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佳木斯大學招生章程公布(3)
第二十條 學費標準:我校一般專業學費標準是4000-6000元/生,中外合作辦學專業學費標準最高是16500元/生,體育、藝術專業學費標準最高不超9000元/生,住宿費600-1200元/生,黑龍江省將對公辦普通高校本科學費標準進行規范和調整,目前正在按照國家規定程序辦理,學費執行標準以黑龍江省物價局、黑龍江省財政廳最新批復批準為準。
第二十一條 學校設有國家獎學金、學校綜合獎學金、學校單項獎學金,對貧困學生設有國家勵志獎學金、國家助學金、國家助學貸款、校友及社會獎助學金。獎助學金和助學貸款的評定與發放按教育部、黑龍江省教育廳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二條 學生按學校規定修完教育教學計劃規定內容后,達到畢業要求者,由學校頒發佳木斯大學畢業證書,符合學士學位授予規定的,授予相應學士學位。
第二十三條 本科招生網網址http://zs.jmsu.cn ,郵編154007,聯系電話(兼傳真)0454-8796220/8618158,電子郵箱jmsdxzsbgs@163.com。
第六章 附 則
第二十四條 本章程由佳木斯大學招生就業處負責解釋。
第二十五條 本章程自發布之日起生效。學校以往有關招生工作的要求、政策如與本章程沖突者,以本章程為準。
第二十六條 本章程將根據教育部、生源地省級招生管理部門當年招生政策的調整進行修訂。本章程若與國家法律、法規和上級有關政策相抵觸,以國家法律、法規和上級有關政策為準。
(責任編輯:盧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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