研究生招生計劃和畢業生分配制度的一項重要改革。它對鼓勵高等學校挖掘潛力,培養更多的研究生、更好地滿足社會對高級專門人才的需要,起了積極作用。
b.高等學校招收委托培養研究生一律實行合同制。委托單位與培養單位之間、委托單位與委托生之間應分別簽訂委托培養合同。委托生的培養費用由委托單位提供,畢業后到委托單位工作。委托生在學期間和畢業后享受與國家計劃內碩士生相同的待遇。
c.委托培養研究生和國家計劃招收的研究生之間的主要區別:培養費用的來源和畢業分配的辦法不同。
委托培養研究生的培養經費由委托單位提供,畢業之后回委托單位工作;國家計劃招收的研究生,其培養經費由國家提供,其中非定向生畢業時實行在國家計劃指導下,由本人選報志愿,招生單位推薦,用人單位擇優錄用的就業制度,而定向生按合同規定畢業后到定向地區或單位工作。
②委托培養研究生合同管理的基本內容
a.高等學校招收培養研究生一律實行合同制。委托單位與培養單位之間、委托單位與委托培養的研究生之間應分別簽訂委托培養合同。
b.委托單位與培養單位之間的合同,應包括招生專業、招生人數、培養要求、委托培養研究生在學習期間的待遇及管理、畢業分配辦法、培養費用數量及撥付辦法、合同有效期限以及委托合同者應承擔的責任等主要內容。
c.委托單位與委托培養的研究生之間的合同,應包括委托培養志愿、學習專業、在學習期間的待遇、畢業分配辦法、在委托單位比較低工作年限、合同有效期限及違反合同者應承擔的責任等主要內容。
d.為了維護合同的嚴肅性,應辦理公證手續。
③委托培養研究生的形式
a.從招生單位招收的研究生中選定;
b.由委托單位推薦本單位在職人員參加招生單位研究生的入學考試;
c.試行由委托單位招生錄取(招生的學科、專業必須有學位授予權),由招生單位培養的辦法。
采取第一、第二種形式的委托生,整個招生工作由招生單位負責,按規定標準錄取,并提出初選名單,經與委托單位研究同意(第一種形式的委托生還須征得考生本人同意),并簽訂合同后,由招生單位發出錄取通知書。
采取第三種形式的委托生,由委托單位按其錄取標準提出初選名單,經招生單位指導教師、教研室、系(所)審查同意,并經研究生院院長審核批準,在征得本人同意后,由招生單位與委托單位聯合發出錄取通知書,或由委托單位錄取后,轉入招生單位。
(3)自費研究生
自費研究生,即自籌經費研究生。經費自籌,計劃外研究生收費標準根據國家相關文件而定。入學時要轉戶口和檔案關系。計劃外研究生同樣需要參加國家的考試,考試內容與計劃內研究生相同。考試成績超過國家規定的比較低分分數但不能計劃內錄取的考生,可以及時向所報考的院(系、所、中心)教務辦公室申請計劃外錄取。教學安排與計劃內研究生相同,修滿學分、論文通過可以得到與計劃內研究生同樣的畢業證書和學位證書。
4.按照專業劃分
按照專業和用途的不同,分為普通研究生和特殊類研究生。
(1)普通研究生
根據我國的有關規定,普通碩士教育以培養教學和科研人才為主,授予學位的類型主要是學術型學位。
目前,我國學術型學位按招生學科門類分為哲學、經濟學、法學、教育學、文學、歷史學、理學、工學、農學、醫學、軍事學、管理學等12大類,12大類下面再分為88個一級學科,88個一級學科下面再細分為300多個二級學科,同時還有招生單位自行設立的760多個二級學科。普通碩士的招生考試主要是年初的全國碩士研究生統一入學考試(簡稱“統考”),被錄取后,獲得研究生學籍。畢業時,若課程學習和論文答辯均符合學位條例的規定,可獲畢業證書和學位證書。
(2)特殊類研究生
特殊類研究生,即專業學位研究生。目前,我國經批準設置的專業學位已達15類。專業學位教育是我國研究生教育的一種形式。區別于一般意義上側重理論、學術研究的研究生教育,專業學位教育旨在針對一定的職業背景、培養高層次、應用型人才。
①特殊類研究生相關知識
a.專業學位和通常所說的“碩士、博士學位”的異同
我國于1981年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學位條例》,當初以培養教學和科研人才為主,授予學位的類型主要是學術型學位。就研究生的學位而言,就是大家通常所說的“碩士、博士學位”。20世紀90年代初,為了加速培養經濟建設和社會發展所需的高層應用型專門人才,設置了專業學位。
專業學位的職業指向性非常明確。國務院學位委員會第十四次會議審議通過的《專業學位設置審批暫行辦法》規定,專業學位為具有職業背景的學位,為培養特定職業高層次專門人才而設置。
專業學位分為學士、碩士和博士三級,但大多只設置碩士一級。各級專業學位與對應的我國現行各級學位處于同一層次。專業學位的名稱表示為“XX(職業領域)碩士(學士、博士)專業學位”。
b.專業學位教育的學習方式
專業學位教育的學習方式比較靈活,大體可以分為在職攻讀和全日制學習兩類。
比較簡單的區分辦法是:招收在職人員、以業余時間學習為主的專業學位考試通常在每年的10月份進行,名為“在職人員攻讀碩士學位全國聯考”,簡稱“聯考”;招收全日制學習學生的專業學位考試與每年年初舉行的“全國碩士研究生統一入學考試”(簡稱“統考”)一起舉行。
c.專業學位的招生條件
專業學位招生條件的比較大特點是,要求報考者有一定年限的工作經歷,一般要求本科畢業,有的專業要求報考者具有學士學位。絕大多數專業學位要求在職人員報考需經所在單位或相應管理部門的同意,有的甚至要求所在單位推薦等。但也有例外,比如工工程碩士業學位中的軟件工程領域也面向應屆大學畢業生招生。
d.專業學位的招生考試
專業學位的招生考試有10月份的“聯考”和年初的“統考”。兩大國家級別的考試都有規定的考試科目,各專業學位的考試科目有所不同。對此,教育部和國務院學位辦每年都會在發布報名信息時公布相關方案。聯考以外的科目,由各招生單位自行命題、閱卷,其中有的考試是與聯考科目同時進行。
e.專業學位的招生名額
不管是10月“聯考”這一批,還是年初“統考”的這一批,招生單位的招生名額都必須報上級主管部門審批。
相對來說,10月“聯考”的招生名額更加寬裕些,有的甚至是由招生單位自定。但由于要保證教育質量,因此擁有自定招生名額權利的招生單位并不會來者不拒,而是根據自身的教育資源和生源情況來確定招生名額。
另外,有的專業學位招生對于來自某些領域的學生有一定的招生額度限制,比如公共管理碩士,《關于2004年招收在職人員攻讀碩士學位工作的通知》明確規定,非政府部門人員的錄取比例一般不超過本校當年錄取限額的20%。
“統考”的招生名額則是被納入高校每年的研究生招生總計劃中。
f.專業學位的錄取分數線的劃定
10月“聯考”的錄取工作由各招生單位自行組織,錄取分數線由各招生單位自行劃定,統一公布。各招生單位根據考生入學考試成績(含面試),擇優錄取。
1月“統考”的錄取工作,則是先由國家教育部劃定統一的復復試數線(按地區和專業),參加招生單位組織的復試的人員絕大多數是過線者。
g.專業學位教育證書
由于攻讀方式不同,大多數專業學位教育只授予學位證書,沒有學歷證書(以下簡稱“單證”),但也有例外,例如工商管理碩士、法法律碩士臨床醫學碩士和博士、建筑學學士和碩士等,存在既有學位證書,又有學歷證書的“雙證”情況。大體來說,“統考”生是“雙證”,“聯考”生是“單證”。
志愿選擇
一旦決定考研,第一步決策就是確定報考志愿。與高考志愿類似,考研的第二志愿作用不大,絕大多數考生面對的是“一招不慎,滿盤皆輸”的局面。可以說,選擇志愿是個風險很大的博弈過程。
報考志愿的決策可以分解為3個基本步驟:形成專業選擇意向;確定報考單位;比較后兩者結合,綜合考慮,確定第一志愿,并考慮第二志愿。專業和招生單位的不同搭配就形成了報考的4種基本模式:本專業本校報考;本專業跨校報考;跨專業本校報考;跨專業跨校報考。不同報考模式復習備考的工作量和難易程度是不同的。
一、本專業本校報考。這是考研志愿選擇中比較為普遍的一種模式,也是成功概率比較高的。一般來說,只要專業不錯,學校也還可以,多數考生都會自然而然地選擇報考本校本專業。
二、本專業跨校報考。本專業跨校報考的原因有兩個:一是雖然專業不錯,但原單位一般,考生想考到一個更好的招生單位去;二是原單位太熱門了,考取的把握不大,所以考生選擇其他競爭相對緩和的報考單位。本專業跨校報考備考的難度要大一些,因為雖然專業相同,但不同招生單位的專業課程設置和學術科研重點可能差別很大;而且招生單位變了,有關的政政策信息也就比較難以及時獲得。
三、跨專業本校報考。學校牌子不錯,但想換個更好或更喜歡的專業的考生可以選擇跨專業本校報考。由于隔行如隔山,跨專業報考有較大的難度,且這種難度和專業之間關聯度成反比:原專業和報考專業之間的關聯度越小,復習和考試的難度就越大。
四、跨專業跨校報考。對原先的專業和學校都很不滿意,決心要開辟全新天地的考生會選擇跨專業跨校報考。這種模式備考的工作量和難度比較大,不僅面臨著大量陌生的專業課程的學習,而且在復習資源、信息渠道等方面均處于不利地位。
那么,考生到底如何確定報考專業和招生單位呢?我們認為,貫穿整個決策過程始終的,是兩個關鍵的要素:考生自身的意愿和條件;完全而充分的信息。這實際上也就是報考的主觀和客觀條件。
考生自身的意愿和條件里面又有3個主要因素:
1.考生的專業意愿。一般來說,確定是否換專業主要看考生自己的意愿。許多考生高考時的專業選擇并非自己做主,而是家長和老師的一廂情愿;或者經過本科階段的學習,發現自己并不適合學這個專業,這樣考研就成了一個改換門庭、實現自己興趣和抱負的絕好機會。還有許多考生選擇專業時主要考慮將來獲得一份更好的工作,這些考生在判斷專業前途時,就要目光長遠一些,根據社會發展趨勢來理性地判斷未來一段時間專業的前途,不要盲目跟風。
2.考生的考研目的。考生考研的主要目的是什么,對選擇專業和報考單位影響很大。就應屆考生而言,一些考生就讀于名校熱門專業,皇帝女兒不愁嫁,考研的主要目的是獲取更好的機會,成則更好,不成亦可;而許多本科專業和學校不理想的考生,則將考研作為人生轉折的惟一機會,志在必得。在職考生也存在同樣的問題,一部分考生工作很好,考研不過是錦上添花,而另一部分考生則是要通過考研跳出原來的小天地,創造新的人生。從這個角度來看,不論是應屆考生還是在職考生,都可以分為兩部分:一是以考一個好專業好學校為主要目的,二是只要能考上就行。前者選擇專業和報考單位時當然主要看自己的喜好和未來的發展需要,而后者則要更加注意權衡選擇,盡量增加成功的概率。
3.考生的競爭實力。競爭實力很強的考生,自然可以往高處考,往好處報;而競爭實力一般的考生則應注意避開白熱化的競爭點,報考穩妥一些的志愿。
確定報考志愿的第二個關鍵因素是獲取全面真實的信息,權衡利弊,幫助自己作出正確的抉擇。尤其是那些競爭實力一般而又志在必得的考生,更要借助于信息的收集,選擇錄取可能性比較大的專業和招生單位。考生在基本確定報考專業后,應該進一步選出設置了這些專業的學校,并根據其他一些主客觀條件,圈定目標單位,進而對這些目標單位進行信息的收集和比較,比較終選取適合的志愿。
1.目標單位的競爭態勢。第一是看目標單位的錄取分數線。有一些好學校的總分和單科錄取分數線有可能會高于全國統一比較低分數線。第二是看所要報考的專業院系的錄取的平均分和比較低數。第三是看報考人數和招生人數,兩者之比即為考錄比,數值越大,說明競爭越激烈。這些數據應該盡量往前多收集幾年,可以看出一個趨勢,比如說錄取門檻逐步降低還是逐步抬高,是基本穩定還是劇烈波動。逐步抬高的難度比較大,而波動劇烈的風險比較大。
2.目標單位的錄取情況。由于研究生招生是由各招生單位自主負責,各專業院系的權力很大,因此必須詳細摸清錄取情況,例如實際錄取名額到底是多少,錄取是否公平公正等。有些招生單位和專業院系內部保送名額很多,表面上看起來招生名額不少,但扣除保送名額后就所剩無幾;有些單位和院系一貫奉行自家人優先的原則,優先錄取本單位和本院系的考生,外來考生難以享受公平待遇。凡此種種,都是考生朋友一定要事先搞清楚的。
3.目標單位的復習資源。考生應該盡力收集目標單位的復習資源,例如歷年考試專業試題,考試命題所依托的教材,考試復習的參參考書目復習的重點范圍,命題教師的命題風格等等。這些信息對于復習和考試來說是至關重要的。
4.種報考模式當中,本校報考的兩種模式在收集信息方面都有很大的優勢,而跨校報考的兩種模式都缺乏這方面的優勢,因此凡跨校報考的,必須將信息的收集和比較作為前期工作的重中之重,這樣才能作出理性的判斷,選擇一個合適的專業和報考單位。
考試信息
在確定了要考研、要報考的大致學校和專業范圍以后,考生朋友們就要和學校聯系了,以便獲得比較新的招生信息,并比較后定下報考的學校和專業。獲取有關專業方面信息的途徑有以下幾種:
1. 招招生簡章一般在7-8月份出,由各個學校的研究生招生主管部門(研究生院和研究生處)公布。招生簡章上會列出:招生單位名稱、代碼、通訊地址、郵政編碼、聯系電話;招生的專業人數(有的以系、所、院、中心等整個具體招生單位為單位,有的具體到每一個專業);導師(大部分不刊登,多屬于集體培養);還可能會列出委培、自費等人數;但保送、保留學籍的名額一般不列出來(這對于考生確實是非常關鍵的信息);考試科目;使用的參考書(很多學校不列出參考書目)。
因此可以看出,大部分招生單位的招生簡章上的信息對于考生是遠遠不夠的,這些可以說都是比較基本的信息,有一些關鍵的信息,并沒有列出。
2. 系辦印發的說明和專專業課試題為了彌補招生簡章的不足,應付考生不停地打電話詢問一些有關信息,有的招生單位(一般都是具體的招生單位如系、院、所和中心等)特別公布一些說明,比如:歷年報名人數、錄取人數、錄取比例、錄取分數、參考書目等等,但保送人數、保留學籍人數仍無法公布,因為他們一般要到11月份研究生報名之前左右才能確定這一數據。
如果系里能公布比較近幾年的專業課試卷(部分院校內部發行裝訂成冊的專業課試題集),那對于考生真是莫大的福音了,要是沒有看到以前的這些試題,復習準備無異是盲人摸象。但遺憾的是,公布試題的單位相比較還是很少的,目前一部分的專業課試題可以在各院系研究生處買到。
3. 導師。能和導師聯系上,得到他們的指點,無疑會如虎添翼。但這并不容易,有時候也不必要。因為導師一般都很忙,即使聯系上也要注意打交道的方式。還有一點很有意思,很多研究生反映,越是好的學校,和導師聯系的必要性也越小。知名的學校一般信息透明度較高,黑箱操作相對就少,出題也比較規范,很少有偏題、怪題。
4. 在讀研究生。和導師相比,在讀研究生要好找一些,能提供的信息也要更“實用”,說的話更實在一些。因此,我建議,如果想考研,盡量找所報院系在讀的研究生咨詢。
5. 各種平面媒體刊登的考研信息以及各大網站上的考研信息。
復習準備
在獲得了充分的專業課信息后,找到了完備的復習資料后,該踏實看書復習了。關于如何復習,每個人都有自己的方法,也有一些大家經過摸索共同認可的方法。
研究生入學考試的初試時間一般為1月中旬,怎樣安排比較后的復習時間、如何選擇復習內容、如何正確評價比較終復習的效果等等,都是考研同學關心的問題。
考研復習是一個龐大的系統工程,復習課程多,時間跨度長,因此,考研復習必須有一個整體的規劃。總的復習進度劃分為起步、強化和沖刺三個階段。
第一輪復習:
首輪復習的目的是全面夯實基礎。英語、數數學習都具有基礎性和長期性的特點,而專業課內容龐雜,因此它們的第一輪復習都安排在起步期。政治復習可以暫緩,等新大大綱版后再進入首輪復習。
英語 此階段以詞匯、語法、聽力為重點,同時開始閱讀理解訓練。雖然單獨的詞匯、語法題型考試中已取消,但它們仍是整個英語復習的基礎,因此一開始就要重點強化過關。聽力是許多考生的弱項,也應盡早開始。
數學 此階段的重點在于全面整理基本概念、定理、公式及其基本應用,同時配合一定量的練習。復習以課本或高質量的輔導資料結合大綱進行。
專業課 本校本專業報考的,要利用課堂教學學好專業課。跨專業或跨校報考的,此階段要進入專業課程的復習,如有可能,應旁聽一些重要的專業課或借閱相關筆記。
第二輪復習:
所有科目的第二輪復習都安排在強化期。這一階段要從全面基礎復習轉入重點專項復習,對各科重點、難點進行提煉和把握;同時注意解題能力的訓練。
政治 政治首輪和第二輪復習是同時進行的,重點是提煉每門課程的基本理論和重要結論,研究大綱考點,特別是新增考點和新修考點;對跨章節、跨學科的相關知識點進行初步綜合。
英語 這一階段應分聽力、閱讀理解、寫作和翻譯等專項進行強化突破,重點在考研英語的關鍵——復雜長難句。此階段要加大閱讀量,提高快讀和精讀能力,同時也通過閱讀來鞏固語法、詞匯和句式。聽力在此階段應該從泛聽走向精聽,要在迅速理解大意的基礎上訓練捕捉細節的能力。
數學 本階段數學復習應在首輪大量練習的基礎上,回頭總結、歸納,反復揣摩典型習題,提煉解題規律。
專業課 本階段的任務是對各專業課程進行總體邏輯框架上的整理,建立起整個專業知識體系,同時開始按專題歸納整理知識內容。
第三輪復習:
本階段復習要解決兩個問題:一是歸納總結,升華提煉,查漏補缺,二是強化應試訓練。
政治 由于近年來材料題和論述題越來越呈現時事政治和政治基本理論相結合的特點,因此本階段需要重點進行時事政治與基本理論關聯分析的訓練,同時強化需要記憶的內容。
英語 此階段要進行大量模考練習,強化訓練寫作,要大量地聽,力求培養語感。考研英語作文的命題一般具有可寫性,因此有意識地多閱讀一些相關文章,熟悉有關觀點、句式、詞匯,再動筆練練,在考場上才能成竹在胸。
數學 本階段主要是逐步恢復做題練習量,進行大量模擬訓練,提高解題速度和準確率,調整解題狀態,進一步深化總結解題思路和規律。
專業課 比較后階段需要強化知識點的記憶,進行有針對性的專題復習。
報考條件
(一)符合下列條件的,可以報名參加國家組織的全國統一招生考試
1、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愿為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服務,品德良好,遵紀守法。
2、考生的學歷必須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國家承認學歷的應屆本科畢業生。
(2)具有國家承認的大學本科畢業學歷的人員。
(3)獲得國家承認的大專畢業學歷后經兩年或兩年以上(從大專畢業到錄取為碩士生當年9月1日,下同),達到與大學本科畢業生同等學力,且符合招生單位根據本單位的培養目標對考生提出的具體業務要求的人員。
國家承認學歷的本科結業生和成人高校應屆本科畢業生,按本科畢業同等學力身份報考。
(4)已獲碩士學位或博士學位的人員,可以再次報考碩士生,但只能報考委托培養或自籌經費的碩士生。
3、年齡一般不超過40周歲,報考委托培養和自籌經費的考生年齡不限。
4、身體健康狀況符合招生單位規定的體檢要求。
(二)符合下列條件的,可以報名參加經教育部批準的招生單位自行組織的單獨考試
1、符合報考條件(一)中第1,3,4,各項要求。
2、大學本科畢業后連續工作4年或4年以上,業務優秀,已發表過研究論文(技術報告)或已經成為業務骨干,經本單位同意和兩名具有高級專業技術職務的專家推薦,為本單位定向培養或委托培養的在職人員。
獲得碩士學位或博士學位后工作2年或2年以上,業務優秀,經本單位同意和兩名具有高級專業技術職務的專家推薦,為本單位委托培養的在職人員。
(三)符合上述(一)或(二)中各項報考條件的,可以報名參加教育碩士專業學位研究生入學相應的統考或單考。
試辦教育碩士專業學位的學校是:北京師范大學、首都師范大學、天津師范大學、河北師范大學、山西師范大學、內蒙古師范大學、遼寧師范大學、沈陽師范大學、渤海大學、東北師范大學、哈爾濱師范大學、華東師范大學、上海師范大學、南京師范大學、蘇州大學、揚州大學、徐州師范大學、浙江大學、浙江師范大學、杭州師范學院、安徽師范大學、福建師范大學、江西師范大學、山東師范大學、曲阜師范大學、河南師范大學、河南大學、華中師范大學、湖南師范大學、華南師范大學、廣西師范大學、西南師范大學、四川師范大學、西華師范大學、貴州師范大學、云南師范大學、陜西師范大學、西北師范大學、青海師范大學、寧夏大學、新疆師范大學。
(四)符合下列條件的,可以報名參加法律碩士專業學位研究生入學的全國聯考,簡稱“法律碩士聯考”。
1、符合(一)中的各項要求。
2、在高校學習的專業為非法學專業的;(下列13個專業不得報考法律碩士專業學位:法學、經濟法、國際法、國際經濟法、勞動改造法、商法、公證、法律事務、行政法、律師、涉外經濟與法律、知識產權法、刑事法)
全國試辦法律碩士專業學位的48所學校是:北京大學、中國人民大學、清華大學、對外經濟貿易大學、中國政法大學、中國人民公安大學、中央財經大學、南開大學、河北大學、山西大學、內蒙古大學、遼寧大學、大連海事大學、東北財經大學、吉林大學黑龍江大學、復旦大學、華東政法學院、上海交通大學、上海財經大學、南京大學、蘇州大學、南京師范大學、浙江大學、安徽大學、廈門大學、福州大學、江西財經大學、山東大學、煙臺大學、鄭州大學、河南大學、武漢大學、中南財經政法大學、華中師范大學、華中科技大學、湘潭大學、湖南大學、湖南師范大學、中山大學、海南大學、西南政法大學、四川大學、西南財經大學、貴州大學、云南大學、西北政法學院、蘭州大學。
上述各學校錄取該專業考生時,只從參加“法律碩士聯考”的考生中選拔,各學校不再為該專業組織統考或單考。
(五)符合下列條件的,可以報名參加工商管理碩士專業學位研究生入學的全國聯考,簡稱“MMBA考”。
1、符合(一)中第1,3,4,各項的要求。
2、大學本科畢業后有3年或3年以上工作經經驗人員;大專畢業后有5年或5年以上工作經驗的人員;已獲碩士學位或博士學位并有2年或2年以上工作經驗的人員。
全國試辦工商管理碩士專業學位的學校是:北京大學、中國人民大學、清華大學、北京交通大學、北京航空航天大學、北京理工大學、北京科技大學、北京郵電大學、對外經濟貿易大學、中國農業大學、中央財經大學、首都經濟貿易大學、中國科學院研究生院、南開大學、天津大學、天津財經大學、河北工業大學、燕山大學、華北電力大學、山西財經大學、山西大學、內蒙古大學、內蒙古工業大學、遼寧大學、大連理工大學、東北大學、東北財經大學、大連海事大學、吉林大學、哈爾濱工業大學、哈爾濱工程大學、哈爾濱商業大學、復旦大學、同濟大學、上海交通大學、華東理工大學、上海海事大學、東華大學、上海財經大學、上海理工大學、上海大學、南京大學、東南大學、南京理工大學、南京航空航天大學、中國礦業大學、河海大學、江蘇大學、蘇州大學、浙江大學、浙江工商大學、浙江工業大學、中國科學技術大學、合肥工業大學、安徽大學、廈門大學、福州大學、江西財經大學、南昌大學、山東大學、中國海洋大學、山東經濟學院、山東財政學院、鄭州大學、河南財經學院、武漢大學、華中科技大學、武漢理工大學、中南財經政法大學、湖南大學、中南大學、湘潭大學、中山大學、暨南大學、華南理工大學、廣東工業大學、廣西大學、海南大學、重慶大學、西南交通大學、電子科技大學、西南財經大學、四川大學、貴州大學、云南大學、昆明理工大學、西北大學、西安交通大學、西北工業大學、西安理工大學、西安電子科技大學、蘭州大學、寧夏大學、新疆財經學院。
上述各學校,錄取該專業考生時,只從參加“MBA聯考”的考生中選拔。各試辦學校不再為該專業組織統考或單考。
(六)碩士生招生單位中的部分高等學校,經教育部批準,可以推薦本校少數優秀應屆本科畢業生免初試并在報名前直接到報考單位參加復試,推薦辦法由學校根據教育部的有關規定制定。
被接收的推薦免試生須在國家規定的報名時間內到報考點辦理報名手續,亦不得再參加統考。
報名網址: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
報名手續
從2005年起,碩士研究生招生在全國范圍全面試行網上報名。 考生在規定的時間(2006年考研:10月10日-31日每天8:00-23:00) 內通過登錄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按報名網站的提示和要求填寫本人報名信息,然后于11月10日-14日到省級招辦指定的報考點確認報名信息,并進行繳費、照相。(以上是2006年報考時間,2006年如有改動,搜狐考研頻道將第一時間公布,敬請關注。)
其他
(一)考生報名時不再出具所在單位同意報考的證明材料。考生與所在單位因報考研究生產生的問題由考生自行處理。若因上述問題使招生單位無法調取考生檔案,造成考生不能復試或無法被錄取的后果,招生單位不承擔責任。
(二)已獲得碩士(博士)學位的人員,被錄取為碩士生后,培養經費及在學期間的待遇按委托培養或定向合同辦理。
(三)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可根據本簡章,結合各地實際情況作必要的補充規定。
(四)現役軍人報考碩士生及解放軍系統的高等學校和科學研究機構招收碩士生,按解放軍總政治部規定辦理。
考試
入學考試分初試和復試。
初試日期:每年一月中下旬,春節前兩周,為期兩天。考試時間以北京時間為準,不在規定日期舉行的研究生入學考試,國家一律不予承認。(2006年的考研時間為:1月14、15號)
初試科目:初試科目共四門,文科類專業為政治、外語、專業基礎課及專業課;理工財經類專業為政治、外語、數學及專業課。政治、外語與數學均為全國統考,專業課由各校自行出題。政治、外語每門100分,數學與專業課每門150分,四門課程共500分。
這些統考科目的考試范圍由國家教育部制定的《政治理論考試大綱》、《數學考試大綱》、《英語考試大綱》、《醫學考試大綱》予以確定,其他考試科目由招生單位組織命題。初試錄取分數線由國家教育部根據各科當年考試情況劃定。
入學考試的程序:碩士研究生分為初試及復試兩個階段進行,初試由各省(區、市)高校招生辦公室統一組織實施。復試則由招生單位自行組織并確定名單。
初試地點:參加全國統考、“法律碩士聯考”的考生到本人所在的省(自治區、直轄市)高校招生辦公室指定的考場應試;參加單獨考試和參加“MBA聯考”的考生到報考單位所在的省(自治區、直轄市)高校招生辦公室指定的考場應試。
考生初試成績通知單由考生第一志愿招生單位負責發出。
提示:
1、各科考試要提前入場,遲到了會很容易影響情緒的。
2、考試前不要喝太多的水,影響考試。
3、注意填答題卡對鉛筆的要求,比較好多準備幾只。
4、拆題的時候要先將試題袋晃晃,撕開的時候避免造成卷子破損,另外,試題袋要比較后用來裝你的答卷,不要弄壞了。注意考場老師的話。
5、姓名準考證號別填錯了,注意你的答題紙上面比較好都填寫(不讓你寫的當然別填)。
6、注意填涂答題卡的時候,題號順序,以及自己的答案順序(注意別填錯位了,比如第二題的答案添到第三題上面,一定要注意這點)答題卡注意保持整潔,別折疊了。
7、考試前記得帶齊證件。
調調劑/p>
大約在寒假過后,春季開學后1、2周,專業課成績差不多就出來了,可以打電話向系里和研招辦詢問。再過1、2周,公共課的成績也出來了。這以后到發復試通知的一段時間是很關鍵的,如果名次不是特別理想,錄取在兩可之間,就要多和報考單位(系里)和導師多聯系,實在不行看有無可能讀自費和委培,或者調劑到別的學校。
有很多的同學對調劑還不是很了解,為此,我們特意收集整理了以下資料呈現給大家,希望能對大家有所幫助。
何為考研調劑
教育部規定,考生如果符合復試條件而不能在第一志愿院校參加復試的,考生檔案應送至第二志愿院校或在省、自治區、直轄市內調劑。
在研究生招生工作中,由于招生計劃的限制,有些考生雖然達到分數線,但并不能被安排復試或復試后并不能被錄取,對這些考生,招生單位將負責把其全部材料及時轉至第二志愿單位,這個過程即稱為考研調劑。
調劑的具體操作程序
通過了國家劃定的初試分數線、具有復試資格而在第一志愿學校又沒有復試機會的考生,可以把自己的相關資料和情況簡介傳達給相關專業生源不足的院校。經過考核,學校會為符合條件的考生發面試通知,并向考生的第一志愿學校發放調考試檔案的“調檔通知”,考生經復試合格后入學。
如何調劑
看了這么多,是不是您對考研調劑有了詳盡的了解呢?編輯這里給大家一個建議,調劑成功的關鍵是個人的主觀努力。如何爭取調劑錄取呢?以下幾點應該對您有所提示:
(1)考生本人在報考時就應留意所報考的專業在全國有哪些單位招生,入學考試科目的招生專業在全國有哪些單位,以便調劑錄取。
(2)知道自己的成績達到分數線后要經常和所報考的招生單位研招辦聯系,盡早知道能否被錄取的信息。若不能被錄取就盡快與上述單位研招辦聯系,看哪個單位能接收你,若有中意的接收單位,應及時向該單位表明調劑意向,請該單位研招辦及時發函與你的報考材料所在招生單位(一般是你所報考的第一志愿的研招辦)取得聯系,索取你的報考材料。在材料轉寄期間,考生應該經常和兩招生單位聯系,了解材料寄發和接收情況。
(3)近年來,教育部確定的復試分數線,對報考邊遠八省區(內蒙、新疆、寧夏、青海、甘肅、廣西、云南、貴州)以及部分特殊學科專業考生的要求有所降低。考生應經常和研招辦聯系,盡早搞清教育部對復試分數線的確定情況,若自己的初試成績未達到第一志愿的復試分數線,但達到了邊遠八省區的復試分數線,考生本人可以及時通過電話或郵政快件與有本專業招生的邊遠八省區的招生單位研招辦取得聯系,看他們是否愿意接收,若同意接收,就立即與原報考單位聯系,按規定手續將報考材料轉到接收你的招生單位的研招辦。然后,按接收單位研招辦要求的時間去參加復試。
復試
復試時間、地點、科目、方式由招生單位自定。復試辦法和程序由招生單位公布。復試一般在5月上旬前結束。招生單位認為必要時,可再次復試。
復試基本要求
對以同等學力資格報考的考生,招生單位要全面、嚴格復試。要對其進行本科主干課程和實驗技能的考查,其中筆試科目不少于二門,每門考試時間為3小時。
參加單獨考試、“MBA聯考”及“法律碩士聯考”的考生都必須進行面試。
教育部依據碩士研究生培養目標,結合年度全國研究生招生計劃和報考生源情況,以及總體初試成績情況,確定進入復試的基本要求。對應屆畢業生和非應屆畢業生實行統一的比較低復試分數線。
對報統考考生提出應試科目總分要求和單科分數要求;
對報考MBA的提出應試科目總分要求,單科分數要求及三門聯考科目分數要求;
對報考法律碩士專業學位提出應試科目總分要求和單科分數要求。
對單考生參加復試的要求由招生單位自定。
招生單位一般進行差額復試
符合復試基本要求,但因招生名額限制無法錄取的參加“MBA聯考”及“法律碩士聯考”的考生,不得轉其他學科專業錄取;未參加“MBA聯考”、“法律碩士聯考”的考生,亦不得轉到工商管理碩士專業、法律碩士專業錄取。刻,并請簡單闡述。
錄取
招生單位根據國家下達的招生計劃,考生入學考試的成績(含初試和復試)并結合其平時學習成績和思想政治表現、業務素質以及身體健康狀況確定錄取名單。參加統考或參加“MBA聯考”及“法律碩士聯考”考生可被錄取為定向或非定向碩士生,也可被錄取為委托培養或是招生單位自籌經費碩士生。參加單考的考生,只能被錄取為回原單位的定向培養碩士生或委托培養碩士生。
招收定向培養、委托培養及自籌經費碩士生均實行合同制。招生單位、用人單位、擬錄取為定向培養、委托培養及自籌經費碩士生的考生之間,必須在考生錄取前,分別簽定合同。
被錄取的新生經本人申請和招生單位同意,可以保留入學資格,參加工作1至2年,再入學學習。
接到錄取通知書,按照上面的報名時間,一般在9月初。
特別聲明:①凡本網注明稿件來源為"原創"的,轉載必須注明"稿件來源:育路網",違者將依法追究責任;
②部分稿件來源于網絡,如有侵權,請聯系我們溝通解決。
25人覺得有用
05
2009.09
考研的一些入門知識
考研基本常識10問
1、中國研究生教育有哪些種類?
2、在職研究生有......
05
2009.09
我的考研心得:三點注意事項
回顧2008年考研,心中感觸頗多。大家考研的目的各不相同,但目標卻是......
05
2009.09
全年的復習規劃 (2009年4月—2010年1月) 第一階段:09年4月到09年6月 確定學校和專業,收集......
05
2009.09
1948年,美國著名的政治學家哈羅德·拉斯韋爾補充提出了傳播過程五因素的公式:“誰?說什么?通過什......
05
2009.09
這里我通過我個人的復習心得來深入的談談怎樣輕松高效的吃透紅寶書。我只是用自己的具體復習方法來......
05
2009.09
2010年考研政治改革塵埃落定,大家可以安排好時間進行復習了。“那么考研政治復習應該按照什么樣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