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一地理:必修2第二單元城市內部空間結構知識點
1.地形條件。地形是構成土地的重要基礎,不同的地形具有不同的地勢起伏和地面坡度、坡向特征,并通過對熱量、水文的地表再分布影響著城市土地的空間布局狀況;不同的地表起伏即相對高差,對土地利用方式和土地利用措施有著顯著的影響。
不同地形部位的土地質量、水分狀況和水土流失程度不同,造成土地利用方式不同。地面坡度、坡向等地形條件對城市土地利用的影響是多方面的。從城址選擇、用地選擇、功能分區、綠地布局無一不受地形的影響。不同的建筑對坡度有不同的要求,不同的坡度可以適宜不同的建設,從而形成不同的土地利用結構,造成城市內部土地利用程度的空間差異格局。
2.水分條件。主要包括天然降水、地表水和地下水三部分,它是人類改造利用土地的重要條件,它對土地利用類型的形成、利用方式、作物結構和生產水平均有著重要影響。在城市建設方面,水資源狀況的優劣顯得尤為重要,充分的水資源條件為城市人們的生活及城市生產建設提供了有利保障,推動了城市土地的集約利用和城市的發展,水資源短缺則會制約諸多城市發展。
3.地基承載力。城市土地的地基承裁力主要由地基土堆積年代、地基土成因、地基土性質、地下水情況等諸多因素決定,域市土地資源的開發利用在很大程度上受相應區域的地基承裁力的影響和制約。地基承載力大,則比較適宜建造高層建筑物,進行高密度、高強度的土地開發利用。
4.植被綠化條件。綠色植被作為城市生態系統不可缺少的一部分,起著保護環境、改善環境的重要}明,如凈化空氣、減弱噤音、倜節和改善小氣候等等,在很大程度上決定了城市生態環境質量的好壞。城市土地利用的提高必須在維持城市生態環境優美的前提下,保證城市土地利用與生態環境條件的相互協調發展。
總之,自然條件是城市空間結構形成發育的自然物質基質,是人們生產和生活所依賴的條件,是地球表層系統城市人地系統運動的自然動力因素。在一定程度上,區域自然條件的優劣程度,直接決定了城市誕生的客觀性和可能性。不同地域、不同歷史階段的城市用地,對自然條件的客觀要求存在較大差異。然而,自然條件的在很大程度上是不能變化的,這種客觀存在的地域自然屬性,與相應發展階段的社會經濟條件相結合,就決定了城市用地空間市局的變遷。
(責任編輯:康彥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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