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訪大學排行榜武書連:浙大高原多山峰少
在國內影響最大的大學排行榜——中國管理科學研究院《中國大學評價》課題組的“2009年中國大學排行榜”即將發(fā)布之際,本站記者專訪了《中國大學評價》課題組組長武書連先生。以下是對武先生的采訪內容。
記者:以往的年度中國大學排行榜都是在當年1月份發(fā)布,而2009中國大學排行榜改在2008年底發(fā)表,有什么考慮嗎?
武書連:根據我國教育數據統(tǒng)計慣例,2007年的高等教育數據在2008年9月匯總完成,而2008年的高等教育數據要2009年9月才能匯總完成。所謂2009中國大學排行榜,并不是使用了2009年的數據,而是為2009年生準備的大學排行榜。因此,無論是當年1月份發(fā)表還是上年12月發(fā)表,使用的數據都是相同的,都截至2007年底。這次改在2008年底發(fā)表,主要是想給考生更多的參考時間。因為有些省市春節(jié)前后就開始填報高考志愿,如果過遲發(fā)表,考生只能參考上一年的排行榜。在高等教育競爭十分激烈的今天,有不少大學在一年的時間里會有比較大的變化,考生有理由得到大學的最新信息。世界上許多國家都是在上一年發(fā)表下一年度的大學排行榜。例如世界上第一個發(fā)布大學排行榜的《美國新聞與世界報道》,就是在上一年9月前后發(fā)表下一年度的美國大學排行榜,目的也是盡早向考生提供大學的最新信息。
一、2009評價體系中新增加了學術抄襲無期限降分指標,因為中國的某些大學還是抄襲者的樂園?
記者:2008年您引人注目地在排行榜中引入了“抄襲剽竊降分指標”。到現在,有哪些學校受到了“降分懲罰”? 是否產生了預期的作用?還有哪些學校會被降分?今后會不會取消抄襲剽竊降分指標?
武書連:首先,現階段絕不會取消抄襲剽竊(以下對“抄襲剽竊”簡稱為“抄襲”)降分指標。不僅不會取消,還有必要強化這一指標。2008年設立學術抄襲降分指標后,經過一年的觀察,感到雖有一定成效,但降分的時間只有一年到三年,時間太短,力度較弱。因此《2009中國大學評價》新增加了學術抄襲無期限降分指標。具體表述是:“2010年1月1日以后發(fā)生的抄襲行為,如果抄襲者沒有辭職而學校又沒有解聘的,對該校降分,降分幅度為全校總得分的10%。同一所學校發(fā)生兩次或以上抄襲行為,全校總得分下降20%。降分截止時間為抄襲者辭職時間或者學校將抄襲者解聘時間。2010年1月1日以后發(fā)生的抄襲剽竊行為,如果抄襲者辭職或者被解聘后,被另一所大學聘用,則聘用抄襲者的大學全校總得分下降10%,聘用兩位或以上抄襲者的大學,全校總得分下降20%。降分截止時間為學校將抄襲者解聘時間”(武書連 呂嘉 郭石林 “2009中國大學評價” “科學學與科學技術管理”2009年第1期)。上述表述可簡單成一句話:如果某所大學容留了2010年或以后的抄襲者,該校將被永久降分10%到20%。
在大學前10名中,上一年度武漢大學因為沒有解聘被國家自然科學基金會通報的抄襲者而被降分10%。今年復旦大學因為沒有解聘被該校通報的三起抄襲行為的當事人而被降分20%。從這兩個大學的情況來看,中國的某些大學還是抄襲者的樂園。但是在另外一些大學,我這里指的也是985工程大學,確有抄襲者因抄襲指標的設立而被解聘。就是說,在一些對學術要求比較規(guī)范的學校,抄襲者會因此被解聘。設立抄襲降分指標,提高了抄襲者的成本,對抑制抄襲行為有一定的作用。但是,想依靠大學排行榜來杜絕抄襲是不現實的,其中涉及到太多的因素,需要整個社會共同努力,特別是需要提高全民素質。
我不能預期今后還會有哪些學校因庇護抄襲者被降分,因為是否被降分的主動權完全掌握在學校自己手里。但是在大學前10名中,我注意到北京市海淀區(qū)人民法院(2008)海民初字第2541號民事判決書,一審判定北京大學信息學院一位教授,因抄襲中國人民大學前教師孟靜著作而被判定侵犯著作權成立。此事至今沒有二審結果,留待2010年大學評價時處理。
第10名之后也有不少大學教師有抄襲行為。例如網上激烈討論的中國政法大學商學院一位教授涉嫌抄襲一事,由于中國政法大學還沒有最后結論。我們等待中國政法大學最后的處理結果。
(責任編輯:盧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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