陜西教育廳:不得以任何形式定高考升學指標
據新華社西安10月20日電(記者 許祖華)陜西省教育廳等部門近日就進一步推進普通高中課程改革制訂意見,要求完善以素質教育理念為核心的學校和教師評價體系,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學校下達升學指標。
2007年9月,陜西省普通高中起始年級全面進入新課程改革,為進一步深化改革,全面提高陜西普通高中教育的質量和水平,陜西省在意見中要求,各市、縣(區)教育行政部門應樹立科學的教育政績觀、評價觀,建立有利于提升教師職業道德水平和專業水平的評價體系;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學校下達高考升學指標,不得以任何形式統計、公布本市、縣(區)及學校的升學人數、升學率、升入重點大學的情況;不得單純以考試成績和升學率作為標準評價、獎懲校長和教師;所有高中學校都不得頻繁組織考試,不得公布學生考試成績和排名;嚴禁任何形式的高考表彰獎勵,切實減輕各級教育行政部門及學校的高考壓力。
(責任編輯:盧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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