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07高考優錄政策 優錄生須公示父母單位
省招辦稱,2007年的優錄證明材料申報審核工作,提前調整到與高考報名同期進行。
省教育廳強調,對經審核后可加分投檔的考生名單要進行層層公示。首先由中學在校內公示一周(社會考生由縣(市、區)招辦公示),無異議后才能上報縣(市、區)招辦。縣(市、區)、市(州)招辦要通過網絡、報刊等媒體進行公示,無異議后才能上報省招辦。
省招辦將全省加分投檔考生名單集中在湖北招生信息網(zsxx.e21.edu.cn)上進行公示。公示期間,發現與事實不符的,可向省招辦舉報,經核實后取消不符合條件考生的加分投檔資格。公示期滿后,再發現考生弄虛作假的,一律取消其當年普通高校錄取資格。
(責任編輯:yuxu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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