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09年高校藝術類專業省統考12月1-5日報名正式開始
2009年參加河南省普通高等學校招生藝術類專業考試(以下簡稱“省統考”)報名時間為2008年12月1-5日。
二、報名地點
凡符合普通高等學校年度招生工作規定中報名條件的考生,憑戶口簿、身份證、會考證(或學籍學歷證明)等證件到戶口所在縣(市、區)招辦確定的報名點報名。
三、報名辦法
1、全省藝術類省統考包括美術類、音樂類、播音與主持藝術類、服裝模特類、藝術模特類、空乘類、影視表演類、編導制作類、書法類、體育舞蹈類。報考藝術類專業的考生必須至少選擇參加其中一類專業省統考,除音樂、美術類之間不可以相互兼報,其余各專業類別之間可同時報考。
藝術類考生報名點代碼統一規定為:90。
2、考生在報名時必須如實填寫《2009年河南省普通高等學校招生考生基本信息采集表》,他人不得代為填寫。各地招辦應按照《河南省普通高校招生考生基本信息標準》(另文下發)采集考生信息,并打印出考生基本信息表,由考生本人簽字確認。對藝術類考生以此次采集的信息為準建立考生電子檔案,這部分考生報名參加文化課統考時將不再重復采集信息。
3、在報名現場統一采集考生頭像照片與身份證圖像信息,并作為考生參加藝術類專業省統考和文化統考準考證照片及身份證圖像。
4、全省藝術類專業省統考信息采集費按豫財辦綜[2005]9號文件規定執行。藝術類專業省統考報名考務費按豫教財字[2000]59號文件規定執行,每名考生100元。美術類由省轄市招辦收取,音樂類由省轄市招辦收取50元,另50元在專業個體測試報名時由考生交考點。播音與主持藝術類、服裝模特類、藝術模特類、空乘類、影視表演類、編導制作類、書法類、體育舞蹈類由考生在專業考試時將考試費100元交考點。
(責任編輯:盧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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