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2009年將開始實行新課改高考方案
浙江省2009年開始實行新課改高考方案
經教育部和省政府批準,2009年浙江省開始實行新課改高考方案。4月16日省政府新聞辦召開新聞發布會,通報了新課改高考方案。
據省教育廳有關負責人介紹,實施新課改高考方案一是適應高中新課改的需要,浙江省于2006年開始實行高中新課改試點,這是這次高考改革的最直接原因;二是適應高等教育大眾化、高中教育普及化的需要,這是高中新課改和高考改革的深層次背景。據悉,新課改高考方案是在調研和論證基礎上,經過廣泛征求意見和充分醞釀,歷時三年而形成的。
一、新課改高考方案在現行方案的基礎上作了五個方面的改革
新課改高考方案的目標是:實行在全科會考基礎上的分類測試、分批選拔、綜合評價、全面考核、擇優錄取的選拔模式,逐步建立學業水平測試、綜合素質評價和統一選拔考試三位一體的多元化的考試評價體系。
新課改高考方案以現行的高考方案為基礎,主要作了以下五方面的改革:
1、改單一的統一選拔考試為學業水平測試(高中會考)、綜合素質評價和統一選拔考試三位一體的多元化的招生考試評價體系。
新課改高考方案提出,在對現行的高中會考制度作進一步完善的基礎上,強化會考作為學業水平考試在高校招生中的作用:一是把會考作為統一選拔考試的基礎,確保學生各科都完成教育計劃規定的目標;二是采集學生會考成績進入綜合素質評價表,提供給所有招生院校,作為錄取的重要依據;三是由招生院校根據培養目標自主確定是否對相應學科的會考成績提出等第要求,在招生章程中予以明確;四是更好地發揮會考在自主招生、保送生選拔中的作用,把會考成績作為其前置條件,由招生院校自主確定等第要求。
為推進素質教育,高中新課改對學生實施綜合素質評價。新課改高考方案也把綜合素質評價引入高考,作為高校選拔新生的重要依據。把綜合素質評價引入高考,是高考改革體現新課改理念的重要舉措,有利于引導和促進學生全面發展。
2、改單一考試科目為分類設置考試科目。在現有文科、理科、藝術、體育等學科分類和實行高中全科會考的基礎上,繼續堅持以文、理兩大科類為主線,以“語文、數學、外語”三門課程為主體,根據高中新課改實際和各類高校人才培養目標上的差異,分三類設置考試科目。
3、強調擴大學生與招生院校的自主選擇權。擴大學生的自主選擇權體現在:由學生自主選擇考試類別;在自選模塊的考試中自主選擇考試模塊;在技術和英語聽力的考試中自主決定參加考試的時間和次數,自主選用其中的一次成績;在報名方式上自主選擇社會報名還是委托中學集體報名。擴大招生院校的自主選擇體現在:現行的第一批錄取院校可以自主選擇采用第一類還是第二類考試科目組;招生院校根據培養目標自主確定是否對相應學科的會考成績提出等第要求;在投檔分數線以上,招生院校自主對學生的統一選拔考試成績、會考成績和綜合素質評價結果綜合考慮,擇優錄取。
4、改一次考試為有條件的部分科目的多次考試。英語聽力測試單獨安排,全省統考,使用全國英語等級考試(二級)聽力試卷,一年提供2次考試機會,由學生自主決定參加考試時間和次數(限定在2次以內),并從中選擇一次考試成績計入總分,成績兩年有效。其它語種的聽力測試根據教育部統一安排進行。技術考試包括信息技術和通用技術,實行全省統考,一年提供2次考試機會,由學生自主決定參加考試時間和次數(限定在2次以內),并從中選擇一次考試成績計入總分,成績兩年有效。這樣做的主要目的是為了減輕學生的考試心理壓力以及備考壓力,弱化一次考試偶然性的作用,同時避免因設備和環境等出問題,給考生考試造成難以彌補的影響。
5、改學校集體報名為社會化報名和學校報名相結合的辦法。以此淡化學校之間在上線率、重點率上的攀比競爭,也為考生自主選擇考試類別提供更為寬松的環境。
二、新課改高考方案的具體內容
高考報名時間與方式
2009年浙江省高考報名時間擬安排在1月初,報名采取社會化報名和學校報名相結合的辦法。考生報名時,可以根據自己的興趣愛好和學習情況,自主選擇報考的類別,也可以跨類兼報,比如兼報一、二兩類或二、三兩類,在理論上也可以三類均兼報,但在實際選擇中不作鼓勵。
考試大綱和考試說明的公布
2009年浙江省新課改后的《考試大綱》仍由教育部發布,發布的時間在2009年的春節左右。待教育部發布《考試大綱》后發布《考試說明》。命題的內容不超出《浙江省高中新課改教學指導意見》規定的范圍。
統一選拔考試科目和方法
1.在現有文科、理科、藝術、體育等學科分類和實行高中全科會考的基礎上,繼續堅持以文、理兩大科類為主線,以“語文、數學、外語”三門課程為主體,根據高中新課改實際和各類高校人才培養目標上的差異,分三類設置考試科目。其中:
文、理科考試科目
類別 | 考試科目 | 其他評價項目 |
一類 | 3[語 數(文/理) 外] + X[綜合(文/理)]+ 自選模塊 | 學業水平測試 綜合素質評價 |
二類 | 3[語 數(文/理) 外] + X[綜合(文/理)] | |
三類 | 3[語 數(文/理) 外] + 技術(信息技術/通用技術) |
(1)第一類科目在保持原有“3+X”科目組合的基礎上,增考自選模塊,增加測試綜合運用知識解決問題的能力,由現行的第一批錄取院校或專業自主決定是否選用此考試科目組。自選模塊由考生在語文、數學、外語、政治、歷史、地理、物理、化學、生物9門學科IB選修模塊的18道題中,自主選答6題。
(2)第二類科目維持原有“3+X”科目組合,重點測試通用型知識和能力,基本對應現有的第二、三批錄取院校。
(3)第三類科目在保持共同科目“語、數、外”基礎上,增加技術考試,側重測試技能型能力,對應現有的第四批錄取的高職高專院校。技術科目包括信息技術和通用技術,先由學生自主選考一門,條件成熟時二者皆考。
2. 藝術、體育考試科目
在文、理兩科的框架內,根據藝術、體育類院校、專業對考生專業技能的特殊要求,考試科目和內容分為兩類:
類別 | 考試科目 | 其他評價項目 |
本科 | 3[語 數(文/理) 外]+ X[綜合(文/理)]+藝術專業/體育術科 | 學業水平測試綜合素質評價 |
專科 | 3[語 數(文/理) 外]+藝術專業/體育術科 |
考試時間安排在6月7日至9日。6 月7日:上午語文,下午數學(文科/理科);6月8日:上午文科綜合/理科綜合,下午外語;6月9日上午:自選模塊考試;英語聽力和技術考試時間分別安排在08年的9月、09年的3月和08年的10月、09年的4月。首次考試時間安排在08年的9月和10月。
各考試科目的分值與考試時間
考試科目 | 考試時間(分鐘) | 分值(分) | |
語文 | 150 | 150 | |
數學 | 120 | 150 | |
外語 | 英語(不含聽力) | 120 | 120 |
英語聽力 | 30 | 30 | |
外語其他語種(含聽力) | 120 | 150 | |
文科綜合/理科綜合 | 150 | 300 | |
自選模塊 | 90 | 60 | |
信息技術/通用技術 | 90 | 100 |
填報志愿與錄取工作
每批按其對應的科目組合計算總分。高考后,逐類逐批劃定分數線、填報志愿。上一批錄取結束后,再劃定下一批分數線,填報下一批志愿。
在每一批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上,按照有關規定,根據考生分數和志愿投檔,由學校結合綜合素質評價結果,擇優錄取。
省教育廳有關負責人指出,長期以來,我國實行全國統一的高考模式,在文科、理科兩大類和藝術、體育兩小類的框架內,所有的招生學校不管其培養模式是否有差異,均實行統一的考試科目,所有的學生不管興趣愛好、學業專長和發展潛質上有什么差異均接受同樣的考試科目、考試標準的檢驗,其優點是衡量標準統一、有利于體現形式上的考試公平和教育公平。缺點是在高度統一的制度框架下,學校和學生的個性和自主選擇性均無法體現。在高中新課改的基礎上,實行在全科會考基礎上的分類測試、分批選拔的高考模式,將有利于更好地適應經濟與社會發展對多樣化人才(多樣化的人才規格、知識和技能結構等)的需求,適應高等教育大眾化和人才培養模式多樣化的發展趨勢,有利于高等學校招收適合自己培養目標的新生;有利于擴大學生的自主選擇權,有利于學生量力而考,減輕相當部分學生的學習和考試壓力,從而有利于實施素質教育;讓合適的人通過適合的考試接受適合自身的教育,有利于實現實質上的而不僅僅是形式上的考試公平和教育公平;符合因材施教的教育觀念,有利于培養既有必備的知識基礎,又有個性和特長的專業人才和勞動者。
來源:浙江招生考試網
(責任編輯:郭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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