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山東省普通高等學校招收高水平運動員通知
各市教育局,有關普通高等學校:
為了做好2009年普通高等學校招收高水平運動員工作,根據教育部辦公廳《關于做好2009年普通高校招收高水平運動員工作的通知》(教學廳﹝2009﹞1號)精神,結合我省實際,現將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招生學校、項目、招生計劃及選拔辦法
(一)招生學校、項目
經教育部批準具有招收高水平運動員資格的高校全國共235所,其中駐我省的招生院校有14 所。各高校的招生項目見附件一。
(二)招生計劃
高水平運動員的招收人數,本科院校控制在國家規定的本校年度本科招生計劃總數的1%以內,高職(專科)院校控制在本校年度高職(專科)招生計劃總數的1%以內。駐魯高校高水平運動員招生計劃由省教育招生考試院統一公布,省外高校招收高水平運動員計劃由招生院校自行公布。
(三)選拔辦法
我省2009年普通高校高水平運動員招生繼續采用全省統一體育專項測試的辦法。統一測試合格者再經過招生學校的考核確認并公示后,方具備高水平運動員資格。
考生的報考項目必須與我省規定的統一測試項目相同。除高水平運動員單考招生以外,我省統一測試沒有包括的項目,不列入高水平運動員招生。
二、報名收藏本頁
(一)報名條件
高級中等教育學校畢業、年齡不超過22周歲且具備以下基本條件之一者,可以報名參加全省高水平運動員統一測試。
獲得國家二級運動員(含)以上證書、高級中等教育階段在省級(含)以上比賽中獲得集體項目前6名的主力隊員或個人項目前3名者,或在高級中等教育階段體育活動中發揮積極骨干作用者。
凡以同等學力報考的考生必須提供市級教育行政部門出具的與高級中等教育相當的學習證明和成績單。未經資格認定的同等學力考生不得報考。
(二)報名辦法
報名時間和有關要求按《關于做好山東省2009年普通高考報名工作的通知》(魯招考〔2008〕116號)執行。
報名參加全省高水平運動員統一測試的考生,其所在中學(單位)組織考生填寫《山東省2009年高水平(優秀)運動員專項測試誠信表》(以下稱《誠信表》),中學(單位)負責人簽字、加蓋公章后,交縣(市、區)招生辦公室審核。 3月20日前,連同《山東省2009年高水平(優秀)運動員專項測試報考證》(以下稱《報考證》)交給考生本人。測試時由考生交考點審查。
各市招生辦公室于3月25日將高水平運動員考生信息報送至省教育招生考試院。
已被普通高等院校運動訓練、民族傳統體育專業確定錄取的考生,不得報考體育專業和高水平運動員;報考體育專業的考生不得報考高水平運動員。
三、測試與確認
(一)測試時間與地點
考生持《報考證》、身份證和《誠信表》,于4月6日到山東師范大學考點報到,交納報名測試費,接受資格審查,領取測試號碼。測試時間為4月7日至12日。
(二)測試項目
我省統一測試項目有:田徑、籃球、排球、足球、乒乓球、武術、游泳、健美操、網球、手球、羽毛球、跆拳道12個項目。其中,田徑包括100米、200米、400米、800米、1500米、女3000米、男5000米、女5000米競走、男10000米競走、女100米欄、男110米欄、400米欄、跳高、跳遠、三級跳遠、男撐桿跳高、鉛球(男7260克、女4000克)、標槍(男800克、女600克)、鐵餅(男2000克、女1000克)19個項目。游泳包括50米自由泳、50米蛙泳、50米仰泳、50米蝶泳、100米自由泳、100米蛙泳、100米仰泳、100米蝶泳、200米混合泳9個項目。
(三)測試標準與辦法
田徑、游泳項目按國家體育總局頒布的運動員技術等級標準執行,測試合格標準應達到國家二級運動員標準(含)以上。籃球、排球、足球、乒乓球、武術、健美操、網球、手球、羽毛球、跆拳道項目按《山東省2009年普通高校招收高水平運動員測試項目、方法與評分標準》執行,合格名次由省測試工作領導小組根據實際參加測試的考生數量、考生水平及項目間平衡等因素確定。合格考生名單將通過山東省教育招生考試院網站向社會公布。
(四)院校考查確認
統一測試合格的考生,要自行聯系并參加招生院校的考查確認。招生院校根據教育部規定的招收項目及本校高水平運動隊項目建設需要、考生的專項成績、發展潛力等因素,確定本校招收高水平運動員意向名單并書面通知考生。
四、志愿填報與錄取
(一)志愿填報
高水平運動員測試合格考生須在常住戶口所在地參加全國普通高校統一招生文化考試并填報志愿。
高水平運動員志愿卡設一個學校志愿欄。招生院校代號及院校名稱按《山東省2009年普通高校招生填報志愿指南》中公布的填寫。
(二)錄取
高水平運動員錄取時間安排在本科二批進行。文化成績達到本科二批錄取控制分數線的,省教育招生考試院向考生志愿院校提供檔案,招生院校決定是否錄取。
體育專項測試成績特別突出或確有培養前途的考生,文化成績達到本科第二批次錄取控制分數線65%的,招生院校提出申請,經審查后辦理錄取手續。該類考生的錄取人數不得超過本校年度招收高水平運動員人數的30%。
錄取時,招生院校應首先辦理計劃增加手續并提供擬錄取考生的錄取專業。
五、單考招生辦法
在我省及全國以上的比賽或運動會上獲得一級運動員、運動健將、國際健將及武術武英級(或以上)稱號之一的考生,可以直接向招生院校申請參加招生院校組織的體育專項考核和文化課單獨考試,合格者免予參加全國普通高校招生統一文化考試。
(一)考生須符合所報院校的相關招生規定,考生獲得證書的項目須與院校招收項目一致。
(二)考生應按時在戶口所在的縣(市、區)招生辦公室辦理普通高考報名手續,領取《山東省2009年普通高考考生報名信息確認單》送交報考院校。
考生報名時,須提供與有關比賽或運動會相對應的秩序冊、成績冊、注冊證、運動員等級證書、獲獎證書等材料的原件及相應的復印件,填寫《山東省2009年普通高校招生高水平運動員單考資格審核表》。
單考資格審核表須經所在中學或單位的責任教師(教練員)簽字確認,報分管校長或單位負責人審核簽字并加蓋公章。考生由所在中學審查后,須在所在中學或單位公示,經公示無異議后,統一報至縣(市、區)招生辦公室。
(三)市、縣(市、區)招生辦公室須指定專人,會同有關部門審核考生單考資格,并在合格考生的審核表上簽署意見并蓋章。縣招辦對符合條件的考生材料進行初審,將初審合格考生審核表和相關證書、材料原件及復印件報市招辦復審。市招辦審查后將材料原件退還考生,復印件由審核人簽字附在資格審核表后。市招辦認真填寫《山東省2009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高水平一級及以上運動員(單獨考試)匯總表》(含EXCEL格式電子版)。3月25日前將《山東省2009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高水平一級及以上運動員(單獨考試)匯總表》、審核表和相關證書、材料復印件報送省教育招生考試院普招處。審核合格考生名單將在4月上旬通過山東省教育招生考試院網站向社會公布。
(四)招生院校組織單獨考試的科目不得少于3門,語文、數學、外語為必考科目。考核標準不得低于高級中等教育畢業考試的要求。
(五)招生院校須于4月10日前將擬錄取考生名單(含電子版)報山東省教育招生考試院普招處,經省教育招生考試院公示無異議后辦理錄取手續。招生院校單獨考試招收的一級運動員的人數不得超過本校年度招收高水平運動員計劃的20%。
六、加強領導和管理
普通高校招收高水平運動員是一項政策性強、選拔過程復雜的工作。各招生院校要切實加強對高水平運動員招生工作的管理,嚴格按照政策,認真抓好落實。特別是在專項測試和資格審查等環節,要嚴肅認真,實事求是,堅決反對和抵制弄虛作假。要成立專門的機構,加大監督檢查力度,對弄虛作假或其他舞弊者,取消考生的報考和錄取資格,并對參與舞弊的相關責任人,建議其所在單位給予黨紀、政紀或開除公職處分。
根據教育部文件要求,我省將對統一測試全程實施監控錄像,做到所有測試項目、所有參加測試的考生均有實況錄像。
(責任編輯:盧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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