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武漢工程大學本科生招生自主選拔錄取辦法
2009-01-16 14:13:11
來源:
為貫徹教育部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做好高等學校自主選拔錄取改革試點工作的通知》(教學廳〔2005〕15號)精神,深化高校招生錄取制度改革,促進中學素質教育全面開展,多渠道選拔特長突出、品學兼優的具有創新精神和實踐能力的優秀人才,特制定本辦法。 一、指導思想與原則
我校實行招生自主選拔錄取改革試點旨在推進素質教育,逐步改變以高考分數為唯一選才標準的招生錄取制度,積極探索以國家統一考試錄取為主,多元化考核評價、多渠道選拔錄取的模式,在政府宏觀指導,學校自我約束,社會有效監督下自主選拔一批高考成績達到湖北省劃定的二批一院校錄取控制線且綜合素質較高或具有創新精神和實踐能力的優秀人才。
自主選拔錄取堅持公開、公平和公正原則。
二、招生的對象與條件
(一)招生對象
湖北省2009年高中畢業生。
(二)招生條件
如符合下列條件之一,均可報名參加武漢工程大學自主招生選拔錄取測試。
1、符合教育部規定保送生條件的高中畢業生『具體條件詳見《教育部辦公廳關于印發2004年普通高等學校招收保送生辦法的通知》(教學廳[2004]6號)』。
2、高中階段獲得全國奧林匹克競賽、全國青少年科技創新大賽、“明天小小科學家”、全國中小學電腦制作、全國機器人大賽、全國CCTV 杯“希望之星”英語風采大賽等競賽省級獎的學生。
3、高中階段獲得發明專利或實用新型專利,或在某一方面發表具有研究價值論文的學生。
4、具有文學、語言、藝術等方面的特殊才能,在公開發行刊物上發表了作品或有專著出版或獲得省級以上(含省級)獎勵的學生。
5、高中學習階段,在德智體方面有突出表現,獲市、區級以上(含市、區級)榮譽稱號的學生。
6、高中階段在省級體育比賽中獲得單項比賽前八名,團體比賽前三名或有二級及以上等級運動員證書的,在籃球、排球、橋牌、田徑、乒乓球、羽毛球、網球、武術、圍棋、象棋、健美操等項目上有特長的學生。
7、重點中學推薦的,高中學習階段數學、英語、計算機成績特別突出,連續三年名列前茅的學生。
8、重點中學推薦的綜合素質好、德智體全面發展的優秀畢業生。
三、自主招生選拔錄取測試分組
對報考考生,我校將分五個組(數學組、英語組、計算機信息組、體育特長組、綜合組)分別進行測試,且每名考生只能參加一個組別的測試。具體測試組別主要由考生根據個人特長及興趣在報名時選定,學校有權依據報名情況對部分考生所選測試組別進行調劑。
四、報名程序
凡符合我校自主招生選拔錄取條件之一的湖北省2009年高中畢業生,可按以下步驟報名:
1、網上在線填寫報名表
考生可于2009年2月11日至3 月4日登錄武漢工程大學招生就業信息網(網址:http://zbc.wit.edu.cn),進入自主招生選拔錄取報名系統,按照要求在線填寫相關信息,并將申請表和中學推薦表打印。
2、郵寄資料
將填寫完整后打印出的報名表,連同簽章的中學推薦表、證書、專利、作品等復印件一并寄到武漢工程大學招生辦公室(所有材料均用A4紙打印)。
郵寄地址:湖北省武漢市洪山區雄楚大街693號 武漢工程大學招生辦公室 郵政編碼:430073
郵寄截止時間為2009年3月4日(以郵寄資料的郵戳時間為準),所寄材料恕不退還。
注意:考生如果僅寄送了紙質報名材料,而未進行網上報名的,一律視為無效報名。
五、材料審核
武漢工程大學招生辦公室將收集的材料整理分類后交學校自主招生選拔錄取工作專家委員會審核,確定參加測試的人選。
取得測試資格的學生名單及測試時間,將于2009年3月13日在武漢工程大學招生就業信息網上公布(網址:http://zbc.wit.edu.cn)。
六、考核
學校自主招生選拔錄取工作專家委員會將組成考核組,根據考生報名時選定的組別,分組對考生進行考核,考核方式為面試。
七、公示
經考核后,入選考生名單將在武漢工程大學招生就業信息網上予以公示,時間為五天。
公示結束后,入選考生名單將報湖北省招生辦公室備案。
八、錄取
1、自主選拔錄取規模控制在學校當年普通本科招生總計劃數的5%以內,文理兼收,具體錄取規模以學校向社會公布的招生計劃數為準。
2、入選考生須參加2009年全國普通高等學校招生統一考試,成績達到湖北省劃定的二批一院校錄取控制線,身體條件符合《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中相應標準,并必須將我校作為第一志愿填報,我校將予以錄取。
3、錄取考生的專業安排原則如下:考生高考成績達到我校在鄂二批一投檔線,我校將按考生第一專業志愿予以錄取;考生高考成績達到湖北省劃定的二批一院校錄取控制線,但未達到我校在鄂二批一投檔線,若考生服從專業調劑,我校將保證錄取。
九、組織機構
1、學校成立由主管校領導任組長的自主選拔錄取工作領導小組,成員由招生與就業工作處、紀委(監察)、教務處、科技處、學工部、團委等部門負責人組成。領導小組在學校招生工作委員會的統一領導下開展自主選拔錄取工作。
2、學校成立自主選拔錄取工作專家委員會,專家委員會設主任委員1人,委員若干人,主任委員由主管校領導擔任。專家委員會在自主選拔錄取工作領導小組領導下開展自主選拔錄取測試工作。
十、監督機制
1、學校自主選拔錄取工作領導小組在開展自主選拔錄取工作時,要做到標準化、規范化、公開化,并自覺接受監督。
2、學校成立自主選拔錄取工作監督小組,全程參與和負責對自主選拔錄取工作的監督,保證自主選拔錄取工作公平、公正。
3、接受社會監督,對于入選的考生,我校將通過學校網站和有關新聞媒體予以公示。
4、考生應本著誠信原則向學校提出申請。對于以虛報、隱瞞或涂改有關材料及其它欺詐手段取得考試資格或錄取資格的考生,一經查實,取消其考試資格或錄取資格;已經被錄取或取得學籍的,學校將取消其錄取資格或學籍并將其退回戶口所在地。同時,三年內我校將不接受該生所在中學的推薦名單。
十一、解釋權
本辦法由武漢工程大學招生與就業工作處負責解釋。
(責任編輯:盧雁明)
特別說明:由于各省份高考政策等信息的不斷調整與變化,育路高考網所提供的所有考試信息僅供考生及家長參考,敬請考生及家長以權威部門公布的正式信息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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