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大學公司與金融法學專業在職研究生課程班招生簡章
【院校簡介】
浙江大學是教育部直屬、省部共建的普通高等學校,是首批進入國家“211工程”和“985工程”建設的若干所重點大學之一。經過一百多年的建設與發展,學校已成為一所基礎堅實、實力雄厚、特色鮮明,居于國內一流水平,在國際上有較大影響的研究型、綜合性大學。浙江大學光華法學院是一所具有顯著學科特色和實力的法學院。學院有六十多年的歷史,2007年冠名“光華”并成立浙江大學光華法學院。光華法學院秉承“求是厚德,明法致公”的院訓,堅持“專業典范,社會公義”的法科教育理想,守候“返回法的形而下”的學術旨趣,營造“以學生為本,師生互動”的學院氛圍。
經濟的全球化,使得金融業在國家經濟生活中的重要性日益上升,也使公司與金融法成為各國法律體系中最重要的組成部分。金融業是一個以規則運行為特征的特殊產業。實踐證明,經過高素質法律訓練的復合型高端人才尤其適應金融行業的競爭與生存。浙江大學法學院為應對這種社會需求,特開設公司與金融法碩士課程班,綜合浙江大學法學院和國內著名高校、研究機構及金融管理實務部門的優勢資源,為學院提供碩士層面前沿熱點國內外公司與金融法律知識,使學員的公司與金融法理論和實務能力得到跨越式提升。
【專業方向及課程】
一、課程設置
【公司與金融法學】法理學、法學前沿、民法總論、物權法學、債權法學、商法學(金融法、票據法、公司法等)、民事法律與特別法、親屬繼承法、民事訴訟與仲裁法、比較民法學、房地產法、社會保障法、保險法等
專題:保險業監管法、貨幣銀行學、銀行法、銀行業監管法、信托法、金融刑法、證券期貨法、證券投資法、證券發行上市法、證券業監管法、投資基金法、證券訴訟、公司并購重整、股權投資法、公司訴訟法、信托法、國際金融法、貨幣金融專題等。富有特色的實戰案例教學,理論與實踐相結合,知識與能力并進。
二、課程特色
系統碩士教育 按照學院全日制研究生培養計劃設置課程,教師與全日制研究生教學師資相同,符合條件者可申請浙江大學法學碩士學位。
免 試 入 學 采取資格審查方式,免試入學。
多次申碩機會 一般有三次參加同等學力申請碩士學位考試機會,可根據自己的學習進度在所學課程有效時限內選擇考試時間并申請學位。
共享浙大資源 在職學習期間可享名校講座、論壇、沙龍等校園學術文化活動及浙江大學校友會等輔助教學活動,共享浙大資源平臺。
三、學習年限及收費
1. 學習年限兩年。按規定學時面授,充分利用在職人員業余時間;
2. 學費21000元(書本費:1000元。);
3.教學地點:浙江大學光華法學院
【報名條件】
一、招生對象
公司、證券、銀行、保險、信托、期貨、擔保、貸款公司等相關行業人員;公安、法院、檢察院、律師事務所及仲裁委等公司與金融法律從業者;政府金融辦、人民銀行等“一行三會”監管官員。
專業背景不限,免試入學。
二、招生條件
參加研究生課程學習的在職人員,需符合下列條件與要求:
1.堅持四項基本原則,熱愛祖國,遵紀守法,品行端正,身體健康;
2.具有大專及以上學歷, 欲申請碩士學位者需在取得學士學位滿一年后方可報名。
三、報名方式及時間
1.報名時間:2017年即將開班,即日起報名,每班人數為40名;
2.報名地點:浙江大學光華法學院,郵編:310008;
3.報名時應當提交下列材料:(1)學歷證書、學士學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各1份;(2)1寸免冠照片和2寸免冠照片各2張;(3)報名登記表(需加蓋單位公章)。
四、錄取事項
1.錄取審查:由浙江大學光華法學院和浙江大學研究生院共同進行錄取資格審查;
2.正式錄取及學費收取:凡審查合格者,發入學交費通知。學員依據通知規定,入學前完成交費。
3.錄取流程:提交報名表→學校審核→學校發入學繳費通知→學員支付學費→學校開發票、通知開學時間地點
【結業與學位申請】
1.進修學員按專業培養計劃完成課程學習,考核或考試合格,發給浙江大學研究生課程進修結業證書;
2.獲得浙江大學研究生課程結業證書,具有學士學位并通過全國以同等學力申請碩士學位外語統一考試與法學綜合課考試者,通過浙江大學以同等學力申請碩士學位資格審查,進入碩士論文階段,碩士論文答辯通過,授予浙江大學法學碩士學位。
聯系電話:010-51268840 張老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