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海南省藝術類專業(yè)統(tǒng)一考試各類別考試科目、內容及分值
考試類別 | 考試科目 | 考 試 內 容 | 考試形式 | 滿分值 |
美術類 | 素描 | 人物頭像寫生; | 筆試 | 100分 |
色彩 | 靜物寫生(水粉、水彩不限); | 筆試 | 100分 | |
速寫 | 人物動態(tài)寫生。 | 筆試 | 50分 | |
聲樂類 | 演唱 | 演唱一首歌曲,曲目自選; | 面試 | 160分 |
視唱 | 視譜能力和音準節(jié)奏; | 面試 | 30分 | |
樂理 | 音樂理論常識; | 筆試 | 30分 | |
聽音 | 聽覺能力(單音、音程、和弦、節(jié)奏、曲調)。 | 筆試 | 30分 | |
器樂類 | 演奏 | 演奏一首自選曲,一首練習曲,曲目自選; | 面試 | 160分 |
視唱 | 視譜能力和音準節(jié)奏; | 面試 | 30分 | |
樂理 | 音樂理論常識; | 筆試 | 30分 | |
聽音 | 聽覺能力(單音、音程、和弦、節(jié)奏、曲調)。 | 筆試 | 30分 | |
舞蹈類 | 舞蹈基本功 | 軟開度、技術技巧; | 面試 | 100分 |
舞蹈表演 | 自選舞蹈片斷或舞蹈組合表演(不超過1分鐘30秒,自備CD伴奏音樂); | 面試 | 90分 | |
即興表演 | 根據(jù)指定音樂即興舞蹈(允許帶道具,不須化妝); | 面試 | 60分 | |
主持與 播音 | 朗讀 | 朗讀指定稿件; | 面試 | 120分 |
即興主持 | 指定話題,準備5分鐘,講述3分鐘; | 面試 | 80分 | |
才藝展示 | 演唱、演奏、演講、舞蹈、體操等。 | 面試 | 50分 |
(責任編輯:盧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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