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湖北民族學院藝術類專業招生章程
第一條 學校名稱:湖北民族學院 教育部編代碼:10517
第二條 辦學層次:普通本科
第三條 辦學類型:全日制公辦普通高等院校
第四條 學校地址:湖北省恩施市學院路39號
第五條 招生專業:音樂學、舞蹈學、美術學、藝術設計、廣播電視編導
第六條、報考條件:符合普通高等學校年度招生工作規定確定的報考條件者均可報考。
第七條、報名、考試及有關事項:
專業名稱 | 專業代碼 | 考 試 科 目 | 計劃面向省份 |
音樂學 | 050401 | 專業科目:演唱或演奏基礎科目:①樂理 ②視唱練耳 | 湖北(美術類專業使用省聯考成績)、江西、湖南、山東(美術類使用省聯考成績)、河北(各專業使用省聯考成績)、內蒙古、甘肅 |
舞蹈學 | 050409 | 專業科目:成品舞(古典舞、現代舞或芭蕾舞) 基礎科目:①基本功 ②民間舞 | |
美術學 | 050406 | ①素描 ②色彩 | |
藝術設計 | 050408 | ①素描 ②色彩 | |
廣播電視編導 | 050420 | 專業科目:即興表演 基礎科目:①綜合知識(含文化、文學、影視) ②故事寫作 |
1、報名信息采集:考生持 “藝術類考生報名資格登記表”或(專業報考準考證)及身份證填寫考生登記表。
2、經考點報名系統確認考生信息。
3、核發專業考試準考證(具體考試時間及考場安排見準考證)。
4、發放專業合格證:根據教育部及各省(自治區)相關文件精神,按照專業招生計劃的4倍發放專業合格證。
第八條、錄取規則:對進檔考生在專業(按相關省份2009年藝術類專業招考規定,有聯考或統考要求的還須專業成績達到本科合格線)和文化成績雙上線的前提下,音樂學、舞蹈學、美術學、藝術設計專業按校考專業成績60%、文化成績40%相加排序,擇優錄取(使用聯考或統考專業成績的省份按該省招辦投檔成績排序擇優錄取),廣播電視編導專業按校考專業成績40%、文化60%相加排序,擇優錄取。
第九條、專業學費標準按湖北省物價局核定的標準收取。
(責任編輯:盧雁明)
特別說明:由于各省份高考政策等信息的不斷調整與變化,育路高考網所提供的所有考試信息僅供考生及家長參考,敬請考生及家長以權威部門公布的正式信息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