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肅省出臺2009年高考報名工作規定
2008-10-29 10:53:47
來源:
從省招辦獲悉,省招委會等有關廳局日前聯合制定《甘肅省普通高考報名工作規定》,并下發通知,要求進一步規范普通高考報名程序和考生資格審查工作和違規變更考生民族成分等問題。通知要求,加強戶籍管理,嚴禁違規遷移戶籍。對于工作中發現的違規落戶人員,要與其原籍戶口所在地公安機關取得聯系,及時辦理其戶口回遷手續,同時要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決不姑息遷就。
通知要求,規范中學學籍管理,完善電子注冊制度。堅決杜絕各種不合理的學籍變動。對組織或參與“高考移民”活動以及為偽造中學學籍檔案等行為提供便利的教育行政部門、學校及其他有關人員,必須一查到底,嚴肅處理。
通知要求,做好少數民族考生身份確認工作。如確因特殊情況,確系要更改為少數民族考生身份的,必須經縣(區)民族事務委員會(民族宗教局)和縣(區)公安局嚴格審核后蓋章,并上報市級民族事務委員會(民族宗教局)和公安局審核轉報,由省民族事務委員會和省公安廳批準后才能更改為少數民族考生身份。縣(區)招辦和中學要張榜公示少數民族考生名單,省市兩級招辦在網上公示。
據了解,我省將高考報名資格審查責任明確到崗,落實到人,并實行責任追究制。
(責任編輯:盧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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