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天津財經大學高水平運動隊招生簡章(3)
五、錄取原則及辦法
根據教育部、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主管部門2017年高水平運動員招生相關規定,專項測試合格的考生,我校將向考生所在省招生主管部門備案,并在教育部“陽光高考”信息平臺公示。我校將根據測試成績、運動隊建設需要和運動證書等級,擇優確定合格考生,分別享受以下錄取政策:
1.具有國家一級運動員以上(含一級)證書,專業水平測試成績極為突出,須參加國家體育總局統一組織的運動訓練、武術與民族傳統體育專業單獨招生文化課考試,成績合格,按照專業測試成績擇優錄取。
2.具有國家二級運動員以上(含二級)證書,專業水平測試成績特別突出、具有較大培養前途者,高考成績達到其所在省(區、市)本科第二批次錄取控制線分數線65%,按照專業測試成績擇優錄取。
3.具有國家二級運動員以上(含二級)證書,專業水平測試成績優秀,具有一定培養前途者,高考成績達到其所在省(區、市)本科第二批次錄取控制線,按照專業測試成績擇優錄取。
4、如考生高考所在省份省級招生考試機構另行劃定高水平運動隊參考錄取控制分數線,則我校在該省的高水平運動隊錄取最低要求參照執行。
如教育部調整相關政策,以教育部最新文件為準。
六、監督機制
1、我校將嚴格審查考生報名資格、認真履行選拔程序。學校紀檢監察部門全程參與測試工作,并接受社會各界監督。監督舉報電話:022-88186072。
2、所有測試項目、所有參加測試的考生均進行現場照相及測試全過程錄像。
3、考生應本著“誠信”原則,如實申報有關材料。凡存在弄虛作假及舞弊行為者,我校將取消其測試、錄取資格。
七、其他事宜
1、考生須按照所在省(區、市)教育招生主管部門公布的高水平運動員高考志愿填報辦法填報高考志愿。
2、對在體育專項測試或文化課考試中被認定為作弊的考生,以及提供虛假身份證明(或證書)材料取得高水平運動員資格的考生,一經發現并核實,取消其當年報考或錄取資格;已被錄取進入學校學習的,取消其學籍。
3、根據教育部有關文件精神,我校與擬錄取的相關考生簽訂協議,明確入校后參加訓練、比賽的義務和責任。同時在本校官網或校內網上開設高水平運動隊活動情況公示專欄,公示運動隊成員名單及參加訓練、比賽和獲得榮譽等情況,接受全校學生監督。
4、凡被我校高水平運動隊錄取的考生,我校將組織專家組開展入學專業復測和復核,對于專業測試不達標、入學前后兩次測試成績差異顯著的情況,一經查實屬替考、冒名頂替入學等違規情況的新生,一律取消錄取資格、不予學籍電子注冊,并報告有關部門倒查追責。
5、凡被我校高水平運動隊錄取的學生不得轉專業,進校后必須在隊參加日常訓練、比賽等活動,同時遵守運動隊的各項規定。若違反協議,將按照相關規定處理。
6、教育部相關規定若有調整,則以教育部最新公布的政策為準。有關信息請及時關注天津財經大學招生信息網。
八、聯系方式
地址:天津市河西區珠江道25號 天津財經大學
電話:體育訓練部022-88186353
招生辦公室022-28171399
郵箱:zhaosheng@tjufe.edu.cn
網址:www.tjufe.edu.cn
(責任編輯:盧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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