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一政治:我國的人民代表大會制度知識點2
人民代表大會代表:是國家權力機關的組成人員,代表人民行使國家和社會事務的權力。
人民代表大會制度:是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則,由人民選舉代表組成人民代表大會作為國家權力機關,統一管理國家社會事務的政治制度。
(3)最高國家權力機關與權力機關的區別(即全國人大與人大的區別):前者特指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后者則指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后者包括前者。
(4)人民代表大會與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的區別:后者是前者的常設機關,在前者閉會期間行使其部分權力,后者對前者負責。
(5)“權力機關”和“立法機關”的區別:“權力機關”和“立法機關”不能等同。我國的權力機關是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既是權力機關,又是立法機關,而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只是地方各級國家權力機關,不是立法機關。
(6)注意區分“人民代表的職權”和“人民代表大會的職權”。
(7)人民代表大會制度和西方議會民主制度的異同。
相同點:都屬于代議制。都是由選舉產生的,代表民意的機關來行使國家權力的方式。
8.我國的有關制度。
(1)我國的社會制度是社會主義制度,是社會主義經濟、政治、文化等制度的總稱。
(2)我國的國家制度廣義上包括國體和政體,狹義上是指國體即人民民主專政。
(3)我國的根本制度是社會主義制度。
(4)我國的根本政治制度是人民代表大會制度。
(5)我國的根本經濟制度是生產資料社會主義公有制。
(6)我國的基本政治制度包括我國的政黨制度(中共領導的多黨合作和政治協商制度)和民族制度(民族區域自治制度)。
(7)我國的基本經濟制度是公有制為主體,多種所有制經濟共同發展。
(8)我國的分配制度是按勞分配為主,多種分配方式并存。
5.說明人民代表大會制度是適合我國國情的根本政治制度。
(1)人民代表大會制度是由人民民主專政的社會主義國家性質決定的。這一制度以人民當家作主為宗旨,真正保證了人民群眾參加國家管理,充分體現了人民的意志和利益,顯示了社會主義民主政治鮮明的特點。
(2)我國的人民代表大會制度,在長期實踐中不斷得到鞏固和完善,顯示出強大的生命力和的優越性:
①保障了人民當家作主
②動員了全體人民投身于社會主義建設
③保證了國家機關協調高效運轉
④維護了國家統一和民族團結。
(3)實踐證明,我國人民民主專政的國體和人民代表大會制度的政體,是中國人民奮斗的成果和歷史的選擇,是適合我國國情的好制度。發展社會主義民主政治,必須堅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會制度,絕不照搬西方的政治制度模式。
注意:
(1)如何堅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會制度是復習的重點。
(2)黨的領導與人民代表大會的關系。中國共產黨是執政黨,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的領導核心,我國的人民代表大會要接受黨的領導,黨對人大的領導是政治領導、思想領導和組織領導。同時,黨的意志要上升為國家意志,必須通過法定的程序,即由人大按照法律規定才能把黨的意志上升為國家意志。黨要遵守人大制訂的各項法律。
(3)黨的領導與依法治國的關系。黨是依法治國的領導者,所依的法是人民意志的體現。同時,黨要在憲法和法律的范圍內活動。
(4)依法治國和人民當家作主的關系。依法治國的主體是人民,所依的法是人民意志的體現,目的是維護人民當家作主的地位和權力。
(5)我國的根本制度是社會主義制度,根本政治制度是人民代表大會制度,基本政治制度是中國共產黨領導的多黨合作和政治協商制度、民族區域自治制度。
(責任編輯:康彥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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