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2009年高考作文“錯一字扣一分” 引導規范用字
江西省教育廳近日公布2009年普通自行命題科目語文《考試大綱》實施方案,方案規定高考作文每一個錯別字扣一分。江西省高招辦負責人說,實施這一新規定的目的是引導中學生規范使用漢字。
這份實施方案明確,2009年高考語文科試卷共分22道題,滿分為150分,考試限定用時為150分鐘,其中一篇寫作題為60分,每一個錯別字扣1分,重復的不計。
對于外界認為這一規定太嚴、扣分太重的質疑,江西省高招辦主任肖輝說,這一方案是由江西省普通高考自行命題工作小組辦公室組織有關專家經過認真研討制定的。實施這一新規定的目的是希望通過高考的導向作用,引導中學生規范、準確地使用漢字。
肖輝說,由于電腦和網絡的普及,書面書寫不受重視,中小學生作文中的錯別字比比皆是,很多老師在批改作文時又不對學生的錯別字予以糾正,導致中學生作文中錯別字的現象日趨嚴重。
據介紹,教育部考試中心此前頒布《2009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全國統一考試大綱》,規定了考試的目的、性質、內容和要求。江西省自行命題是在全國統考的框架內,由教育部授權,根據全國統一考試大綱自行組織命題工作。
肖輝表示,為了引導學生規范、正確地使用漢字,高考作文“錯一字扣一分”的新規定是很有必要的,雖然扣分較重,但導向作用顯而易見。這一方案將促使中學老師在平時的教學中注重指導學生正確規范地使用漢字。學生在平時養成了良好的書寫習慣,高考就不會失分。
(責任編輯:盧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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