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類考生09年高考可加分 六類考生優先錄取
近日,從市招生辦公室了解到,明年高考只有五類考生可享受加分照顧。
據了解,可申請享受加分照顧的考生有:烈士子女,少數民族考生,歸僑、歸僑子女、華僑子女及臺灣省籍考生,自謀職業的退役士兵,在服役期間榮立二等功(含)以上或被大軍區(含)以上單位授予榮譽稱號的退役軍人,在高中階段思想政治品德方面有重大突出事跡的應屆高中畢業考生。
與其他考生同等條件下,可優先錄取的考生有:退出部隊現役的考生,殘疾軍人、因公犧牲軍人子女,一級至四級殘疾軍人子女,駐邊疆國境的縣(市)、沙漠區、國家確定的邊遠地區中的三類地區和軍隊確定的特、一、二類島嶼部隊現役軍人的子女,殘疾人民警察、因公犧牲人民警察子女,一級至四級殘疾人民警察子女;綜合素質評價中,考生 “學習能力”、“運動與健康”、“審美與表現”單項達到A級且其他三項(道德品質、公民素養、交流與合作)均為合格的考生。
申請享受照顧政策的考生辦理相關手續時應注意如下事項:考生如申請“照顧對象”中的有關項目,須在高考報名時填寫 《享受照顧政策生情況登記表》,并提供相關證明材料的原件和復印件。另外,《享受照顧政策考生情況登記表》及有關證件(證明)材料等須于2008年12月31日前交縣(市、區)招辦(含“三僑生”)。
(責任編輯:王曉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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