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高考政治唯物辯證法量變質變規律
質量互變規律是唯物辯證法的基本規律之二。它揭示了事物發展量變和質變的兩種狀態,具體的政治唯物辯證法量變質變規律請大家仔細閱讀本文學習了解。
涵義:
①質――一事物區別于他事物的規定性;質通過屬性表現;把握質是認識的基礎、實踐的起點。
②量――事物的規模、程度、運動速度的快慢、顏色深淺等可量化的規定性;把握量是認識的深化和精確化。
③度――事物保持其質的量的界限。適度原則是實踐活動的正確準則。
④量變――事物數量的增減或場所的變更,是一種漸進的、不顯著的變化。
⑤質變――事物根本性質的變化,是漸進過程的中斷。
⑥量變和質變的區分標志――是否超出度。
關系原理
①量變是質變的必要準備,質變是量變的必然結果。
②質變不僅可以完成量變,而且為新的量變開辟道路。
③總的量變中有部分質變,質變中有量變的特征。
④割裂量變質變辯證關系的兩種形而上學:“激變論”和“庸俗進化論”。
“激變論”――只承認質變,否認量變;
“庸俗進化論”――只承認量變,否認質變。
它們割裂了量變質變的辯證關系,否認了事物的發展。
政治唯物辯證法量變質變規律的全部內容就是這些,這部分是唯物辯證法的重要規律之一,因此大家一定要認真掌握。
(責任編輯:郭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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