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年試錯后的高考改革應有基本改革理性
感覺如今社會涌動著一股欲除高考而后快的沖動,一個個改革方案像廉價的蘿卜白菜一樣涌向公共空間。昨天剛有專家提出“老師推薦學生上大學”的改革建議,今天又有專家提出“改革一次考試為7次考試”方案:即把學生高中三年每學期的期末考試變成全省統考,對考生各個學科進行全面的考核,這6次的考試和高考在升學中的比例各占一半,這樣做是為更如實地反映學生的成績。
(12月25日《北京晨報》)
跟昨天“推薦上大學”建議的遭遇一樣,“多次考試”方案遭到了公眾如潮的抨擊。有網友說,一次考試已經夠學生受的了,7次考試還不把學生逼瘋;有人說,如將高中三年的期末成績記入高考,那會鼓勵學校為了自己的利益幫助學生作弊;還有人擔心,一次考試相對還好監管一點,而多次考試則會給權錢很大的操作空間——筆者很認同這些觀點,感覺這實在是一個豆腐渣改革建議,僅為了“更如實地反映學生成績”這么一個單向度的“好”,而不顧這種折騰可能帶來比現在更壞的結果。
一考定終身的高考弊端非常明顯,社會對改革高考的呼聲非常高,這刺激著教育部門和教育專家不斷拋出新的改革方案,改革的頻繁在某些地區已經近乎瞎折騰,比如某地的高考在短短幾年內已經有過大文大理、三加二、大小綜合、三加X、只考語數外等方面的嘗試,以改革名義的不斷變化讓學生和教師苦不堪言。積極改革的姿態當然沒錯,但筆者感覺各種高考改革方案都有想當然的“拍腦袋”建議之嫌,像“推薦上大學”、“多次考試”那樣,既不現實又漏洞百出。高考改革不是近一兩年才開始的事兒,已經有過多年的理性思考和改革試錯,教育者應該在多年試錯中已對高考改革形成基本的改革理性,即新的改革方案必須遵循幾條原則。決策者和專家不能像剛開始那樣,拍腦袋想到個什么方案就興奮地喊出來,而是應先看看是否符合基本的改革理性。
筆者以為,多年試錯后的高考改革起碼應有以下三種理性:首先,新方案是不是比現在的高考更公平?眾所周知,當下的高考雖然有許多弊端,但有一個非常大的優點,就是公平性較強,即使有弊端也是大家公平地承受。在公平性偏差的中國,高考的公平彌足珍貴,甚至成為社會公平的底線,一個貧窮者最起碼能通過高考改變自己的身份和命運——這也正是人人痛恨的高考多年來未被撼動的原因,新的改革方案一定不能傷害這種公平,至少不能比現在的公平差。第二,能不能從根本上消弭或至少能緩解應試教育?公眾對高考的痛恨正因為其導致了應試教育,中國教育最大的弊端也在于應試教育,如果一種改革方案連應試都緩解不了,那這種方案毫無意義,看看近幾年許多地方的高考改革模式,從三加二到大小綜合再到集中語數外,實際上根本未改變應試甚至加劇了應試,加重了學生的負擔。第三是改革的成本高不高?如果一種改革雖然既能實現公平又能消弭應試,但監督成本和執行成本非常高,那也不行,因為高昂的改革成本最終會落到各種學費中,既有的高中和大學學費已經讓公眾難以承受。
以這種高考改革理性來衡量,“一次改多次考試”的建議連一條都夠不上。多次考試給權錢很大的操作空間,會極大地傷害公平;多次考試顯然是在強化應試教育和學生的負擔;多次考試也會帶來相當大的成本。拜托教育官員和教育專家們,別再動輒把那些坐在家中拍腦袋想出來的高考改革建議拿出來見人了,拿出來之前自己先看看符不符合一種基本的高考改革理性
(責任編輯:yuxu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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