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大學興湘學院會計學專業
湘潭大學興湘學院成立于2001年8月,是經教育部和湖南省人民政府批準設立,由湘潭大學舉辦的一所獨立學院,是湖南省首家由綜合性全國重點大學舉辦的獨立學院,坐落在毛澤東同志的故鄉——湖南省湘潭市。學院在中國科學研究評價中心發布的《2007中國獨立學院排行榜》中名列全國第35位,居湖南省獨立學院首位。
湘潭大學興湘學院會計學專業
專業培養目標
培養具有較強市場經濟意識和社會適應能力,具備管理、經濟、法律和會計等方面的知識和能力,能在企事業單位及政府部門從事會計實務及教學、科研方面工作的工商管理學科高級專門人才。
業務培養要求
本專業學生主要學習會計、審計和工商管理方面的基本理論和基本知識,受到會計方法與技巧的基本訓練,具有分析和解決會計問題的能力。畢業生應獲得以下幾方面的知識和能力: 1.掌握管理學、經濟學和會計學的基本理論、基本知識; 2.掌握會計學的定性、定量分析方法; 3.具有較強的語言與文字表達、人際溝通、信息獲取能力及分析和解決會計問題的基本能力; 4.熟悉國內外與會計相關的方針、政策、法規和國際會計慣例; 5.了解本學科的理論前沿和發展動態; 6.掌握文獻檢索、資料查詢的基本方法,具有一定的科研和實際工作能力。
主干學科
工商管理、經濟學、法學。
主要課程
1.專業基礎課:政治經濟學、西方經濟學、經濟法、財務管理、初級財務會計、中級財務會計、管理科學、市場營銷學、管理信息系統、電算會計學、稅法、統計學、可視化編程。 2.專業主干課:高級財務會計學、管理會計學、成本會計學、電算會計學、電算會計數據、審計學、行業會計比較、會計專業外語。
主要實踐性教學環節
公益勞動,1周;軍訓與國防教育,2周;學年論文,2周;教學實習,6周;畢業實習,2周;畢業論文,8周。
修業年限
四年,依《湘潭大學學分制學籍管理規定》可提前一年或推遲兩年畢業。
授予學位
管理學學士。
畢業資格與學位授予要求
1.本專業學生須修滿178學分方可畢業。其中必修課114學分,限定選修課25學分,任意選修課21學分(包括跨學科類課程6學分),實踐性教學環節18學分。 2.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學位條例》及《湘潭大學學士學位授予工作細則》規定者,可授予學士學位。
(責任編輯:王朝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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