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武漢大學高水平藝術團招生簡章(2)
3.資格認定
學校將本著擇優錄取、寧缺毋濫的原則,根據生源情況及測試結果,在文化基礎測試不低于150分、藝術水平測試不低于80分的考生中,分項目按藝術水平測試成績排名為序擇優優先認定A類資格學生;再在剩下的備選考生中,分項目按文化基礎測試成績高低為序擇優認定B類資格學生。
在公示資格學生名單示時,對于A類資格學生,在9個有A類計劃的項目中,藝術水平測試成績排名第一的考生(女子舞蹈前兩名)按文化基礎測試成績從高到低為序公示為1至10名,藝術水平測試成績排名第二的考生(女子舞蹈第三、四名)按文化基礎測試成績從高到低為序公示為11至20名,錄取時按照公示順序錄取,錄滿10人為止,剩余A類考生可優先按B類計劃優惠政策予以錄取;B類資格學生則不分項目按文化基礎測試成績高低為序(起始序號為21)進行公示。
4.錄取高考分數要求
A類資格學生中按公示排序優先錄取的前10名,高考投檔分數(含政策性加分)須達我校在生源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上海市、浙江省除外)第一批本科錄取控制分數線(以下簡稱一本線),B類資格學生及A類資格中錄取滿額10名之后的學生高考投檔分數(含政策性加分)須達到我校在生源省份同科類第一批次最終模擬投檔線下20分以內且不低于一本線(對于高考滿分非750分的省份,B類資格學生優惠分值按照該省高考滿分與750分的比例折算,四舍五入取整)。
對于上海市、浙江省,A類資格學生錄取分數要求按相應省級招生考試機構劃定的最低錄取控制參考分數線執行;B類資格學生投檔分數需達相關最低錄取控制參考分數線上60分,且學生選考科目應滿足填報專業的科目要求。
五、錄取辦法
1.公示無異議后,學校按教育部有關規定將資格學生名單報送生源所在省級招生考試機構及教育部審批。審核不通過或公示不合格的學生將被自動取消資格,空缺名額不遞補。
2. 公示及審批均通過的資格學生請在武漢大學本科招生服務系統中打印《武漢大學2017年高水平藝術團協議書》(一式兩份),由學生本人簽名后寄回我校蓋章,沒有按要求寄回者,視為自動放棄資格。
3.簽訂完成協議書的資格考生請于2017年6月25日9:00-6月30日12:00期間,登錄武漢大學本科招生服務系統,反饋高考成績及按照生源所在省級招生考試機構的有關規定填報的我校專業志愿。資格學生最多可填報我校2017年在生源省份招生的第一批次同科類專業志愿6個。反饋必須真實、準確以免影響他人錄取,若因未及時按要求反饋而影響最終錄取,責任由考生承擔。
4.我校將根據考生反饋的志愿,對簽訂完成協議書、高考文化成績達到相應錄取要求并按省級招生考試機構的有關要求填報我校志愿的資格學生中,以我校本科招生網上公示順序為序予以擇優錄取。
5.我校將根據文化基礎測試成績與高考語、數、外三科總分之和及反饋的專業志愿為依據,統一預分專業,并在省級招生考試機構投檔后完成錄取。如省級招生考試機構投檔后顯示的專業志愿與向我校反饋的專業志愿不相同時,以向我校反饋的專業志愿為依據進行專業錄取。對于浙江省考生,我校會告知預分專業,便于考生填報。
六、有關說明
1.所有高水平藝術團學生還須達到或滿足生源所在地省級招生考試機構對于藝術特長生的規定要求。
2.錄取進校的高水平藝術團學生,報到后須接受藝術教育中心的專業復查,并服從管理、按時按規參加藝術團的訓練和演出。如有違反,將依照《武漢大學藝術特長生學籍管理暫行辦法》(武大教字[2005]20號)規定處理。
3.若發現考生有弄虛作假等違紀、作弊、反饋不實信息影響他人錄取或其他不誠信行為,一經認定,將依照國家、學校相關規定,根據查實時間取消其考試成績、錄取資格、入學資格等,已取得學籍者將取消學籍,并報生源省級招生考試部門,空缺名額不遞補。
七、監督機制
武漢大學監察部全程參與、監督高水平藝術團招生工作,并受理考生申訴。申訴及舉報聯系方式:jwo@whu.edu.cn
八、咨詢方式
武漢大學招生辦公室
辦公地點:武漢大學本科生院大樓南樓二樓西側205、206室
聯系電話:027-68754231
網 址:http://www.aoff.whu.edu.cn
新浪微博:http://t.sina.com.cn/2062659001
騰訊微博:http://t.qq.com/whuzsb4231
招辦微信公眾平臺:武大招辦
武漢大學藝術教育中心
聯系電話:027-68776005(工作時間)
(責任編輯:盧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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