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住大陸臺胞子女可參加2009年普通高考
2008-10-08 16:38: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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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國家教育部在給全國人大代表、全國臺聯副會長、臺盟南京市委主委胡有清的建議答復中表示,明年起,常住大陸臺胞子女可參加大陸普通高考。 胡有清告訴記者,教育部對大陸學校招收臺灣學生的規定是1985年制定的,實行單獨報名、單獨考試、單獨錄取的辦法。近年來,隨著臺商和其他常住大陸臺胞人數的增加,其子女在祖國大陸就讀中小學的人數也逐漸增多。這些孩子除了就讀臺商子弟學校和國際學校外,有很大一部分就讀于當地普通中學。其中入學較早的學生,已經面臨參加高考的問題。按照教育部的規定,臺灣考生只能參加教育部組織的港澳臺統一招生考試,不能參加大陸的普通高考。這些學生高中階段甚至小學、初中階段,都是在大陸當地學校學習的,使用的是大陸教材,如果要他們參加面向港澳臺的統一招生考試,勢必出現考試大綱和教材不統一的問題。
今年全國“兩會”召開前,在寧臺商再一次就此事向臺盟、臺聯等單位反映。在今年的十一屆全國人大一次會議上,全國人大代表胡有清建議允許常住大陸臺胞子女參加大陸普通高考。教育部在此次的建議答復中明確,明年起,允許臺灣學生在暫住地參加普通高校招生全國統一考試。
(責任編輯:盧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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