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普通高等學校運動訓練、民族傳統體育專業招生監督工作實施意見
各省轄市、重點擴權縣(市)招辦,各有關高等學校:
為做好2009年運動訓練、民族傳統體育專業招生工作(以下簡稱體育單招),根據教育部、國家體育總局《關于印發〈2009年普通高等學校運動訓練、民族傳統體育專業招生管理辦法〉的通知》(教學司〔2008〕30號)(以下簡稱《通知》)精神,結合我省實際,現將我省體育單招監督工作提出如下實施意見。
一、招生院校要以辦人民滿意的招生為宗旨,鞏固“陽光工程”成果,進一步加強招生各環節的管理,優化招生服務,切實做好體育單招工作。
二、招生院校要嚴格按照《通知》的要求,制定招生簡章。招生簡章公布后,不得更改招生簡章中所公布的錄取規則和有關承諾。凡在我省投放體育單招計劃的院校,請于2009年3月31日前,將已向社會公布的招生簡章、體育單招負責人、聯系人及聯系方式(應包括辦公電話、傳真、Email、手機等)通過電子郵件(地址:PZTYDK@heao.gov.cn)報送我辦備案,以便與招生學校加強聯系共同做好體育單招工作。逾期不報,則視為不在我省招生。
三、報考體育單招的考生必須參加我省統一組織的高考報名后方能到招生院校辦理報名、考試手續。
(一)報名條件: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高中畢業生或具有同等學歷;國家二級運動員或二級武士技術等級資格;身體健康;年齡不超過22周歲。一級運動員(含)以上技術等級資格的,年齡可放寬到35周歲。
(二)符合條件的考生應到戶口所在縣(區、市)招辦報名。其考試類型代碼統一為“7”(運動訓練、民族體育),考試科類代碼統一為“9”(單獨考試)。考生報名的辦法、信息采集和普通高校招生考生辦法相同(審查報名證件不含體育比賽的有關材料)。兼報2009年普通高等學校統一考試招生的考生,須另外按我省普通高校招生規定的報名時間履行報名手續。
(三)報名時間全省統一確定為2009年2月9日至20日,逾期不予受理。
(四)考生報名時,只繳納報名信息采集費(不繳納考試費)。
(五)各省轄市、重點擴權縣(市)招辦于2009年3月5日向省招辦報送考生報名信息光盤,由省招辦統一編制考生號。
(六)各省轄市招辦、重點擴權縣(市)招辦打印《2009年體育單招考生報名信息確認單》,信息確認單內容包括考生姓名、考生號、身份證號、圖像和考生照片等信息。
(七)報考體育單招的考生于3月9日-10日到報名所在省轄市、重點擴權縣(市)招辦領取《2009年體育單招考生報名信息確認單》。考生憑此《確認單》到報考學校辦理報名和考試有關手續,凡考生無《確認單》者學校不得受理報名。
(八)招生院校受理考生報名、考試、辦理錄取備案手續時,要認真核對考生本人報考信息和考生《確認單》上的信息相一致,確保準確無誤,否則由此產生的遺留問題由學校負責。
四、招生院校負責考生的報名和資格審查工作,學校要嚴把考生報名關,切實做好考生資格審查工作。
五、我省招生院校應將文化考試和專項測試、地點、考場的設置、時間安排和閱卷的地點及組織管理辦法于2009年4月30日前報送我辦。文化考試、專項測試應按教育部、國家體育總局的規定進行。各院校要切實加強考風考紀和考試安全管理,重點防范和嚴肅查處替考、利用現代通訊工具、集體舞弊等各種違紀舞弊行為。省招辦將對我省招生院校的考試、閱卷進行監督檢查。
六、各招生院校務于2009年6月1日—6月3日前按《通知》要求,將擬錄取考生的成績庫、擬錄取考生信息庫通過“河南省普通高校體育單獨招生網”報至我辦。同時將錄取規則、文化考試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用特快專遞寄送我辦備案。上傳網址、登錄的用戶名和密碼等信息,我辦將于2009年5月20日前傳真給各招生院校。網上報送完畢后,我辦統一打印錄取新生名冊(含免試錄取新生名冊,一式四份)加蓋省招辦錄取專用章后以特快專遞寄回招生院校(兩份)。
七、省招辦將在“河南省招生辦公室網站”(http://www.heao.gov.cn)上公示招生學校備案錄取的考生名單,接受社會監督。發現不符合條件者,取消其錄取資格,所造成的遺留問題由招生院校負責。
河南省招生辦公室地址:河南省鄭州市鄭東新區熊耳河路1號,郵編:450046。
聯系人:略
聯系電話(傳真):略
(責任編輯:盧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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