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甘肅高考體育藝術類專業招生工作實施辦法(2)
五、專業成績公布、報送及管理
體育類統考和藝術類統考、校考成績的公布、報送和管理按照《關于做好2017年甘肅省普通高等學校體育類專業統一考試招生工作的通知》(甘招委發[2017]3號)、《關于做好2017年甘肅省普通高等學校藝術類專業統一考試工作的通知》(甘教考院[2016]167號)和《關于印發<2017年甘肅省普通高校招生藝術類專業校考管理辦法>的通知》(甘教考院[2016]170號)規定執行。
六、計劃編制
各高校要嚴格按照《教育部關于印發<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目錄(2012年)>、<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設置管理規定>等文件的通知》(教高〔2012〕9號)規定編制體育、藝術類專業招生計劃。
(一)體育類
1.我省體育類專業計劃編制不分體育文、體育理,統一列為體育類(文理兼收)。在體育類欄目下,直接公布體育類各招生院校名稱及代碼、專業名稱及代碼以及招生計劃數。
2.使用甘肅省體育統考成績的招生院校體育類專業須分別按照田徑類,籃球、排球、足球類和體操、武術類三類不同專項類別進行計劃編制與報送,并在備注中注明使用哪一類專業成績和分類人數。
3.使用甘肅省體育統考成績的招生院校體育類專業計劃按三個批次進行編制,分別為體育類本科一批(二本及以上院校)、體育類本科二批(三本院校)和體育類高職(專科)批。
4.我省體育類專業人數報考情況及專業分布于3月中、下旬在甘肅省教育考試院網上辦公系統(網址 :http://oa.ganseea.cn)公布,供學校編制計劃參考。招生計劃編制原則上應按各類報考人數的比例劃分,使招生計劃與報考人數趨于合理。
(二)藝術類
1.我省藝術類專業來源計劃編制不分藝術文、藝術理,統一列為藝術類(文理兼收)公布,院校有特殊要求的,在報送計劃時必須注明。
2.在藝術類欄目下,我省計劃分為使用省統考成績院校代碼及名稱和使用校考成績院校代碼及名稱兩部分公布,其中校考院校專業計劃數未報送的為不分省計劃。
3.藝術類使用我省統考成績的專業須分別按照美術與設計學類(美術、書法、唐卡)、音樂學類(聲樂、器樂、理論作曲)、戲劇與影視學類(廣播電視編導、播音與主持藝術)、舞蹈學類專業類別進行計劃編制。其中,使用我省藝術類統考成績的藝術類專業需在備注中注明使用哪一類專業成績。
4.獨立設置的30所本科藝術院校及參照獨立設置本科15所藝術院校的藝術類本科專業(以下簡稱獨立設置本科藝術類院校)可按校考不分省計劃編制來源計劃。
除上述情況外,其余的藝術類本科專業及所有高校(含獨立設置本科藝術類院校)的藝術類高職(專科)專業均須編制分省來源計劃。
5.組織專業校考的高校招生計劃與合格生源比原則上應按1:4的比例安排。
七、錄取批次
我省體育、藝術類院校及專業分三個批次進行錄取:
(一)體育、藝術類本科一批(二本及以上院校)
包括二本及以上體育、藝術類本科專業和藝術類計劃不分省下達院校(含獨立設置本科藝術類院校)的藝術類本科專業。
(二)體育、藝術類本科二批(三本院校)
包括體育、藝術類獨立學院和民辦院校本科專業。
(三)體育、藝術類高職(專科)批
包括所有高校的體育、藝術類高職(專科)專業。
(責任編輯:盧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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