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山西六類高考生考分優惠 須持相關證明
山西高考報名工作已經全面展開,12月6日,記者從省招生考試管理中心了解到,因為涉及高考加分或降分錄取的優惠政策,以下六類考生還需持相關證明:
第一類:應屆高級中等教育學校畢業生在高級中等教育階段被評為或獲得:①省級優秀學生;②省級三好學生;③省級優秀學生干部;④全國中學生奧林匹克競賽數學、物理、化學、生物、計算機學科省級賽區一等獎(含)以上且經教育部陽光高考平臺公示的考生;⑤全國青少年科技創新大賽(含全國青少年生物和環境科學實踐活動)一等獎者;⑥“明天小小科學家獎勵活動及全國中小學電腦制作活動一、二等獎者;⑦在國際科學與工程大獎賽、國際環境科研項目奧林匹克競賽中獲獎的考生;⑧參加重大國際體育比賽、國家舉辦的全國性體育比賽中獲前六名或獲國家二級運動員(含)以上稱號的考生(須出具參加比賽的原始成績)。以上八類考生報名時須持相關表彰證書、獲獎證書或國家運動技術等級證書,并填寫相關登記表;
第二類是歸僑、歸僑子女、華僑子女考生,須持市級(含)以上僑務辦公室證明及相關材料;
第三類是臺灣省籍考生,須持省臺灣同胞聯誼會證明及相關材料;
第四類,①在服役期間,榮立二等功(含)以上或被大軍區(含)以上單位授予榮譽稱號的退役軍人、自謀職業的退役士兵和退出部隊現役的考生,殘疾軍人、殘疾人民警察考生;②烈士子女、因公犧牲軍人子女、一級至四級殘疾軍人的子女、駐邊疆國境的縣(市)、沙漠區、國家確定的邊遠地區中的三類地區和軍隊確定的特一、二類島嶼部隊現役軍人的子女、因公犧牲人民警察子女、一級至四級殘疾人民警察子女考生。以上兩類考生報名時須持有關證書和縣(市、區)以上民政部門證明;
第五類,少數民族考生,須持縣(市、區)民族工作部門證明;
第六類,報考高校舉辦的少年班考生,須持有關高校發給的準考證。
省招考中心表示,以上考生的證明材料和相關登記表,由各縣(市、區)招生辦審核收集整理,省招生考試管理中心審核(測試)合格后,將對所有名單進行公示,錄取時享受國家規定的相關照顧。
(責任編輯:盧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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