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2009年普通高校招生百問:藝術類招生
1、藝術類招生有哪些專業類型?
答:根據往年全國各類藝術院校在我省的招生情況,其專業大致可分為以下幾種類別:
(1)音樂類:含音樂表演(如聲樂、器樂等)、作曲與作曲理論、音樂學、音樂教育、樂器修造(如提琴制作、鋼琴調律)等。
(2)美術類:含繪畫(如中國畫、油畫、版畫、壁畫)、雕塑、美術學、美術教育、藝術設計學、書法、藝術設計(如環境設計、裝潢設計等)、攝影(如商業攝影、圖片攝影、新聞攝影等)、戲劇舞臺美術設計、動畫、服裝設計與表演等。
(3)舞蹈類:含舞蹈表演(如芭蕾舞、中國古典舞、現代舞、國際舞等)、舞蹈編導、舞蹈學(如舞蹈教育)等。
(4)廣電、影視、戲劇類:含播音與主持、廣播電視編導、錄音藝術(如錄音工程等)、攝影攝像、影視照明、電視節目制作、表演(如影視表演、戲曲表演、戲劇表演等)、導演(如影視導演、戲劇導演等)、影視戲劇文學等。
(5)管理類:含公共事業管理(如影視制片管理、藝術管理)等。
(6)公共關系學類:含空中乘務、賓館服務等。
(7)理論類:含編導史論、文藝編導、音樂理論、舞蹈史論、美術史論、藝術設計史論等。
2、藝術類專業招生考試的工作日程如何安排?
答:2009年我省藝術類專業招生考試工作日程大致安排如下:
序號 | 時間 | 步驟 |
1 | 2008年11月1-2日 | 考生參加全省高考報名,同時選擇藝術類專業考試方向。 |
2 | 2008年11月22-23日 | 參加音樂類專業省統考考生到南京師范大學確認專業考試信息并繳納考試費。 |
3 | 2008年11月29-30日 | 參加美術類專業省統考考生到報名所在市對應的統考考點確認專業考試信息并繳納考試費。 |
4 | 2008年12月5-6日 | 參加音樂類專業省統考考生到南京師范大學報到。 |
5 | 2008年12月7日開始 | 參加音樂類專業省統考考生到南京師范大學考試(7日筆試、8日開始面試)。 |
6 | 2008年12月12-13日 | 美術類專業省統考考生報到,全省共設6個考點院校,考生到報名所在市對應的統考考點報到。 |
7 | 2008年12月14日 | 美術類專業省統考,考生到報名所在市對應的統考考點考試。 |
8 | 2009年2月1日-3月20日 | 考生查閱有關招生院校的招生簡章或網站信息,按照教育部、省有關政策和院校規定時間、地點參加院校自行組織的專業考試(簡稱校考,下同)。 |
9 | 2009年4月8-9日 | 學業水平測試(必修科目) |
10 | 2009年6月7-9日 | 全國普通高考(含學業水平測試選修科目) |
11 | 2009年6月27-28日 | 考生填報藝術類提前錄取公辦本科、民辦及獨立學院本科院校志愿 |
12 | 2009年7月8 -15日 | 藝術類提前公辦本科院校錄取 |
13 | 2009年7月14日下午 | 考生填報藝術類提前公辦本科征求(平行)院校志愿 |
14 | 2009年7月16-21日 | 藝術類提前民辦及獨立學院本科院校錄取 |
15 | 2009年7月20日下午 | 考生填報藝術類提前民辦及獨立學院本科征求(平行)院校志愿 |
16 | 2009年7月27-31日 | 考生填報藝術類高職(專科)院校 |
17 | 2009年8月9-13日 | 藝術類高職(專科)院校錄取 |
18 | 2009年8月12日下午 | 考生填報藝術類高職(專科)征求(平行)院校志愿 |
3、藝術類專業的報考條件是什么?
答:符合普通高校招生報考條件,且具有一定藝術專長者均可報考藝術類專業。
4、藝術類專業招生考試由哪兩個部分組成?
答:普通高校藝術類專業招生考試由文化考試和藝術專業考試兩部分組成。
5、藝術類專業考試報名時間、地點和辦法如何?
答:(1)藝術類專業考試報名時間、地點與參加全省高考報名的時間、地點相同。
(2) 今年我省在高考報名時,考生預先選擇報考科類,同時需要選報專業考試方向,其中,“藝術專業全省統考”有美術、音樂兩大類,“藝術專業高校校考”有美術、音樂、舞蹈、編導史論等理論、廣播電視編導、播音與主持、空中乘務、表演和其他專業類等9類,考生根據自己選擇的專業方向,將“√”打在專業方向前的“□”內。
(3)考生向報名所在縣、市(區)招辦或中學領取《江蘇省2009年普通高校招生藝術專業考試通知書》,考生憑該通知書參加藝術專業省統考或院校校考。 6、專業考試實行省統考與院校校考有什么區別?
答:藝術類專業省統考由省教育考試院組織,采取統一命題、設點集中考試、統一評卷(面試評分)的形式;其成績適用的范圍為使用省統考成績錄取的院校(專業)以及要求專業省統考和校考成績“雙合格”的院校(專業)。
院校校考由相關招生院校自行組織專業考試,其成績原則上只能適用于本校,各院校專業校考成績不能互相通用。
7、今年我省哪些藝術類專業實行省統考,哪些藝術類專業實行院校校考?
答:實行省統考的藝術類專業有音樂類和美術類,普通高校按藝術類招生的本科專業如與我省統考的專業相同,可使用我省的專業統考成績;本科院校按藝術類招生的專科專業、獨立學院、民辦高校和高職(專科)院校,如與我省藝術類統考專業相同,必須使用我省專業統考成績。
根據教育部規定,31所獨立設置本科藝術院校和清華大學等8所院校,以及普通高校按藝術類招生的省統考未涉及的專業可進行專業校考;獨立學院、民辦高校和高職(專科)院校如招收我省省統考未涉及的特殊專業,需要校考的,必須報江蘇省教育考試院同意后方可對我省考生進行專業考試,否則其專業考試成績我省一律不予認可,由此產生的遺留問題由招生高校負責處理。
31所獨立設置本科藝術院校為:中央戲劇學院、中央美術學院、中央音樂學院、中國音樂學院、北京電影學院、北京舞蹈學院、中國戲曲學院、天津音樂學院、天津美術學院、魯迅美術學院、沈陽音樂學院、吉林藝術學院、上海音樂學院、上海戲劇學院、南京藝術學院、中國美術學院、景德鎮陶瓷學院、山東藝術學院、山東工藝美術學院、湖北美術學院、武漢音樂學院、廣州美術學院、星海音樂學院、廣西藝術學院、四川美術學院、四川音樂學院、云南藝術學院、西安美術學院、西安音樂學院、新疆藝術學院、解放軍藝術學院。
根據教育部規定,清華大學、中國傳媒大學、中央民族大學、東華大學、北京服裝學院、江南大學、天津工業大學和復旦大學上海視覺藝術學院等8所高校的本科藝術類專業招生參照獨立設置的本科藝術院校招生辦法執行。
如2009年教育部關于藝術類招生有新規定的,則按教育部有關規定執行。
8、哪些專業校考合格后,還必須參加專業省統考,且成績合格(即“雙合格” )?
答:31所獨立設置本科藝術院校及清華大學等8所院校的各類專業可不受省統考專業合格線限制,如院校要求考生還須參加專業省統考且統考成績合格的,考生須按照院校的要求辦理。
根據教育部、江蘇省2008年藝術類專業招生有關規定以及《關于印發<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目錄>的通知》(教高〔1998〕8號)精神,凡31所獨立設置的本科藝術院校及清華大學等8所院校以外的其它普通高校在我省按藝術類招生的本科音樂學(音樂教育)、繪畫(中國畫、油畫、版畫、壁畫)、美術學(美術教育)、藝術設計專業,院校如進行校考,則考生除參加院校校考外,同時必須參加省組織的音樂類或美術類專業省統考,且省統考成績須達到省統考專業合格線,才能參加相關高校藝術類專業的校考、投檔和錄取。
如教育部2009年有新的招生規定,按教育部有關規定執行。
9、今年我省音樂類、美術類專業考試統考考點有哪些?考生的考試地區如何劃分?
答:我省音樂類專業統考考點設在南京師范大學。
我省美術類專業統考設六個考點,各考點承擔的統考地區劃分如下:
南京藝術學院:南京市、鎮江市
南京師范大學:常州市、連云港市
蘇州大學:無錫市、蘇州市、南通市
揚州大學:淮安市、揚州市、泰州市
徐州師范大學:徐州市、宿遷市
鹽城工學院:鹽城市
考生須在省規定的時間內,自行到報名所在市對應的考點確認信息、繳費和考試。
10、我省藝術類專業統考的命題原則、考試科目、內容和形式是什么?
答:(1)命題原則:以《江蘇省2009年普通高校招生藝術類專業統考考試說明》以及中學的音樂或美術課程教學大綱和教材為依據,結合高等藝術專業的招生、教學需要,注重考查考生在藝術學習方面所具有的基礎知識、基本技能和綜合運用能力。
(2)考試科目、內容和形式:
音樂類:
①基本樂科:視唱(面試)、練耳和基本樂理與音樂常識(筆試)三項均考,基本樂科滿分為130分。
②主試科目:聲樂或器樂,只需任選一項。如選考兩項,則得分高的項目為主試科目,另一項自動降為加試科目。考試形式為面試,主試科目滿分為260分。
聲樂或器樂考試時,要求考生在考前必須自報三首歌曲或兩首樂曲,考試時由考生自選一首,計算機考試系統隨機抽取另一首作為考試曲目。兩首歌曲演唱時間總體不超過5分鐘,兩首樂曲演奏時間總體不超過8分鐘。
③加試科目:聲樂或器樂(要求加試科目必須與主試科目不同),考試形式為面試,滿分為20分。
基本樂科和主試科目必考,加試科目可由考生根據自身情況選考。專業總成績滿分為410分。
美術類:
①素描:4開畫紙,半身人像(含手)默寫,提供相關照片作參考。
②色彩:4開畫紙,靜物默寫。
素描和色彩科目必考,滿分各為150分,專業總成績滿分為300分。
(責任編輯:盧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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