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南京師范大學藝考美術類專業招生簡章(設計類)(3)
(六)錄取辦法
1.江蘇省考生:對報考南京師范大學美術學類、設計學類、動畫專業,高考文化分和專業分(統考)均達到江蘇省同批次同類型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高考外語單科成績不低于50分(江蘇省美術統考前30名的考生高考外語單科不作要求)且無色盲的江蘇省進檔考生,錄取時將按照高考文化總分與專業分(統考)相加而成的綜合分統一劃定最低錄取分數線,依據所報專業志愿的先后的順序擇優錄取。若綜合分相同,則按專業分(統考)從高到低的順序擇優錄取;若專業分(統考)仍相同,則按語文、數學2門科目的原始分之和從高到低的順序擇優錄取。
2.江蘇省外考生:對報考南京師范大學美術學類、設計學類、動畫專業,專業考試(校考)合格且高考文化分達到生源地所在省同批次同類型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且無色盲的江蘇省外進檔考生(考生須參加所在省專業統考或聯考,且成績合格),錄取時以其所在省份綜合分統一劃定最低錄取分數線,按照考生所報專業志愿的先后的順序,擇優錄取。綜合分計算公式為:(考生高考文化分÷所在省份高考文化分滿分)/60+(考生校考專業/該專業校考滿分)/40。
若綜合分相同,則按校考專業分從高到低的順序擇優錄取;若校考專業分仍相同,則按語文、數學、外語 3 門科目的原始分之和從高到低的順序擇優錄取。
(七)大類招生專業選擇辦法
南京師范大學美術學類、設計學類按照大類招生,新生入學后即劃分專業。
美術學類按照美術學(師范)、中國畫(師范)、繪畫(師范)等3個專業培養學生,設計學類按照視覺傳達設計、環境設計、產品設計等3個專業培養學生。專業選擇辦法按照學生入校后的專業測試總分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結合學生填寫的專業志愿申請,完成專業選擇。
(八)相關說明
本簡章內容如與教育部和考生生源地所在省招生主管部門關于2017年普通高校藝術類招生文件精神相抵觸的,均以教育部和考生生源地所在省招生主管部門文件為準。
南京師范大學招生辦公室咨詢電話:(025)83720759、83598534
南京師范大學本科招生網網址:http://bkzs.njnu.edu.cn/
南京師范大學美術學院咨詢電話:(025)85891768、85898122
(責任編輯:盧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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