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高校未經批準不得擅自超計劃招生
據山西晚報報道,今年我省普通高校招生工作已經全部結束,編制2007年普通高校招生計劃在即。為了進一步加強對普通高校招生計劃的宏觀管理和有效監督,省教育廳昨日發出通知,要求省內各高校必須嚴格執行國家和我省下達的年度招生計劃,違規學校將被核減下一年度招生計劃或被暫停招生。
省教育廳要求,各高校必須嚴格執行國家和我省下達的年度招生計劃,未經批準,不得擅自超計劃招生,突破計劃招收的考生將不予電子注冊;嚴禁高校委托中介機構或個人拉攏、組織生源介入招生錄取工作,警惕社會上的不法分子利用考生和家長升學的愿望,以所謂的“學校自主招生”、“三本招生二本畢業”、“專本連讀”、“軍事院校招生”等名義,引誘學生上當,從中謀取利益。
我省各高校要加大對招生章程的審查力度,嚴禁不切實際的虛假宣傳和虛假承諾,嚴防因招生章程表述不清等原因造成學生發生群體性事件;各高校不能以儲備生源及其他任何理由招收既沒有國家計劃又沒有省招考中心辦理正式錄取手續的所謂“預科生”、“插班生”等各種名目學生,嚴禁“先上車、后買票”的招生形式;各高校的招生錄取收費項目和標準必須公開,嚴禁向考生收取錄取費、調檔費、贊助費和專業調整費等;各高校嚴禁將以獨立學院名義招收的學生放在校本部進行借讀或跟讀,違反有關規定的將被停止或取消獨立學院招生資格。
省教育廳有關負責人表示,在招生計劃執行和學生錄取過程中,學校因為違規行為而引發學生不滿情緒、發生群體性事件、影響學校和社會穩定的,將按教育部相關政策法規的規定進行嚴肅處理———主管校領導立即停職檢查,并接受紀檢監察部門的審查、處理;違規錄取的考生取消錄取資格;核減違規學校下一年度招生計劃或暫停其招生。
(責任編輯:yuxu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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