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高校原招生處長:點錄未上線考生大肆受賄
初嘗甜頭,招生處長發(fā)現生財之道
今年45歲的馬力煌出身永興縣一農戶家。1986年,馬力煌從郴州師專中文系畢業(yè)后留校,成為校辦公室一名普通的干事。10年后,他被提拔為校保衛(wèi)科長,1999年,調任校學生工作處處長(兼管招生就業(yè))。2003年,郴州師專與當地另三所學校合并為湘南學院,升級為本科二批招生學校。馬力煌成為湘南學院招生就業(yè)處處長。
自2004年以來,馬力煌負責編制、擬訂學院的招生計劃,協(xié)調、指導、組織招生錄取工作。活動能力極強的馬力煌發(fā)現了招生過程里的生財之道,開始在職務犯罪的道路上越陷越深,直至東窗事發(fā),淪為階下囚。
巧妙運作,未上線考生如愿錄取
“只要能把我的女兒搞到本科學校,我花多少錢都愿意。”2007年高考后,學生劉琴(化名)的家長心急如焚,因為參加文美類考試的劉琴美術只考了195分,離湖南省二批本科文美類最低控制分數線223分,還差28分。病急亂投醫(yī)的學生家長隨后找到了高校招生中介顏麗芳(另案處理)。而同時找到顏麗芳的還有另外3名學生家長。
“2006年上半年,經人介紹,顏麗芳與馬力煌相識,馬力煌當年多次幫助顏麗芳點錄學生。事后顏麗芳送給了馬力煌不少‘好處費’,”天心區(qū)檢察院瀆偵局局長楊凱杰告訴記者,“此后,兩人就高校招生事宜交往甚多。”2007年招生期間,馬力煌兼任湘南學院招生領導辦公室主任,被學院派駐長沙市,負責與省教委、省招生考試院協(xié)調及收集招生信息。顏麗芳再次找到馬力煌,請他幫忙錄取多名未達到湖南省本科二批招生學校最低控制分數線的學生。
實施點錄,收取好處費87萬元
利欲熏心的馬力煌通過打電話、發(fā)短信的方式將上述4名學生的信息推薦給學院招生就業(yè)處的招生承辦人,以教師子弟或定向生的名義予以點錄。事后,馬力煌從顏麗芳處收取了7萬元“好處費”。同時,馬力煌還利用職務之便,將未達到本科二批控制分數線的學生林南(化名)、舒紅(化名)及職高對口本科的王冰(化名)、高職高專的陳軍(化名)通過教師子弟和定向生的名義予以錄取。
檢察機關查明,2006年至2007年,馬力煌共計受賄87萬元,除送給相關人員13萬元外,自己實得74萬元。
天心區(qū)法院經審理認為:馬力煌構成了受賄罪;侵犯了國家機關的正常活動和國家招生制度,構成招收學生徇私舞弊罪。
(責任編輯:盧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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