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9年甘肅嚴防高考移民 報名戶籍執行新規定
專防“高考移民”
本報訊(記者周愛玲、通訊員張瑞)記者日前從市教育局招生辦獲悉,為了防止高考移民等問題的發生,我省普通高校招生報名戶(學)籍執行新規定。
新政策規定:考生父母及本人均為我省的常住戶籍(戶籍從未辦理過外省遷移手續),考生父母一方為軍隊集體戶籍或復員、轉業軍人戶籍已遷入我省,考生本人戶籍在我省;考生作為被收養人戶籍已遷入收養人名下,被收養考生持有民政部門正式辦理的《收養登記證》,在我省高中就讀并取得正式學籍;經組織人事部門批準調動的行政事業單位和國有企業的公務員和正式職工,父親或母親及子女戶籍已遷入我省,在我省取得高中正式學籍;外省來甘投資者及個體勞動者等,本人及子女戶籍在我省三年以上,其子女高中階段連續在我省就讀三年,取得我省完整的高中學籍檔案;在我省定居的外國僑民和港、澳、臺籍人員,憑省公安廳填發的“外僑居留證”和相關材料,在居住地參加報名。不是以升學為目的、不屬于弄虛作假且情況特殊并要求在我省報名的考生,由縣級招生委員會牽頭組織審查后,報請市級招生委員會組織裁決。同時將批準報考者的名單和情況上報省招生辦公室備案。
(責任編輯:盧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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