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北京規定三類高考生可退報考費
2008-12-15 09:3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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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現在起至12月底,各區縣高招辦將辦理高考考生的現場確認手續,其中有三類已在網上繳費的高考生可退還高考報名費。市高招辦負責人表示,網上繳費沒繳上的考生可以在現場確認時補交報名費。 退還的報名費將返回考生繳費時所用的銀行卡賬戶。退費工作將于2009年1月20日前完成。退款到賬通常要1至7天時間,特殊情況下可能需要半個月。如果考生在退款工作結束后1個月仍查詢不到到賬情況,可與此次網上繳費平臺“首信易支付”聯系。如果高考生已進行報名資格確認,之后再反悔的,則不在退費的范圍內。
可退報考費三類高考生
已經在網上報名、繳費,但未按要求進行報名資格確認的考生;
已經在網上報名、交費,但報名資格審核不合格的考生;
因網上支付時操作不當,或因網絡技術原因,造成同一注冊號重復支付的考生,將被退還重復支付部分的考試報名費。
(責任編輯:盧雁明)
特別說明:由于各省份高考政策等信息的不斷調整與變化,育路高考網所提供的所有考試信息僅供考生及家長參考,敬請考生及家長以權威部門公布的正式信息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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