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上海外國語大學高校專項計劃招生簡章(2)
四、選拔程序
1.資格審核:按照教育部要求,考生戶籍、學籍資格由各省(區、市)負責組織審核,我校根據考生報名材料對學籍、戶籍、高考報名等資格等進行復查。凡不符合高校專項計劃實施要求的考生,取消進入后續選拔程序的資格。
2.材料評審:我校組織專家對通過資格審核并按要求提交的有效報名材料進行評審,根據考生的理想信念、思想品德、學業成績、綜合素質等情況進行綜合評價,好中選優,由學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審核確定通過材料評審的考生名單,于5月30日前在學校招生網和教育部“陽光高考”平臺進行公示。
3.考試報到:通過材料評審并經公示無異議的考生于6月1日—9日登錄網上報名系統下載打印準考證,于6月10日下午14:00—16:00攜身份證、準考證到上海外國語大學虹口校區(上海市大連西路550號)行政樓408室辦理報到手續。
4.選拔測試:測試科目為英語筆試(含聽力,滿分200分)、英語口試(面試,滿分100分),測試日期為2017年6月11日(如有變化另行公告),考點設在上海外國語大學虹口校區,考生須憑本人二代身份證原件和準考證參加測試。
5.資格認定:學校依據考生筆試與面試的總成績排名(不分科類或選考科目),擇優錄取,寧缺毋濫,由學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審核確定高校專項計劃入選資格考生名單、擬錄取專業,于6月22日前在學校招生網公示,并報教育部“陽光高考”平臺、生源所在地省級招辦公示。
6.錄取辦法:經公示無異議的入選考生高考投檔成績達到生源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同科類第一批本科錄取控制分數線(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按該省確定的自主招生最低錄取控制參考線執行,江蘇考生高考選測科目等級還須達到BB及以上),且高考外語口試成績合格(省級招辦未組織口試的省份除外),并在高校專項計劃志愿中填報上海外國語大學(填報方式、填報時間等以當地省級招生考試機構規定為準),經生源所在地省級招辦核準,我校按照公示專業予以錄取,錄取名單于7月下旬在學校招生網和教育部“陽光高考”平臺進行公示。
7.資格復查:新生報到后,我校對高校專項計劃錄取考生進行入學資格復查,核查考生報名材料、紙質檔案和電子檔案等相關信息。凡偽造、變造、篡改、假冒戶籍學籍等信息或以其他方式騙取專項計劃報考資格的考生,一律取消錄取資格、不予學籍電子注冊。凡在報名、考核、錄取中出現的弄虛作假、暗箱操作、徇私舞弊等違規違紀行為,一律報告有關部門,按相關規定嚴肅處理并依紀依規嚴肅追責問責。
五、領導與監督機制
1.上海外國語大學高校專項計劃招生工作在學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的領導下進行,由招生辦公室組織實施。
2.學校加強招生信息公開,材料評審通過名單、入選資格考生名單、錄取標準和錄取結果等信息均按要求進行公示。
3.招生工作在學校紀委監察處的全程監督下進行,并主動接受社會監督,監督電話:021-65422784,電子郵箱:jiwei@shisu.edu.cn。
六、重要日程
1.網上報名截止時間:4月30日。
2.材料郵寄截止時間:5月1日 (以寄件日郵戳為準)。
3.材料評審結果查詢、評審通過名單公示時間:5月30日—6月9日。
4.打印準考證時間:6月1日—9日。
5.考試報到時間:6月10日下午。
6.選拔測試時間:6月11日。
7.測試結果查詢、入選資格名單公示時間:6月22日—30日。
七、聯系方式
上海外國語大學招生辦公室
通信地址:上海市虹口區大連西路550號(200083)
咨詢電話:021-55386006、55383668
電子郵箱:ao@shisu.edu.cn
上外招生網:http://admissions.shisu.edu.cn
八、本簡章由上海外國語大學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
上海外國語大學
招生辦公室
2017年4月
(責任編輯:盧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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