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蒙古科技大學包頭師范學院會計學專業介紹
包頭師范學院座落在享有“草原鋼城”、“世界稀土之都”、“全國首批文明城市”美譽的包頭市,是2000年3月經教育部批準,由原包頭師范高等專科學校、 包頭師范學校、包頭教育學院三校合并組建的普通高等師范院校。原包頭師范高等專科學校初名“包頭師范專科學校”,創建于1958年,1963年停辦,1971年恢復辦學,1996年更名為“包頭師范高等專科學校”。原包頭師范學校創建于1947年。原包頭教育學院創建于1978年。2003年6 月,包頭師范學院與包頭鋼鐵學院、包頭醫學院三校合并組建內蒙古科技大學。2004年底,經自治區人民政府批準,以內蒙古科技大學包頭師范學院校名恢復為 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普通本科師范院校。建校50多年來,學校堅持面向和服務基礎教育、地區經濟社會發展,積累了較為豐富的辦學經驗,形成了鮮明的辦學特色,已發展成為一所集全日制本專科教育、研究生教育、繼續教育為一身,融職前培養與職后培訓為一體的普通高等師范院校。
會計學 (本科類)
一、培養目標與培養規格
(一)培養目標
本專業人才培養目標為“應用型、創業型、創新型”,定位為應用會計方向,培養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建設需要,德、智、體、美等方面全面發展,掌握系統的會計學知識、審計知識,具備會計核算與分析能力、審計能力及一定的財務管理能力,能在各類企事業單位、政府機關、會計師事務所等領域,從事會計、審計實務、財務管理等方面的工作的應用型人才。
(二)規格要求
1.熱愛社會主義祖國,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掌握馬列主義、毛澤東思想和鄧小平理論以及“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的基本原理;有為國家富強、民族昌盛而奮斗的志向和責任感;具有較好的共處能力;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實事求是的科學精神。
2.具有扎實的會計基礎知識、基本理論、基本技能;具有一定的人文社會科學、自然科學和藝術審美的基礎理論知識和素養。具有獨立獲取知識的能力和創新能力,具備較好的適應能力并具備從事本專業及相鄰專業工作的基本能力和素質。
3.掌握資料查詢、文獻檢索及運用現代信息技術獲得相關信息的方法;具有較強的外語和會計信息系統應用能力;能熟練運用各種財務審計軟件。
4.具有一定的體育和國防基本知識,掌握科學鍛煉身體的基本方法,養成良好的體育鍛煉和衛生習慣。具有健康的體魄和健全的心理素質,達到國家有關學生體質健康標準要求。
5.掌握現代會計學的理論體系,包括會計核算方法、財務會計、成本會計、管理會計、財務管理等,接受較嚴格的會計實踐和會計技能的訓練,具備從事機關、企事業單位會計工作的能力,初步掌握財務、會計管理的方法和手段。
6. 具有一定的經營管理的基礎理論、知識,初步具備一定的財務計劃、財務分析、擬定財務會計工作制度的從業、創業能力。
學制、學位與學分要求
本專業學制4年,學生可在3—6年內完成學業。
學生必須修滿專業培養方案規定的 160 學分方能畢業。其中公共必修課程 42 學分、專業必修課程 70學分(包括實踐環節18學分)、專業選修課程 48 學分。
達到學位授予條件者授予管理學學士學位。
(責任編輯:趙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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