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北京服裝學院藝術類專業招生章程
招生專業及招生計劃
招生院系名稱 | 招生專業(方向)名稱 | 招生人數 | 院系合計 | 總數 | |
服裝藝術與工程學院 | 藝術設計(服裝) | 220 | 260 | 670 | |
表演(服裝表演) | 40 | ||||
藝術設計學院 | 藝術設計 | 220 | 340 | ||
藝術設計(傳媒與公關設計) | 20 | ||||
數字媒體藝術 | 40 | ||||
動畫 | 40 | ||||
攝影(時裝攝影、商業廣告攝影) | 20 | ||||
造型藝術系 | 繪畫(油畫) | 15 | 70 | ||
繪畫(中國畫) | 15 | ||||
藝術設計(公共藝術設計) | 20 | ||||
藝術設計(裝飾雕塑設計) | 20 | ||||
說明 | 其中服裝藝術與工程學院的藝術設計(服裝)專業包括3個專業方向:服裝藝術設計、針織服裝設計、時尚傳媒設計;藝術設計學院的藝術設計專業(除傳媒與公關設計專業方向以外)包括6個專業方向:紡織品藝術設計、視覺傳達設計、環境藝術設計、首飾設計、皮革設計、產品設計,上述專業招生時不分專業方向,一年后確定專業方向。表中所有專業均全國統招、文理兼收。 |
北京服裝學院藝術類專業2009年招生章程
1.北京服裝學院是全國唯一以服裝命名,藝工為主,藝、工、經、管、理等多學科協調發展、具有鮮明辦學特色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
2.學校由教育部與北京市共建,以北京市為主管理。
3.學校代碼:10012。
4.學校位于北京市朝陽區和平街北口,在北京市昌平區小湯山鎮南設有北校區,藝術類專業[除表演(服裝表演)外]的學生第一學年在北校區就讀。
5.招生層次:本科。
6.各專業面向全國招生,文理兼收。
7.報考我校藝術類專業的考生,須參加我校組織的專業考試且成績合格。
8.錄取時,體檢要求按照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印發的關于《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執行。所有專業均要求無色盲、色弱;表演(服裝表演)專業要求:女生身高1.70米以上,男生身高1.80米以上。
9.新生入學后,公共外語只開設課程。
10.對在考試及體檢中弄虛作假的考生,經發現并確認后,取消入學資格。
11.招生錄取貫徹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德智體美等方面全面考核、綜合評價、擇優錄取的原則。
12.專業考試科目:
(1) 藝術設計(服裝)、藝術設計、數字媒體藝術、動畫、攝影(時裝攝影、商業廣告攝影)專業的考試科目:(a)素描;(b)創意速寫;(c)色彩(水粉)。
(2) 繪畫(油畫)、繪畫(中國畫)、藝術設計(公共藝術設計)、藝術設計(裝飾雕塑設計)專業的考試科目:(a)素描;(b)創作草圖;(c)色彩。
(3)藝術設計(傳媒與公關設計)專業的考試科目: (a)筆試;(b)口試;(c)創意速寫。
(4)表演(服裝表演)專業的考試科目:(a)測體;(b)模特技巧;(c)舞蹈或健美操。
13.專業考試時間及地點見招生簡章。
14.在專業課考試及文化課考試合格的基礎上,各專業的錄取方法:
(1)藝術設計(各專業方向)、數字媒體藝術、動畫、攝影、繪畫專業按綜合分(專業課科目平均分×50%+文化課科目平均分×50%)從高到低擇優錄取,如果在綜合分相等時,優先錄取專業成績高者;文化課考試外語科目成績須達到60分以上(含60分);
(2)表演專業按專業成績從高到低擇優錄取,如果專業成績相等時,優先錄取文化成績高者。
15.新生學費及住宿費收取標準,按照北京市教委和北京市物價局規定執行。
16.學校設有獎學金制度,德、智、體全面發展的優秀學生可獲得獎學金。
17.本《章程》若有與國家相關政策、規定不符之處,以國家有關政策、規定為準。
18.本《章程》由北京服裝學院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自發布之日起執行。
報考須知
一、 報考條件:
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高級中等教育學校畢業或具有同等學力;身體健康;符合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頒布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的規定并無色盲、色弱者。報考表演(服裝表演)專業的考生女生身高1.70米以上,男生身高1.80米以上,未婚,形體比例勻稱,符合模特基本條件者。
下列人員不能報考:
具有高等教育學歷資格的高等學校的在校生;
高級中等教育學校非應屆畢業的在校生;
因觸犯刑律已被有關部門采取強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二、報名及考試:
(一)藝術設計(服裝)、藝術設計、數字媒體藝術、動畫、攝影(時裝攝影、商業廣告攝影)專業:
1、方式:報考上述專業時,考生可根據自己的情況在以下各考點中任選一個(省級招生辦公室對所屬地區考生有特殊要求的,按省級招生辦公室規定執行),在指定的時間內由考生本人報名并參加考試,不可在各考點間重復考試。報考上述專業的河北省考生,只能在石家莊職業技術學院參加專業考試,其他省份的考生不得在石家莊職業技術學院考點報名考試。報考上述專業的江蘇省考生,只能在南京市第三十九中學參加專業考試。
2、報名及考試安排:
★北京考點:
①報名安排:
報考上述專業,選擇在北京服裝學院考試的考生,實行網上報名現場確認的方式。請于2009年1月26日至2月24日(逾期不予補報)登錄北京服裝學院招生就業網填寫本人詳細信息,并且牢記系統生成的報名序號,于2009年2月27日至3月2日到北京服裝學院進行現場確認,通過網上報名的同學必須到我校進行現場確認,否則視為報名無效。
②考試安排:
考試地點為北京服裝學院,地址為北京市朝陽區和平街北口。為方便廣大考生在北京考點應試,特安排兩場專業考試,考試時間為2009年3月4日或2009年3月5日,如果其中一天報名已滿,則只能參加另一天的考試。考生可根據自己的情況任選一天參加考試,但不得重復考試。
③報名手續:
報名時必須出示本人身份證明和當地省級招生辦公室簽發的藝術類專業統一考試合格證明。
現場確認時須交材料:身份證影印件。
★其他省、自治區考點:
①報名、考試安排:
序號 | 考點名稱 | 地 址 | 現場報名時間 | 考試時間 |
1 | 石家莊職業技術學院 | 河北省石家莊市橋西區長興街12號 | 3月2—3日 | 3月5日 |
2 | 太原師范學院 | 山西省太原市南內環街189號 | 2月23—24日 | 2月26日 |
3 | 沈陽大學 | 遼寧省沈陽市大東區聯合路54號 | 2月23—24日 | 2月26日 |
4 | 南京市第三十九中學 | 江蘇省南京市下關區新民路150號 | 2月23—24日 | 2月26日 |
5 | 安徽藝術職業學院 | 安徽省合肥市宣城路16號 | 2月17—18日 | 2月20日 |
6 | 南昌市實驗中學 | 江西省南昌市南京西路166號 | 2月23—24日 | 2月26日 |
7 | 青島市招生辦公室 | 報名統一在山東省青島市八大關賓館小禮堂(山東省青島市南山區山海關路19號)進行,考試地點待報名時通知 | 2月17—18日 | 2月20日 |
8 | 鄭州市第二十四中學 | 河南省鄭州市建設西路109號 | 2月23—24日 | 2月26日 |
9 | 湖北省教育考試院 | 湖北省武漢市漢口楊汊湖“湖北教育考試院標準化考場” | 3月2—3日 | 3月5日 |
10 | 湖南師范大學美術學院 | 湖南省長沙市岳麓區麓山南路 | 2月23—24日 | 2月26日 |
11 | 深圳行知職業技術學校 | 廣東省深圳羅湖區北斗路22號文華花園內 | 2月23—24日 | 2月26日 |
12 | 南寧市第五中學 | 廣西壯族自治區南寧市華強路95號 | 2月23—24日 | 2月26日 |
13 | 成都市武侯中學 | 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區簇橋文盛路1號 | 2月23—24日 | 2月26日 |
14 | 包頭一機一中 | 內蒙古自治區包頭市青山區文化路4號 | 2月23—24日 | 2月26日 |
② 報名手續:
(1)考生既可向我校招生辦公室函購、面購,也可在報名時到考點面購報考材料。
(2)報名時必須出示本人身份證明和當地省級招生辦公室簽發的藝術類專業統一考試合格證明。
(3)考生在填寫報考材料時,必須逐項認真填寫表中內容(學校專業考試準考證號由學校填寫),填寫報考志愿時請在指定位置正確填寫專業代碼,并注明是否服從調劑。填表時要求:字跡清楚,書寫規范。
(4)現場報名時須交材料:按要求填寫好的報名表、準考證、身份證影印件;考生本人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同一底版)照片四張,將其中兩張分別帖在報名表、準考證指定的位置上。
3、港澳地區及臺灣省考生可在以上考點中任選一個參加報名、考試。
4、考試科目:(1)素描、(2)創意速寫、(3)色彩(水粉)。
5、參加專業考試時,考生須持準考證、本地區省級招生辦公室簽發的藝術類專業統一考試準考證及身份證進入考場;考試的所需用品(考試紙除外)自備。
(二)繪畫(油畫)、繪畫(中國畫)、藝術設計(公共藝術設計)、藝術設計(裝飾雕塑設計)專業:
1、方式:報考上述專業時,考生可根據自己的情況在以下各考點中任選一個(省級招生辦公室對所屬地區考生有特殊要求的,按省級招生辦公室規定執行),在指定的時間內由考生本人報名并參加考試。報考上述專業的河北省考生,只能在石家莊職業技術學院參加專業考試,其他省份的考生不得在石家莊職業技術學院考點報名考試。
2、報名及考試安排:
★北京考點:
①報名安排:
報考上述專業,選擇在北京服裝學院考試的考生,實行網上報名現場確認的方式。請于2009年1月26日至2月24日(逾期不予補報)登錄北京服裝學院招生就業網http://zsjy.bift.edu.cn/填寫本人詳細信息,并且牢記系統生成的報名序號,于2009年2月27日至3月2日到北京服裝學院進行現場確認,通過網上報名的同學必須到我校進行現場確認,否則視為報名無效。
②考試安排:
考試地點為北京服裝學院,地址為北京市朝陽區和平街北口,考試時間為2009年3月6日。
③報名手續:
報名時必須出示本人身份證明和當地省級招生辦公室簽發的藝術類專業統一考試合格證明。
現場確認時須交材料:身份證影印件。
★其他省考點:
①報名、考試安排:
序號 | 考點名稱 | 地 址 | 現場報名時間 | 考試時間 |
1 | 石家莊職業技術學院 | 河北省石家莊市橋西區長興街12號 | 3月2—3日 | 3月6日 |
2 | 湖北省教育考試院 | 湖北省武漢市漢口楊汊湖“湖北教育考試院標準化考場” | 3月2—3日 | 3月6日 |
② 報名手續:
(1)考生既可向我校招生辦公室函購、面購,也可在報名時到考點面購報考材料。
(2)報名時必須出示本人身份證明和當地省級招生辦公室簽發的藝術類專業統一考試合格證明。
(3)考生在填寫報考材料時,必須逐項認真填寫表中內容(學校專業考試準考證號由學校填寫),填寫報考志愿時請在指定位置正確填寫專業代碼,并注明是否服從調劑。填表時要求:字跡清楚,書寫規范。
(4)現場報名時須交材料:按要求填寫好的報名表、準考證、身份證影印件;考生本人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同一底版)照片四張,將其中兩張分別帖在報名表、準考證指定的位置上。
3、港澳地區及臺灣省考生可在以上考點中任選一個參加報名、考試。
4、考試科目:(1)素描、(2)創作草圖、(3)色彩(水粉)。
5、參加專業考試時,考生須持準考證、本地區省級招生辦公室簽發的藝術類專業統一考試準考證及身份證進入考場;考試的所需用品(考試紙除外)自備。
(三)藝術設計(傳媒與公關設計)專業:
1、報名及考試安排:
該專業只在北京服裝學院設有考點,報名方式為現場報名。
報名(初試)時間為2009年2月27日至3月1日,3月2日上午公布參加復試考生名單,復試時間為2009年3月3日。其它相關要求同上。
(1)初試內容(面試):語言表達能力,儀表及形體觀察。
(2)復試時間與科目:
復試時間:
2009年3月3日
復試科目:
(a)筆試:給一篇媒體廣告策劃案例,結合市場需求,運用全新的觀點進行分析論述;
(b)創意速寫。
(c) 口試:相互溝通的能力、協調與解決問題的能力。
2、報名手續
報名時必須出示本人身份證明和當地省級招生辦公室簽發的藝術類專業統一考試合格證明。
現場報名時須交材料:身份證影印件。
(四)表演(服裝表演)專業:
1、報名及考試安排:
該專業只在北京服裝學院設有考點,報名方式為現場報名。
(1)報名方法
報名時間:2009年2月18日--19日;
報名地點:北京服裝學院;
報名內容:測定身高、三圍尺寸、形體比例等量體工作;
報名要求:報名時請考生自備量體時所需要的泳裝。
(2)初試方法
初試時間:2009年2月20日--21日;
初試地點:北京服裝學院表演廳(綜合樓北側三層);
初試科目:(a)形體觀察:對考生形體條件進行綜合評定(自備泳裝);
(b)模特技巧:包括步態、表現力、造型、樂感等(男女考生著自帶服裝進行此項考試科目,女生自備高跟鞋)。
(3)復試方法
復試時間:2009年2月22日;
復試地點:北京服裝學院表演廳(綜合樓北側三層);
復試科目:
(a)形體觀察:對考生形體條件進行綜合評定(自備泳裝);
(b)自選舞蹈或健美操片段:考察考生形體協調性、韻律感、藝術感染力。(自備伴奏音樂CD盤及服裝道具,時間不超過三分鐘);
(c) 口試或命題小品片段:考察文藝常識、語言表達能力、觀察能力,或即興表演能力。
2、報名手續
報名時必須出示本人身份證明和當地省級招生辦公室簽發的藝術類專業統一考試合格證明。
現場報名時須交材料:身份證影印件。
三、專業成績查詢:
請登錄北京服裝學院招生就業網http://zsjy.bift.edu.cn/查詢專業考試成績
四、錄取:
在專業課考試及文化課考試合格的基礎上
(1)藝術設計(各專業方向)、數字媒體藝術、動畫、攝影、繪畫專業按綜合分(專業課科目平均分×50%+文化課科目平均分×50%)從高到低擇優錄取,如果在綜合分相等時,優先錄取專業成績高者;文化課考試外語科目成績須達到60分以上(含60分);
(2)表演專業按專業成績從高到低擇優錄取,如果專業成績相等時,優先錄取文化成績高者。
凡專業課考試成績合格者,于4月15日前發給“北京服裝學院藝術類專業考試合格證書”,考生持此證書到本人戶口所在地報名,參加全國統一文化考試。成績不合格者,不另行通知。
(責任編輯:盧雁明)
特別說明:由于各省份高考政策等信息的不斷調整與變化,育路高考網所提供的所有考試信息僅供考生及家長參考,敬請考生及家長以權威部門公布的正式信息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