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蒙古科技大學包頭師范學院音樂表演專業介紹
包頭師范學院座落在享有“草原鋼城”、“世界稀土之都”、“全國首批文明城市”美譽的包頭市,是2000年3月經教育部批準,由原包頭師范高等專科學校、 包頭師范學校、包頭教育學院三校合并組建的普通高等師范院校。原包頭師范高等專科學校初名“包頭師范專科學校”,創建于1958年,1963年停辦,1971年恢復辦學,1996年更名為“包頭師范高等專科學校”。原包頭師范學校創建于1947年。原包頭教育學院創建于1978年。2003年6 月,包頭師范學院與包頭鋼鐵學院、包頭醫學院三校合并組建內蒙古科技大學。2004年底,經自治區人民政府批準,以內蒙古科技大學包頭師范學院校名恢復為 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普通本科師范院校。建校50多年來,學校堅持面向和服務基礎教育、地區經濟社會發展,積累了較為豐富的辦學經驗,形成了鮮明的辦學特色,已發展成為一所集全日制本專科教育、研究生教育、繼續教育為一身,融職前培養與職后培訓為一體的普通高等師范院校。
音樂表演 (本科類)
藝術學主要課程:
表演、音樂技術理論、音樂史、民族民間音樂、重奏(唱)合奏(唱)等。
主要實踐教學環節:
包括社會實踐和藝術實踐等,一般每學期安排1--2周。
培養目標:
本專業培養具有一定的馬克思主義基本理論素養,并具備音樂表演方面的能力,能在專業文藝團體、藝術院校等相關部門、機構從事表演、教學及研究工作的專門人才。
專業培養要求:
本專業學生主要學習音樂表演的基本理論和基本知識,接受本專業嚴格的技能訓練,具有較高的指揮或演唱(奏)的能力。
畢業生具備的專業知識與能力:
1.掌握本專業的基本理論、基本知識;
2.掌握音樂作品的分析方法;
3.具有演繹不同風格及體裁的音樂作品的能力;
4.了解黨和國家的文藝方針、政策和法規;
5.了解本專業及相關學科的發展動態;
6.掌握文獻、資料查詢的基本方法,具有初步科學研究能力。
就業方向:
畢業生可到電視臺、歌舞劇院(團)、電視劇制作中心、宣傳部門、文教事業單位從事演唱、創作和音樂制作工作,以及在高等院校從事教學科研工作。
(責任編輯:趙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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