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警官高等專科學校專業介紹-特警 (專科類 )
山西警官高等專科學校是華北及西北地區惟一的一所培養公安專門人才的公安普通高等專科學校。學校坐落在龍城太原古老的汾河西畔,至今已有20余年的辦學歷史,為公安保衛系統輸送合格人民警察8500多名。
特警 (專科類 )
體制改革士兵班特警專業
一、培養目標
根據公安工作的實際需要,治安管理專業(特警方向)培養德,智,體全面發展的,能夠適應治安管理線工作需要、在各種形式的執法戰斗中具有較強作戰能力,并具備一定的警察執法戰斗指揮理論基礎的高等應用型人才。
二、基本要求和業務規格
(一)掌握馬列主義、毛澤東思想和鄧小平理論的基本原理,具有堅定的政治方向,忠于祖國、忠于人民,忠于黨、忠于法律,政治上與黨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嚴格遵紀守法,做到令行禁止,一切行動聽指揮,培養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警察職業道德,熱愛并獻身于公安事業,具有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的思想和廉潔奉公的公仆意識;忠實貫徹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自覺地保衛人民民主專政和保衛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
(二)掌握憲法、刑法、刑訴法、治安管理處罰法等法律基本理論和基本知識,并能熟練地運用相關的法律、法規處理公安工作中的具體問題,具有較高的執法水平。
(三)理解公安工作路線、方針、政策,掌握公安各學科的基本理論、基本技能,較系統地掌握警察執法戰斗的指揮知識與參謀業務,能進行戰術設計與協助指揮,并能在實戰中加以靈活運用,具有勝任各種公安業務工作的素質與能力。
(四)掌握一定的人文社會科學和自然科學知識,具有相應的科學文化素養,具有較強的自學能力和鉆研創新精神,外語和計算機基礎教育達到國家規定的有關標準。
(五)具有健康的體魄和良好的心理素質,達到或超過公安部規定的民警體育鍛煉達標標準,熟練地掌握和運用戰術射擊、擒敵格斗,攀爬越障、搜查押解、車輛駕駛、戰術動作、搶險救護等警察戰斗應用技術,能夠適應各種條件下警察執法戰斗的需要。
三、修學年限與招生對象
修學年限三年,招收身體素質優秀的高中畢業生。
四、課程設置與時間分配
見附表二、四。
五、實踐教學
(一)學期安排4周入學教育和軍事訓練,通過入學教育和軍事訓練增強學生的軍事素質和紀律觀念。
(二)安排2周公益勞動,以增強學生的勞動觀念。
(三)在校期間利用寒暑假安排學生到公安機關見習5到6周,以增強對公安工作的感性認識和適應能力。
(四)非強化課程課堂實踐教學。在各個模塊中結合課程特點,安排適量的課堂實驗、實訓,鞏固理論教學成果,培養學生的實際操作能力。
(五)強化課程實訓教學。通過針對警務技能與戰術方面的強化訓練,提高學生的執法戰斗能力,并有針對性地培養學生針對暴力性犯罪嫌疑人的特種執法戰斗技能。
(六)綜合實踐訓練。30學時,安排在第六學期集中進行,圍繞專業內容展開綜合科目模擬訓練。
(七)畢業實習16周。組織學生到公安機關參加專業性實際工作,以鞏固和加深理論知識,培養警察意識,提高應用所學知識和技能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
(八)畢業論文寫作與答辯。學生在第六學期根據所學專業知識和實習中收集的案例、戰例資料,獨立撰寫畢業論文并參加論文答辯,比較全面地考核學生的理論知識,鍛煉和提高學生搜集和應用資料、口頭和書面表達、分析和解決實際問題等綜合能力。
六、考核
(一)教學計劃規定的各門課程都要按規定進行考核。
(二)每學期安排4到6門考試課,按百分制計分,其余課程為考察課,按五級分制(優、良、中、及格、不及格)計分。
(三)綜合實訓、畢業實習、畢業論文均按一門考試課考核。
(四)理論課程中的實驗、實訓部分可單獨進行操作性考核,成績按照規定比例計入該課程總分。
(五)各門課程任課教師可根據本課程特點規定平時成績計算方法,原則上不超過總成績的30%。
七、教學進程
《教學總周數分配表》(附表一)
《課程設置與學期分配表》(附表二)
《選修課一覽表》(附表三)
《實踐教學安排表》(附表四)
八、說明
1、每周安排1課時《形勢與政策》講座課,不考核,不計入總學時;
2、在第2至第5學期開設選修課,每學期一門;
3、駕駛課集中授課,由學校統一安排,計入教學計劃學時;
4、學期開設《心理衛生與健康》講座課,每周1學時,不考核,不計入總學時。
(責任編輯:白小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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