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三亞學院招生章程公布(2)
第四章 新生入學及其他
第二十條 學費標準
普通類、體育類專業(yè)16000元/生/年;美術類專業(yè)18000元/生/年;音樂表演、舞蹈編導、播音與主持藝術等三個專業(yè)19000元/生/年;酒店管理專業(yè)(中外合作項目)學費28000元/生/年。具體各專業(yè)學費按海南省物價局核定的收費標準執(zhí)行。
第二十一條 被學校錄取的新生,必須按錄取通知書的規(guī)定,按期到校辦理入學手續(xù),無正當理由逾期不報到的,視為自動放棄入學資格,并建立誠信檔案,報送考生所在地省級招辦備案。
第二十二條 證書頒發(fā)
學生學習期滿,成績合格者,頒發(fā)教育部電子注冊的三亞學院本科畢業(yè)證書;符合學士學位授予條件的學生,授予三亞學院學士學位證書。
酒店管理專業(yè)(中外合作項目)學生學習期滿,成績合格者,頒發(fā)教育部電子注冊的三亞學院本科畢業(yè)證書,符合學士學位授予條件的學生,授予三亞學院學士學位證書和丹麥尼爾斯布魯克哥本哈根商學院學士學位證書。
第二十三條 關于學校獎助學金政策
獎學金:設有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學校書福獎學金,學校專業(yè)獎學金,學校優(yōu)秀學生獎學金等多種獎學金,獲獎面在40%以上;
助學金:設國家助學金、企業(yè)助學金等多種助學金,幫助經(jīng)濟特別困難的學生完成學業(yè);
勤工助學:設立校內(nèi)外勤工助學崗位,幫助困難學生解決求學中的經(jīng)濟困難。
第二十四條 退費辦法:按海南省教育廳瓊教計【2008】158號《海南省民辦高校學生退(轉(zhuǎn))學退費辦法》執(zhí)行。
第五章 附 則
第二十五條 為減少國家統(tǒng)招計劃名額可能的浪費,體現(xiàn)高考志愿的嚴肅性,錄取期間考生應確保通訊暢通,關注學校招生信息網(wǎng)的錄取信息,及時與我們聯(lián)系,學校將與進檔考生逐一確認錄取信息,在規(guī)定時間內(nèi),若無法與之聯(lián)系,將予以退檔。
第二十六條 本招生章程由三亞學院招生工作委員會負責解釋。
第二十七條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招生咨詢電話:0898-88386666
招生服務郵箱:syxyzs@126.com
學 校 網(wǎng) 址 :www.sanyau.edu.cn
(責任編輯:盧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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