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吉林大學音樂表演專業招生簡章(藝術類)(2)
八、文化課考試
考生專業考試合格者,我校頒發“吉林大學2017年音樂表演專業考試合格證”。考生須參加2017年全國普通高校招生統一考試(文、理科均可)。
九、錄取原則
文理兼招,全國統一排序。專業考試合格且須高考專業志愿報考我校,高考成績(含照顧分)達到考生所在省(區市)藝術類本科控制分數線,按我校專業考試主科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
十、學費標準
每生每年學費11000元。
十一、復查
新生入學三個月內,按照國家招生相關規定進行全面復查。凡屬弄虛作假、徇私舞弊者,一經查實,一律取消其入學資格或學籍。情節惡劣及觸犯刑律者,交有關部門查處。
十二、領導機構及監督機制
吉林大學音樂表演專業招生考試工作在學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的領導下,嚴格遵循公平、公正、公開和擇優錄取的原則,嚴格管理,規范程序。學校監察處全程參與,接受社會監督。監督電話:0431-85168305,85168743。
十三、其他
1、考生考試期間,學校不統一安排接站,往返路費、食宿費自理。
2、考試用具、材料自備(鋼琴、木琴學校提供)。
3、對在招生考試中存在虛報或偽造有關材料,考試作弊、替考等違規行為,一經發現查實,將取消其報名或考試資格,并通報考生生源地省級招生部門將其行為列入高考誠信檔案。
4、請考生于2017年3月25-30日期間登錄吉林大學招生網查詢考試成績,專業考試合格者自行打印合格證。
5、凡被我校錄取的新生,報到時須帶我校專業考試合格證、所在省(區市)藝術類專業考試報名資格證(或準考證)原件、高考文化課考試準考證原件及錄取通知書辦理報到手續。請各位考生妥善保管上述證件。
6、新生入學后,學習期間所用樂器一律自備(鋼琴除外)。
7、所有報名、考試、錄取等信息通過吉林大學招生網發布,不再另行通知,考生未能及時查詢而影響考試或錄取的,責任自負。
8、如本簡章某些條款與教育部相關規定相沖突,以教育部最新文件為準。
乘車路線:火車站乘6路(或306路)公共汽車到工農廣場站換乘315路公共汽車到終點站(吉大南校)下車即是;或在火車站乘輕軌客車3號線到硅谷大街站下車,沿致遠街南行500米至吉林大學。
咨詢電話:吉林大學招生辦公室 0431—85168305 0431—85166226(傳真)
吉林大學藝術學院 0431—85159192
地 址:吉林省長春市高新技術開發區前進大街2699號
郵政編碼:130012
網 址: http://zsb.jlu.edu.cn
(責任編輯:盧雁明)
特別說明:由于各省份高考政策等信息的不斷調整與變化,育路高考網所提供的所有考試信息僅供考生及家長參考,敬請考生及家長以權威部門公布的正式信息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