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中國石油大學高校專項計劃自主招生簡章(2)
(2)考生身份證復印件(正反面);
(3)考生及父親或母親或法定監護人的戶口本復印件(首頁、戶主頁、父母或法定監護人頁及考生本人頁);
(4)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報告(所在中學蓋章);
(5)相關支撐材料:獲獎證書復印件等(所在中學蓋章);
(6)考生所在中學須提供推薦材料,并對推薦材料真實性負責。推薦材料必須由推薦人親筆簽名,注明聯系方式,加蓋中學公章。
考生和所在中學須對以上材料的真實性負責。
網上報名材料和完整的紙質報名材料缺一不可。無論錄取與否,申請材料概不退還。
四、選拔程序
1.材料初審:招辦根據招生章程對考生申報材料進行形式審核。
2.專家評審:經生源地所在省級招生機構戶籍、學籍資格審核通過的考生,學校將組織專家依據考生在校成績、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個人陳述以及學科競賽獲獎項等對考生申請材料進行評審。
3.入圍資格認定:依據“分數優先”的原則,根據評審成績,按不超過計劃數的3倍擇優擬定考生名單,并報請學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審核確定入圍合格考生名單。
4.名單公示:2017年5月30日前入圍合格考生名單將在我校網站和教育部陽光高考平臺公示。考生可在報名網上查詢結果。最終入圍合格考生名單報教育部和考生所在省級招辦備案。
5.高考志愿填報:入圍考生須參加全國統一高考,志愿填報時應按照生源省級招生機構要求將中國石油大學(北京)填報到相應批次中,根據所公布的我校高校專項計劃自主招生專業計劃填報專業。未按照要求填報志愿的,視為放棄我校高校專項計劃自主招生錄取資格。
6.錄取方式:入圍考生高考實際考分達生源地第一批次本科錄取分數線,體檢合格,學校將根據高校專項計劃自主招生專業招生計劃,按“分數優先,遵循志愿”的原則,由高分往低分擇優進行專業錄取,計劃錄滿為止。對于生源不足的省份,根據教育部有關規定將專項計劃調入生源充足的省份。對于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第一批次本科錄取控制分數線按相關省級教育行政部門或招生考試機構確定的自主招生最低錄取控制線執行。
浙江省按生源地招生考試機構提供的自主招生最低錄取控制參考線執行。
江蘇省考生,選測科目等級要求AB+(含)以上。
五、監督機制
1.學校在高校專項計劃自主招生錄取過程中,遵循“公平、公正、公開、綜合評價、擇優錄取”的原則,對選拔辦法、標準、程序以及結果向社會公示,接受社會監督。對于入圍合格考生名單、錄取名單均實行信息公開,按時進行公示。
2.我校高校專項計劃自主招生錄取工作由學校紀檢監察部門全程參與和監督。監督電話:010-89733105
3.若考生在高校專項計劃自主招生錄取中存在虛報或偽造有關材料等弄虛作假行為的,一經查實,取消考生高校專項計劃自主招生錄取資格。若考生所在中學存在弄虛作假行為,將取消該中學下一年度推薦資格,并按教育部36號令《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違規行為處理暫行辦法》有關規定予以嚴肅處理。
六、聯系方式
咨詢電話:(010)89733245,傳真:(010)89733079
學校網址:http://www.cup.edu.cn/
本科招生網址(含專業介紹):http://www.cup.edu.cn/bkzs/
電子信箱:sydxzsb@cup.edu.cn
通信地址:北京市昌平區府學路18號中國石油大學(北京)本科招生辦
郵政編碼:102249
七、本招生簡章經學校招生領導小組研究決定,由本科招生辦負責解釋。
(責任編輯:盧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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