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華僑外國語學院2017年招生章程(3)
10.入伍及退役士兵補償。根據《高等學校學生應征入伍服義務兵役國家資助辦法》([2013]236號)和財政部、教育部、民政部、總參謀部、總政治部《關于實施退役士兵教育資助政策的意見》(財教[2011]538號)等相關文件精神,學校對應征入伍服義務兵役的學生,在入伍時對其在校期間繳納的學費實行一次性補償或獲得的國家助學貸款實行代償;對應征入伍服義務兵役前正在學校就讀的學生,退役后自愿復學或入學的,實行學費減免;對退役一年以上,考入我校的自主就業退役士兵,根據本人申請,可享受退役士兵學費資助(詳見《吉林華橋外國語學院應征入伍服義務兵役學生和退役士兵國家資助實施辦法》)
第七條 高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對象及相關程序
家庭經濟困難學生是指學生本人及其家庭所能籌集到的資金,難以支付其在校學習期間學習和生活基本費用的學生。學生需向學校申報家庭經濟困難,由學校根據有關部門設置的標準和規定的程序、以民主評議方式認定。學生在申請家庭經濟困難認定時,應當提交家庭所在地的鄉(鎮)或街道民政部門加蓋公章予以確認的《高等學校學生及家庭情況調查表》,證明自己的家庭經濟狀況。學校根據學生家庭經濟困難認定結果,按照資助政策相關規定予以相應的資助。
第八條 其他
有關高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政策具體內容詳見《高等學校學生資助政策簡介》,此《簡介》每年統一由全國學生資助管理中心印制,隨錄取通知書郵寄至每名新生手中。
第四章 學費標準
第九條 學費收取標準
本科專業:
漢語國際教育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13200元;漢語言文學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13200元;教育學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13200元;學前教育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13200元;會計學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13500元;電子商務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13500元;工商管理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13500元;市場營銷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13500元;旅游管理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13500元;人力資源管理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13500元;酒店管理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13500元;國際經濟與貿易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13500元;金融學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13500元;金融學(中外合作辦學)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25000元;經濟學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13500元;英語(五年雙語)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15500元;翻譯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14500元;德語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15500元;法語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15500元;西班牙語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15500元;意大利語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15500元;葡萄牙語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15500元;阿拉伯語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15500元;英語(四年)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14500元;商務英語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14500元;日語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14500元;朝鮮語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14500元;俄語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14500元;蒙古語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15500元;印度尼西亞語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15500元;德語(中外合作辦學)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32000元;編輯出版學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13500元;網絡與新媒體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13500元。
第五章 錄取說明
第十條 專業培養對外語的要求
俄語、日語專業統考外語語種不限,其他外國語言文學類專業限英語語種。金融學(中外合作辦學)專業,主干課用英語授課,宜英語語種考生報考。
第十一條 招收男女生比例的要求
各專業男女不限。
(責任編輯:盧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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